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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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案卷·高质效办案的那些事儿|激活万宁桥的古都记忆
新浪财经· 2026-01-09 08:11
核心观点 - 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对万宁桥及周边环境的系统性综合治理 成功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延伸至守护其物质载体和整体风貌 并以个案推动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系统化保护 [1][3][4][5] 案件背景与问题发现 -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监督中 发现“什刹海传说”因传承人老去和孩童陌生而濒临断裂 [1] - 在组织什刹海小学学生到万宁桥进行实地“寻迹”教学时 发现桥体存在严重的管理和保护问题 [3] - 具体问题包括:桥下水体有落叶、浮藻及游客丢弃的垃圾 桥上人车混行且旅游大巴、货车违反禁行规定 桥体栏板和望柱有油漆污染和“到此一游”刻痕 [3] 检察履职与治理行动 - 履职视角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什刹海传说” 关键延伸至守护其赖以生存的物质载体万宁桥及优化整体风貌环境 [4] - 2025年5月 检察院依法立案 通过专家咨询、圆桌会议、持续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系统推动综合治理 [4] - 具体推动措施包括:推动文物保护部门对桥体刻画涂污进行专业修复 推动交通管理部门优化交通流线并加强大型车辆禁行监管 推动属地街道清理桥下水域、种植水生植物并建立长效机制 [4] 治理成效与延伸影响 - 2025年7月 治理初见成效 万宁桥望柱洁净 桥下水体清澈并开满荷花 桥上车辆行人通行秩序井然 [4] - 公司系统梳理了西城区224项非遗项目 督促行政部门完善非遗传承人管理机制并履行监管职责 [5] - 通过推动设立传承工作站、建成非遗博物馆等形式 帮助解决传习场地并促进创新传播方式 [5] - 公司将保护目光投向更多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和老城风貌 致力于协同解决影响文化遗产传承的深层问题 强调保护需要整体关照而非单项修复 [5]
公益诉讼破解燃气管道占压难题
新浪财经· 2026-01-08 04:18
事件概述 - 沈北新区某大型游乐场存在地下燃气管道被长期占压的重大安全隐患,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介入推动,历时半年整改后隐患已彻底消除 [1][2] 安全隐患详情 - 隐患发现于2025年5月,该游乐场人员密集,一段46米长的燃气中压管道被三处构筑物持续重压 [1] - 占压导致管道日常检测和应急抢修无法开展,且可能因荷载引发管道变形、破裂,造成燃气泄漏甚至爆炸事故 [1] 整改过程与挑战 - 整改面临多重难题:涉事通信公司因施工时未获准确管线信息,机房搬迁成本高、流程复杂 [1] - 监管存在协同困境,燃气管理、应急管理、文旅、城管执法等部门职责界定不清,形成“治理缝隙” [1] - 2025年5月14日,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多方圆桌会议厘清职责,并向区燃气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2] - 整改遵循“保障安全、最小影响、分步实施”方案 [2] 整改结果 - 2025年7月24日,其中两处占压问题整改完毕 [2] - 2025年11月27日,最后一处涉及铁塔机房的占压问题解决,工程量大、耗时较长 [2] - 最终所有占压物(门卫室、违规集装箱、通信机房)被移除或迁移,燃气管道完成全面安全检测与维护 [2]
“土龙骨”岂容盗掘
新浪财经· 2026-01-07 07:42
案件与监管行动概述 - 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在2026年1月5日监督盗掘现场修复工作,施工单位表示40余处洞穴已基本完成回填,待天气回暖后用混凝土灌注洞口以守护遗存 [1] - 2023年12月至2025年9月期间,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办理了5件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件,涉及10人,涉案化石重达6000余公斤 [1] - 2025年10月,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强化执法监管、源头管控、宣传教育和长效治理,自然资源局随后迅速启动古生物化石保护项目 [2] 盗掘活动的影响与问题 - 盗掘行为对文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导致山体千疮百孔、植被面目全非,并极易引发山体滑坡和水土流失 [1] - 办案检察官发现,被盗掘的山洞长期未回填,部分洞穴出现新的挖掘痕迹,除主洞口外还有数条向内延伸的盗掘隧道,存在极高坍塌风险 [1] - 办案组确认“土龙骨”保护存在监管漏洞、执法协作断点以及缺乏长效机制等多个问题 [2] 保护与修复措施 - 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启动保护项目,重点对县域内40余处古生物化石洞口进行封堵,从源头杜绝盗掘人员进入,并在重点区域设置标识牌明确保护范围 [2] - 施工单位正在逐洞消除隐患,计划在天气回暖后使用混凝土灌注洞口,以更好地守护遗存 [1] - 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成立办案组,走访了3个涉案乡镇、7个村落,与100余名村民、16名基层干部及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座谈,并联合公安机关、自然博物馆对盗掘现场进行勘察 [1]
私挖水井免费洗车?严查+堵漏
新浪财经· 2026-01-07 07:42
核心观点 - 湖北省洪湖市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模型发现并查处加油站私采地下水用于洗车业务的违法行为 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治理 建立了“检察+行政”协同联动机制以保护地下水资源 [2][3] 事件与行动 - 洪湖市检察院运用“洗车业务经营者违法取用地下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通过碰撞比对取水许可、洗车行业名录、企业实际用水量等多维数据 发现两家加油站存在违规开采地下水的重大嫌疑 [2] - 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 通过实地勘查、拍照取证、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确认违法事实 锁定违规加油站的取水点位和使用情况 [2] - 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明确指出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监管责任 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进行查处 [3] - 相关行政机关立即调查核实 依法向两家涉案加油站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予以行政处罚 [3] - 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分享大数据模型的构建逻辑与应用方法 行政机关随后开展全市洗车服务行业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专项治理行动 [3] - 行政机关联合各乡镇、街道开展地毯式摸排 对全市已登记的264家洗车服务主体进行全面核查 重点核查取水许可办理、计量设施安装等情况 [3] 影响与后续 - 通过“回头看”确认涉案两家加油站已关闭取水设备并接入自来水 整改效果明显 地下取水洗车漏洞已堵上 [2] - 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堵塞了监管漏洞 推动了洗车服务行业的规范经营 [3] - 洪湖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行政”协同联动机制 聚焦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 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 [3] - 行动旨在依法打击非法取水等违法行为 并引导相关经营主体树立依法用水、节水护水的理念 [3]
微动漫:农谷里说农事系列
新浪财经· 2026-01-02 19:14
行业监管与法律环境 -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履行监管职责 督促相关部门对农业相关问题进行整改[1] - 监管行动针对的具体问题包括河道污染 机井塌陷 假冒农产品商标[1] - 监管行动旨在修复河流生态环境 守护农田水利安全 维护农产品品牌权益[1] 农业与农产品行业 - 河南作为重要农业产区 其夏收对全国粮食供应具有关键意义 即“中原熟 天下足”[1] - 行业面临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挑战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安全(如机井塌陷)和生态环境(如河流污染)问题[1] - 行业面临的市场秩序挑战包括品牌权益受损(如假冒大米商标)问题[1]
推动公益诉讼 维护合法权益
新浪财经· 2025-12-31 04:11
核心观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及“回头看”行动 推动平台企业规范用工管理 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1] 行业监管与合规动态 - 检察机关主动走访外卖平台企业 并通过问卷广泛邀请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填写 以全面掌握劳动者实际状况[1] - 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召开磋商会 明确监管责任 并制发检察建议[1] - 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促进了平台企业用工规范化 助力营造法治化、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1] 平台企业整改措施 - 相关平台企业已推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1] - 平台企业落实了工伤保险、劳动时间限制和强制休息机制[1] - 平台企业优化了算法规则与劳动安全条件 以保障劳动者权益[1] 行业影响与发展 - 检察监督行动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 推动了新经济业态的健康发展[1]
新闻现场|渠首之畔的“问计会”
新浪财经· 2025-12-28 22:15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司法保护研讨会 - 会议核心围绕如何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以守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 与会者来自鄂豫陕三省沿线检察机关及高校专家学者 [1] -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11年累计调水量突破700亿立方米 受益人口超1.14亿 [1] 当前跨区域司法协作面临的挑战 - 丹江口水库跨越鄂豫陕三省 存在案件线索发现难、证据固定难、执法标准不一等问题 [1] - 现有协作框架需进一步实质化 以实现跨区域司法真正的“同频共振” [1] 提出的完善路径与建议 - 建议构建实质化协作机制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生态检察专门法庭或联合办案中心 [1] - 推动证据互认、标准统一 并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水质监测与案件线索的实时共享 [1] - 需顶层设计支撑以建立长效机制 推动省级乃至国家级层面出台水源区生态司法协作细则 [1] - 建议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 为污染物溯源和生态损害评估提供专业支持 [2] - 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 对潜在风险行为依法介入以避免损害发生 [2] - 与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2024年通过行政执法数据发现案件线索4件并均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整改 [2] 会议达成的共识与未来方向 - 与会人员一致同意跨区域协作应从联席会议走向联合办案与类案指引 [2] - 需加强环境损害鉴定与生态价值评估等研究 [2] - 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预警等技术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2] - 司法保护的目标不仅是“治已病”更要“防未病” 需要持续努力 [2]
以公益诉讼厚植广西生态底色
广西日报· 2025-12-26 11:16
文章核心观点 - 广西检察机关正通过强有力的公益诉讼和刑事检察手段,打击涉重金属污染环境与非法采矿行为,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 [1][2] 法律与监管行动 - 广西检察机关已提起涉重金属污染和非法采矿民事公益诉讼25件,诉请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超过9600万元 [1] - 在涉重金属环境领域刑事犯罪打击中,批捕611人,起诉278人 [1] - 部署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并开展专项立案监督 [1] - 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如非法占用农用地采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擅自堆积矿渣等,相关地区检察院依法启动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2] 组织与执行机制 - 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广西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党委政法委牵头下成立公益诉讼工作专班 [1] - 专班统筹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等职能,全面加强检察监督 [1] - 自治区检察院组成办案组赴河池、柳州、桂林、北海、钦州等地实地调查,并同步制发办案指引,指导市县两级检察院分层监督 [1] - 通过分层监督,办理了108件关联案件,以促进系统治理 [1] 行业影响与未来方向 - 公益诉讼工作被视为推动形成涉重金属环境污染问题治理合力的契机 [2] - 下一步将加强与自治区各部门联动协作,凝聚执法司法合力 [2] - 未来工作将助推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2]
保护永定河
新浪财经· 2025-12-25 06:53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讲述检察官刘帅的多个办案实例,展现了公益诉讼在解决跨部门复杂环境与社会问题中的关键作用,并强调了技术创新与部门联动在提升治理效能方面的重要性 [2][3][4][5] 案件处理与部门联动 - 初期处理永定河垃圾山案件时,水务、城管、镇政府等部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问题难以解决 [3] - 通过召集多部门现场协调会,明确共同责任,最终出动17辆作业车,清理土方549车、垃圾285车,完成20355吨垃圾分类清运,使河床重现 [3] - 在处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时,检察院联合公安、水务、城管等单位共同现场调查,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批准逮捕嫌疑人,并追溯垃圾来源,促使工程方清运,恢复40多亩土地 [4][5] 技术创新应用 - 在非法采矿案件中引入空天遥感技术,精准锁定盗采面积与时间 [3] - 推动检察院与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合作,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永定河流域的非法排污口及沿岸违建 [3] - 借助技术手段成功追溯建筑垃圾的来源地,为案件处理和源头治理提供支持 [5] 工作成效与影响 - 十年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0余件,联动解决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无障碍设施整改等治理难题30余个 [5] - 创新“宣告式送达”、“生态检察+”等制度机制10余项 [5] - 办理涉家庭暴力妇女权益保护、耕地占用税追缴等全国全市首例案件15个 [5] - 累计追缴国有财产损失超5000万元 [5] - 推动门头沟区整改无障碍设施问题120余处,并为柏峪村燕歌戏传承争取到专项资金支持 [5] 具体案件处理细节 - 2015年处理的永定河垃圾山案件获评当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十大典型案例” [3] - 2024年处理村民饮用水异味问题,驱车80公里现场查看,一个月内进行七次调查与监测,最终督促行政机关在15天内为水源井安装消毒设施 [4] - 海河“23·7”特大洪水后,处理不法分子趁灾倾倒建筑垃圾案件,发现垃圾堆高比河床高五六米,并威胁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的栖息地 [4][5]
种植区违规使用农药,蜂农养殖的蜜蜂大量死亡,农产品安全如何守护?
新浪财经· 2025-12-22 14:01
案件概述 -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其中包含贵州省清镇市检察院诉清镇市农业农村局怠于履行农药使用安全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1] - 案件源于2024年8月 清镇市有养殖蜜蜂整箱死亡现象 经调查发现某农业种植公司在高粱扬花期违规大面积喷施混合农药 导致周边49户蜂农的蜜蜂大量死亡[1] - 经检验 案涉高粱花穗中存在4种对蜜蜂有毒的农药成分 养蜂专家确认蜂蜜与高粱均有农药残留风险 且短期内无法自然代谢 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面源污染隐患[1] 监管与诉讼过程 - 清镇市检察院认为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对违规使用农药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于2025年1月向其发出检察建议[2] - 因在整改期限内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清镇市检察院于2025年4月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请求判令该局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2] - 诉讼期间 检察机关依法支持49户受损蜂农向种植公司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2] - 为起警示教育作用 检察机关联合法院邀请辖区内12家行政机关的30余名负责人及执法人员旁听庭审[2] 判决与执行结果 - 2025年8月 法院审理认为清镇市农业农村局未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判令其继续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该局服判息诉[3] - 判决生效后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查处种植公司违法行为 责令其停止违规用药 并开展农产品安全排查[3] - 监管部门抽样检测蜂蜜 高粱及周边稻谷类农产品农残5批次 经溯源确认49户蜂农的蜂蜜均未流入市场[3] - 指导收购公司通过自然晾晒通风 清理杂质等方式消除农残风险后再入市[3] 案件影响与长效机制 - 案件采用了“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的组合监督方式 实现了推动行政机关履职与助力农户挽回经济损失的双重效果[4] - 案件办理贯彻落实了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的要求 彰显了公益诉讼在促进社会治理 服务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功能[4] -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邀请农业技术专家为种植公司开展科学用药培训 为受损蜂农提供养蜂技术指导 帮助恢复生产[3] -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包括定期开展农药使用巡查和农产品农残抽检 从制度层面防范类似问题[3] - 49户蜂农在民事侵权赔偿诉讼中依法获得了相应的赔偿[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