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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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业电气(9201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3-03 22:31
制度审议 - 胜业电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职权与流程 - 独立董事六项特别职权,前三项行使需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会议组织 - 公司证券部为专门会议准备包括财务报告等资料[9]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2]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原则提前三天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免除[12] - 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表决一人一票,非现场扫描件有效[12][16]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需独立董事签字,保存至少十年[13]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5]
胜业电气(9201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3-03 22:3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会计专业人士任独立董事应具丰富知识经验且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8] - 任公司独立董事需符合十一项基本条件[10] - 特定股份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及候选人不得有不良记录[12]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股东会通过提案后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文件[17]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7] - 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8] - 辞职致人数不足应60日内完成补选[18] - 任职后不符资格应1个月内辞职[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同意后提交审议[22] - 应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24] - 发现问题应尽职调查并报告[25]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财务报告非标意见应提交独立董事意见[33] - 未审议定期报告需披露相关内容[2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经费[3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应采纳[32]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并及时披露信息[32]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听取意见[32]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33]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1]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4]
晶澳科技(0024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2-21 19:46
董事任期与任职资格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11] - 独立董事中至少一名有会计专长[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2] 董事撤换与辞职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建议撤换[8] - 董事12个月内三次以上异议或弃权,董事会建议撤换[8] - 董事会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8]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亲属不得担任[13]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得担任[1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5] 董事会组成与选举 - 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21] - 董事长由第一大股东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5]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与聘任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批评人士不得担任[28]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30]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提前14日书面通知[3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33] 董事会会议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51] - 一人一票,书面或举手表决[42] - 上市公司特定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4]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1] - 董事会决议书面文本闭会前提供,特殊情况24小时内提供[5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发行H股备案并在港交所挂牌交易生效,原规则失效[61]
晶澳科技(002459) - 独立董事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2-21 19:46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公司设独立董事至少3名,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含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选举与解职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 董事会对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2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上市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H股挂牌交易生效,原《独立董事制度》失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