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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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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到2027年底全国城市新增160万个直流充电枪
央视网· 2025-10-15 16:53
行动方案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为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完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并促进电动汽车购置使用 [1] 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 - 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大功率充电为补充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 实现停车场景全覆盖 [2] - 开展交流充电设施、服役8年以上老旧设施、800伏以下电压平台充电设施的更新改造 [2] - 重点城市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规划建设 打造示范应用城市和场景 [2] - 到2027年底 全国城市新增160万个直流充电枪 其中包括10万个大功率充电枪 [2] 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建设 - 打造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城际充电网络 加密点位布局并优化功能结构 [3] - 到2027年底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改建4万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 鼓励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 [3] - 除高寒高海拔地区外 其他高速公路服务区均应具备充电能力 [3] 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建设 - 下沉农村地区充电网络 扩大覆盖范围并加密交通枢纽、旅游目的地等重点场景建设 [4] - 结合配套电网升级改造 加大"春节返乡"充电需求保障 [4] - 到2027年底 在尚未建设公共充电站的乡镇行政区至少新增1.4万个直流充电枪 实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覆盖 [4]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
新京报· 2025-10-15 16:52
行动方案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加大力度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提升消费品质,促进电动汽车更大范围内购置使用 [1] 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建设 - 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除高寒高海拔地区外,其他高速公路服务区均应具备充电能力,并鼓励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 [4] 农村及重点场景充电设施覆盖 - 进一步下沉农村地区充电网络,扩大覆盖范围,加密交通枢纽、客货场站、休闲旅游目的地、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场景的充电设施建设 [4] - 到2027年底,在尚未建设公共充电站的乡镇行政区至少新增1.4万个直流充电枪,实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覆盖 [4] 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模式创新 - 新建居住区需按规定在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既有居住区需因地制宜补充充电设施 [5] - 推广居住区"统建统服"模式,即由运营商统一规划、建设、运维,到2027年底打造1000个"统建统服"试点小区,提升私人充电桩接入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5] 车网互动应用推广 - 扎实推进车网互动试点,探索市场化响应模式,完善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 [6] - 到2027年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范围有效扩大,新增双向充放电设施超5000个,反向放电量超2000万千瓦时 [6] 配电网升级与供电服务优化 - 将充电设施接入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重点围绕城市核心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开展网架优化、台区增容等建设改造 [7] - 积极拓展线上用电业务办理渠道,简化居民充电桩报装申请资料,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以提高接电服务效率 [7] 公共充电场站服务质效提升 - 加大高品质、高效能、高可靠性设施供给,推动老旧设备升级改造,通过优化场站环境、规范收费标准等举措提升用户充电体验 [8][9] - 深化政府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功能建设,不定期开展充电站点和运营商服务质量评价 [9] 保障机制与组织实施 - 加强组织领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推进,各部位按职责分工支持相关领域工作 [10] - 各地需因地制宜编制本地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鼓励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10][11] - 加强安全管理,充电建设运营企业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选址、设计、建设和消防设施布置,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规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