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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3015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2 2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明确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 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 会将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八) 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九) 行使《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按照分工或受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某方面的工作, 执行专项业务。对于分管或受委托的工作负有责任,拥有相应职权;所负责的工 作涉及其他副总经理分管工作的事项,应主动沟通和听取意见。日常工作中的重 要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方针政策性的问题经调查研究后 ...
中仑新材(3015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2 2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中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 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有效调动公司董监高工作积极性,形成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高管利益的有效统一,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 (四)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 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公司 ...
中仑新材(30156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12 2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 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
中仑新材(30156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及资源占用制度
2025-09-12 2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资金及资源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占用资金及资源的长效机制,杜绝上述资金、资源的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中仑新材(301565)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12 2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 ж |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 第一节 | | 股 东 |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6 | | | 第一节 | | 董 事 |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0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35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8 | | 第六章 ...
中仑新材(3015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12 2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 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 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
中仑新材(3015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2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 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 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 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
中仑新材(3015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2 2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 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九) 有法律法规或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 他情形的人士。 第三章 董 ...
中仑新材(30156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2 2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机构 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中心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部门。公司所有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 由证券事务中心负责保存。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 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的工作。 第一条 为加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 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中仑新材(30156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9-12 20:33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 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制 定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 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