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海实业控股(SGHIY)
icon
搜索文档
上海实业控股(00363)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2025-07-29 17:38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26日批准设立提名委员会[2] 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至少由五位成员组成,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管理层代表[7]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三人[8] - 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会议[10] 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10] -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并披露结果[10] 委员会权限 - 获董事会授权调查职权范围内活动[13] - 必要时可寻求外界法律或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承担[13] 信息披露 - 将职权范围书登载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13]
上海实业控股(00363.HK)出售附属公司若干资产
格隆汇· 2025-07-18 18:12
资产出售交易 - 公司间接附属公司泉州上实投资签署三份买卖协议,分别出售资产一、资产二和资产三,总代价为人民币2,052,689,371元(含税) [1] - 资产一包括位于泉州市丰泽区泉宁路89号上实海上海格澜郡5号楼103室(复式)住宅单位及C-7地块余下未开发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泉州甄源,代价为人民币96,247,262元(含税) [1] - 资产二包括位于C-7地块的上实海上海格澜郡5号、7楼、8号、9号及10号商品住宅以及配套产权车位,出售给泉州歆源,代价为人民币1,149,752,342元(含税) [2] - 资产三包括位于泉州市丰泽区泉南路55号的上实海上海依云轩第7号、8号、9号及10号商品住宅及产权车位,出售给泉州歆源,代价为人民币806,689,767元(含税) [2] 交易目的与战略意义 - 出售事项有助于加快库存去化、优化资源配置、增加现金流入,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要求 [2] - 出售位于福建省的资产符合公司逐步聚焦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整体发展策略 [2]
上海实业控股(00363) - 须予披露的交易 - 出售附属公司的若干资產
2025-07-18 18:02
资产出售 - 2025年7月18日泉州上实投资进行资产出售,总代价20.52689371亿元含税[3][5] - 买卖协议一资产一代价9624.7262万元含税,15%于协议生效10个工作日内支付[8][9] - 买卖协议二资产二代价11.49752342亿元含税,15%于协议生效60日历日内支付[13][15] - 买卖协议三资产三代价8.06689767亿元含税[18] 资产构成 - 资产一含住宅及地块,住宅面积196.76平方米,地块规划面积57210.45平方米[7] - 资产二含466个住宅单位及467个车位,面积分别为81860.83、6133.92平方米[12] - 资产三含352个住宅单位及352个车位,面积分别为59020.83、4783.64平方米[17] 交易规定 - 出售事项构成须披露交易,豁免股东批准[4] - 买卖协议一生效日期为股东会批准公告日,代价2026年6月30日前付清[10] - 买卖协议二、三生效日期为股东会批准公告日,收款5个工作日办不动产证[13][18] 财务数据 - 2025年4月30日出售资产账面净值约12.831429亿元[23] - 出售预计产生税后收益约7913.99万元[24] - 出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25] 公司信息 - 公司从事基建环保、大健康、房地产及消费品业务[30] - 上实发展是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代号600748[38]
上海实业控股(00363) - 延长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时限
2025-06-10 16:39
人员变动 - 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家玮教授于2025年3月2日离世[3] 合规要求 - 公司需在2025年6月1日前委任额外独董及合适成员加入相关委员会[4] - 公司向联交所申请并获豁免严格遵守多项《上市规则》规定[4] - 公司将填补空缺宽限期延长至2025年9月2日[4] 人员现状 - 公告日期2025年6月10日,董事会有4名执行董事和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7]
上海实业控股(00363) - 延长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时限
2025-06-02 17:31
人员变动 - 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家玮教授于2025年3月2日离世[3] 合规要求 - 公司需在2025年6月1日前委任额外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合适成员加入相关委员会[4] - 公司已申请豁免并等待批准延长填补空缺宽限期[4] 人员构成 - 公告日期(2025年6月2日)时董事会有多名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7]
上海实业控股(00363) -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 - 投票表决结果
2025-05-27 16:51
财务议案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等议案赞成票710,825,294,占比99.94%[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52股仙议案赞成票711,224,294,占比100%[2] 董事相关 - 张芊、徐有利、袁天凡先生连任董事议案赞成票分别为710,315,323、704,970,717、699,021,692,占比99.87%、99.12%、98.28%[2] -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议案赞成票710,767,094,占比99.94%[3] 其他议案 - 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议案赞成票710,315,296,占比99.87%[3] - 一般性授权董事购回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股份议案赞成票711,220,294,占比99.99%[3] - 一般性授权董事配发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20%额外股份议案赞成票672,384,507,占比94.54%[3] - 批准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建议修订特别决议案赞成票708,216,855,占比99.58%[4]
上海实业控股(00363) - 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上市证券
2025-05-22 16:43
股份持有与出售 - 公司持有475,251,000股粤丰股份,占比约19.47%[3][6] - 出售475,251,000股粤丰股份,总代价2,328,729,900港元[3][6][16] - 每股注销价格4.90港元,较5月20日收市价溢价约0.4%[3][6][16] - 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粤丰股份[7] 财务数据 - 出售股份账面净值于2025年3月31日约为2,385,565,000港元[8] - 出售总代价较账面净值折让约2.4%[8] - 预计录得出售亏损56,835,100港元[8] - 粤丰2023 - 2024年除税前净利润分别为1,163,898千港元、1,105,668千港元[14] - 粤丰2023 - 2024年除税后净利润分别为1,043,336千港元、938,337千港元[14] - 粤丰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值约26,381,629,000港元,净值约10,201,919,000港元[14] 资金用途与交易性质 - 出售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潜在投资、营运资金或还贷[8] - 出售事项构成须予披露交易,豁免股东批准[4][15] 其他信息 - 计划文件于2025年4月17日联合刊发,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17][18] - 公司为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粤丰于开曼群岛注册,瀚蓝于香港注册[16] - 宏扬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18] - 董事会有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18]
上海实业控股(00363) - 股东週年大会通告
2025-04-16 16:31
会议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股东周年大会[3] - 2025年5月19 - 20日、6月6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13] - 股东须于2025年5月16日、6月5日下午4时30分前办理股份过户[13] 财务分配 - 建议宣派2024年度末期股息,每股52港仙[4] 股份处理 - 董事会获批购回、配、发及处理股份有数量限制[8][9] 章程细则 - 批准及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自大会结束时生效[11]
上海实业控股(00363) - 致非登记持有人之函件及变更申请表格 - 二零二四年年报、通函、股东週...
2025-04-16 12:1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3,于香港注册成立[8] 通讯获取 - 2024年年报等公司通讯中、英文版本登载于公司和港交所网站[1][4] - 无法接收网站版本可免费获印刷本[2][5] - 非登记持有人联系中介提供邮箱可电子接收[3][5] 其他说明 - 对信件查询可工作日致电股份过户处热线[4][6] - 变更需书面通知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8]
上海实业控股(00363) - 致股东之函件及变更申请表格 - 二零二四年年报、通函、股东週年大会通...
2025-04-16 12:16
财报及报告登载 - 2024年年报等文件已在公司和联交所网站登载[1][6] 通讯接收变更 - 可填表格选择通讯形式或更改印刷本语言版本[2][4][6][7] - 选电子版本查阅困难可要求免费印刷本[3][7] - 变更申请表格可在公司网站下载[2][6] - 香港投寄表格可用邮寄标签免贴邮票[2][6] - 可通过邮寄等方式提出变更申请[2][4][6][7] 咨询及联系信息 - 对通知信函有疑问可工作日致电热线咨询[5][7] - 公司股份过户处为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代号为363,于香港注册成立[9] 表格填写及资料规定 - 变更申请表格须首位股东签署才有效[9] - 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将作废[9] - 公司不接受表格额外指示[9] - 提供个人资料自愿,公司保存作核实记录用[9] - 查资料修改要求须书面邮寄或电邮提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