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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锤行业产业链、相关政策、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研判: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建筑市场之一,电锤需求量巨大,市场规模将达到21.4亿元[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7-16 09:26
电锤行业定义及分类 - 电锤是具有内装冲击机构,进行冲击带旋转作业的锤类工具,主要用于混凝土、楼板、砖墙和石材上钻孔 [2] - 按动力源可分为有线电锤和无绳电锤(充电式) [2] - 按功能可分为单功能电锤和多功能电锤 [2] - 按功率/用途可分为轻型电锤(500W以下)、中型电锤(500-1000W)和重型电锤(1000W以上) [2] - 按技术原理可分为气动电锤和电磁电锤 [2] - 按层级可分为工业级、专业级和通用级 [2] - 按产品型号可分为交流轻型电锤、交流重型电锤、交流大电镐、交流小电镐、无绳锤镐(含锂电) [2] 电锤行业发展现状 - 2024年中国电锤市场规模从2019年的12.1亿元增长至19.2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到21.4亿元 [4] - 2024年中国电锤产量从2019年的1348万台增长至1733万台,预计2025年将达到1885万台 [6] - 2024年行业产值从2019年的44.5亿元增长至63.1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到70亿元 [6] - 电锤广泛应用于建筑、装修、木工等领域,工作原理依赖于内部传动机构带动钻头旋转并产生锤击运动 [4] 电锤行业产业链 - 上游包括金属材料(钢材、铝合金、铜)、塑料与复合材料、电池材料、电机、冲击机构、电子元件、电源与充电系统等 [8] - 中游为电锤研发及生产制造 [8] - 下游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终端应用于建筑工程、家装市场、工业维护、新能源基建等领域 [8] 电锤行业发展环境-相关政策 - 国家加大对电动工具行业的科研和技术创新支持,推动行业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10] - 2021年财政部、工信部发布《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动提升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和质量 [11] -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将电动工具行业列为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 [11] - 2021年全国人大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 [11] - 2022年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关键技术突破 [11] - 2023年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建立锂电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11] - 2024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GB4343.1-2024》 [11] 电锤行业竞争格局 - 市场呈现国外品牌与国内本土龙头及中小厂商之间的竞争 [12] - 博世、喜利得等国际品牌占据工业级电锤高端市场份额 [12] - 国内主要厂商包括浙江德硕科技、江苏东成机电、浙江恒友机电、金华市聚杰电器、锐奇控股、康平科技、巨星科技、宝时得科技等 [12] 代表企业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主营高等级、高效能专业电动工具研发、生产和销售 [15] - 主要产品包括电钻、电动扳手、电锤、电镐、角向磨光机等 [15] - 2024年电动工具行业实现营业总收入4.33亿元,占总营收的98.99% [1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产品包括手工具、电动工具及工业工具类 [17] - 2024年研发投入3.66亿元,设计新产品1937项 [17] - 创新研发了20V无绳锂电池电动工具系列和相关零配件 [17] - 2024年电动工具实现营业收入14.38亿元,占总营收的9.72% [17] 电锤行业发展趋势 - 行业将向智能化、多样化与专业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19] -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市场之一,电锤需求量巨大 [19]
康平科技(300907)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7-04 18:4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有效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
康平科技(300907) - 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06-30 18:52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在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1 楼 VIP1 号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康平科技(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 ...
康平科技(300907)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30 18:52
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夏宇华。公司董事长江建平因个人原因无法 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故由公司副董事长夏宇华主持。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1楼VIP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 ...
康平科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53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新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内容[1] - 明确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规定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代表人[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条款,规定其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3] - 修订财务资助条款,允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后提供不超过股本10%的财务资助[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股东会职权中删除审议监事会报告事项,增加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权限[13][14] - 明确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分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新增内容[14] - 调整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将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16] - 规定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股东会,并明确召集程序[17][18] - 降低股东提案门槛,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即可提出临时提案[19] 董事及高管责任 - 细化董事忠实义务,新增避免利益冲突要求和近亲属交易限制[33][34] - 明确董事勤勉义务标准为"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34] -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定保密义务持续期及责任追偿机制[35] - 调整董事资格条件,增加失信被执行人和缓刑人员的任职限制[30][31] - 规定董事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时公司的赔偿责任及追偿权[3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明确九项禁止性行为[10][11] - 规定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时应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12] - 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作为诉讼受理主体[8][9] - 调整累积投票制适用条件,要求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必须采用[28] - 新增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要求,现场会议结束前不得提前终止投票[21][22]
康平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41
股东会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并行[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9:15-15:00)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股东需选择单一投票方式[2] - 股权登记日为会议前收市时在册股东,含法人/自然人股东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2] 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包含3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1.00、2.01和2.0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其余议案需过半数通过[3] - 中小投资者(持股<5%且非董监高)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3] - 议案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临时会议公告[3] 会议登记与联系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异地登记需在2025年6月27日17:00前送达[4] - 登记地址为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18号董秘办,联系人窦蔷彬/许伟,电话0512-67215532[4] - 明确不接受电话登记,仅接受邮件或信函方式[4] 网络投票操作细则 - 投票意见分同意/反对/弃权,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总议案与具体提案冲突时按优先顺序处理[7]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完成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7]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表决指示,未明确指示时代理人可自主表决[8][9]
康平科技: 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4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6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群丽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尹群丽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
康平科技(3009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2 20:17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股东为合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 第六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 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七条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 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 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九条 股东享有下 ...
康平科技(3009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6-12 20: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独立董事补选 - 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2]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委员职务[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6]
康平科技(3009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6-12 20:17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 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