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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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重磅发布,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政策推广至全国
新浪财经· 2025-06-18 17:47
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 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通知》,涉及投资端、融资端和支付便利三个方面9项具体政策,旨在便利跨境投融资活动并优化营商环境 [1] 投资端政策 - 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将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此前已在12地及陕西省试点 [2] -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 [4] - 便利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将"科汇通"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 [4] 融资端政策 - 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提高至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 [4] - "创新积分制"遴选企业的外债便利化额度提高至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 [4] - 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企业签约登记环节免于提供财务报告 [4] 支付便利政策 - 取消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5] - 银行可自行决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的事后抽查比例和频率 [5] - 将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购房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推广至全国,允许境外个人凭购房合同先行结汇支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