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3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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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3009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8:1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9]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0]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3]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18]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组织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18]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董事长审核批准[18] - 控股或参股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公告需经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批准[18] - 公司向政府部门递交报告等文件及宣传性信息文稿需总经理或董事长最终签发[18]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出现时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15] 信息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22]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9] 信息保密 - 重大信息内部流转需保密,缩小知情人员范围,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33]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3] - 生产经营情况知情者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泄露相关情况和数据[33]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具体原因和其陈述意见[25]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27]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7]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28]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密信息可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28]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信息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0]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31]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制度确保真实准确[35] - 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相关制度进行监督并报告[35] - 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分[3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康平科技(300907)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5 18:16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12月22日发通知,25日召开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 - 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7人,全体高管列席[2] 资金管理 - 同意用不超2亿元闲资现金管理,募集和自有资金各不超1亿[3] - 用于买不超12个月保本理财,有效期2025.12.31 - 2026.12.30[3] 制度决策 - 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制度[4][5][6] - 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4][5][6]
康平科技(3009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8:16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营收占比10%且超1000万元等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元、与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需报告[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9]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0]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风险事项需报告[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是具体执行人和联络人[13]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13] 信息报告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14] - 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所在部门或公司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通报重大事项[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7]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及时向董事会汇报[18] 考核与责任 - 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20]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受损应追究责任[20] 其他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等有约束力[3] - 重大信息报告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2] -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审议事项等[6]
康平科技(30090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2-25 18:1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400万股A股,发行价14.3元/股,募资总额34320万元,净额29180.35万元[1] 项目投入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和已投入均为4500万元[5]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年产电机320万台等项目拟投入约11628万,已投入约5846.87万[5]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年产电动工具等电机1000万台项目拟投入13052.35万元,已投入4290.06万元[5] 资金余额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887.78万元,另有4900万元用于暂补流,合计15787.78万元[5]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2月30日[7] - 公司同意合计用不超20000万元闲置募资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6] - 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7][8] -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资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17]
康平科技(300907)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8:16
业务审批 -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等情况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6] -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等情况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6] 业务期限 - 未来十二个月内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等[13][15] - 出口销售部等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业务协作部门[14] - 财务部是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础业务协作部门[14]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小组负责签署文件并跟踪市场变动[22][23] 风险控制 - 针对各类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17] - 投资金融衍生品损益及浮动亏损达一定标准应上报披露[17] 信息披露 -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金融衍生品投资相关信息[17] 其他要求 - 参与交易人员遵守保密制度,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19] - 汇率和利率市场波动时,财务部分析并上报应对方案[20]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时,各部门履行相应职责[20]
康平科技(30090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5 18:16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两名或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投票权,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2]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投票权分别按对应规则计算[6] - 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高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8] 选举情况处理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按不同情况处理[9] - 因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或下次另行选举[9] - 股东会多轮选举时重新计算股东累积投票表决权数[9] 选举说明与方式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0] - 股东可多种方式参与投票[10]
康平科技(30090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8:16
信息发布制度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4] 内容规范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等不宜公开内容[6][7] -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不得迎合热点及配合违法交易[7][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问答回复及信息审核[10] - 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整理提问并起草回复[1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康平科技(3009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8:16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收到报告生效,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4] - 股东会解任非职工董事需半数表决权通过[5] - 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 三十日内解除特定情形董高职务[7] 交接与限制 - 董高离职后五日完成移交[10] - 董高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两年有效[12] - 董高任期内及届满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2]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2] - 董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转让[12] 其他规定 - 离职董高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追责决定[16] - 公司与董事签合同明确权利义务[16] - 公司与高管签聘任合同明确关系[16] - 制度按法规章程执行,自董事会通过生效[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康平科技(3009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5 18:1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尚未届满的; (四)最近 36 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的; 第一条 为促进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公 ...
康平科技(3009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5 18:16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避免及防范内幕 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包括全资,下同)子公司以及 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约 束,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监管和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档案登记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日常工 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