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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生物(3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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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生物: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16 17: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证券代码:300813 |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3 | | --- | --- | | 转债代码:123135 |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 委员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 调整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志林先生不再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倪卫菊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杨忠 ...
泰林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16 17:0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常设业务决策机构,行使《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并接 受其领导和制约。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享有股东大会另行赋予的 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 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董事会设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上述专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报董事会批准 后生效并予以公告。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 ...
泰林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16 17:0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 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若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应当及时通知公司,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 ...
泰林生物: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泰林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3-10-16 17:06
| 证券代码:300813 |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2 | | --- | --- | | 转债代码:123135 |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泰林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泰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2258 号)同意注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 2,1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00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债券 简称为"泰林转 ...
泰林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16 17:0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 ...
泰林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16 17:0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 ...
泰林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16 17:0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须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 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六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 ...
泰林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16 17:06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 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应当为会 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 ...
泰林生物: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16 17:06
| 证券代码:300813 |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 公告编号:2023-064 | | --- | --- | --- | | 转债代码:123135 |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6日。 其中,通 ...
泰林生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0-16 17:06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