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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3004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股东会召集持股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1] 股权登记日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会议延期取消规则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1] 投票时间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类别股表决规则 - 若公司发行类别股,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违规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投票权征集规则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表决回避与计票规则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8]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决议公告内容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等[21] - 若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类别股,应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和外资股、普通股和类别股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21] 股东出席要求 - 个人股东出席需出示有效证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席并出示相应证明[15] 会议主持规则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6]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时间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规则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股份回购决议规则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5]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27]
创业慧康(3004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至深交所[10] - 披露重大事项时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含多方面信息[10] 责任主体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4][16] - 股东等主体应填写并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14] 其他规定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10年[16]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9]
创业慧康(300451)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担保管理原则与流程 - 公司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统一管理[3] - 对符合条件单位担保,财务部核实资料后报总经理,再提交董事会审议[5][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意见,必要时核查[6] 担保审议规定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担保,部分情形可免股东会审议[9] 担保额度与执行 - 可对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实际发生及时披露[10] - 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或质押,对项目贷款开立共管账户[14]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审议和披露,到期督促偿债[14]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十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并备案[14] - 财务部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15] 异常情况处理与披露 - 发现未经审议的异常担保合同向董事会报告并公告[1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应及时披露[1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1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7]
创业慧康(30045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5%以上且超500万元[6] - 会计报表附注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7]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诉讼等[8]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净利润变动方向或盈亏性质不一致等[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8] 披露时间与责任 -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不得晚于次年1月31日[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0]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0] - 情节恶劣应从重或加重惩处[11]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1]
创业慧康(3004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审批规则 - 对外投资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批[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5]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6]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6] - 对外投资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6]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6]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6]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等须按规定权限经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15] - 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五种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6]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7] - 可在投资项目与经营方向偏差大等四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7] - 财务部应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相关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17] - 对外投资处置须批准后实施,批准权限与实施权限相同[1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19]
创业慧康(3004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权益[4]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5] 管理对象与负责部门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6]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部为职能部门[9] 活动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2]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拒绝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12]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股东充分沟通[12]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保持畅通并更新网站[13]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不选择性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13][14] 特定对象接待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座谈需预约,经同意后接待[15] - 活动前要求特定对象提供资料,沟通前要求出具证明并签署承诺书[15] 档案与记录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存档[16] - 开展活动记录情况和内容,记入档案[18]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19]
创业慧康(3004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9]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10] 其他披露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披露[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3]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5] 重大事件报告要求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0]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3] - 证券部是信息汇集和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3] 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3]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24]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4]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4]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自愿披露要求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并及时更新[25] 信息分析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应对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并提请披露[26]
创业慧康(3004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决定[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 聘期一年可续聘,聘期内费用可合理调整[13] 变更与改聘 - 关注特定时段变更情形,近3年多次受罚需谨慎[11][12] - 出现重大缺陷应改聘,原则上第四季度前完成[15][17] 其他规定 - 文件保存至少10年,违规追责[13][14][19]
创业慧康(30045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9-29 20:16
股本与股份 -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总股本为34,137,938股[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4,912.4692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4] 制度与章程修订 - 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1] - 删除监事会章节,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职工董事相关规定[2] - 统一将原《公司章程》中的“半数以上”表述修改为“过半数”[2] - 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26项制度,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58][59] 法定代表人 -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6][7]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6] -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6]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特定情况可自己名义直接诉讼[1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11] 担保与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7人、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17][18] -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3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4] - 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44][4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8] - 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48]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公告主体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61]
创业慧康(30045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29 20:15
会议安排 - 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10月15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3] - 现场会议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708号创业慧康大厦三楼会议室[3] 议案相关 - 会议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章程修改、制度修订等议案,议案5有8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4][5] - 议案4、议案5中的子议案5.01、5.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 待审议议案包括《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等[14] 其他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00 - 15:00,地点在6楼证券部办公室[6] - 会议联系人是胡燕、徐胜,电话0571 - 88925701,传真0571 - 88217703,邮编310053[8] - 参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451,投票简称为创业投票[17]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5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8]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投票需身份认证[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