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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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为何首次启用关注名单制度
新浪财经· 2026-02-25 23:53
商务部对日本实体实施出口管制措施的核心观点 - 中国商务部于2026年2月24日依法将40家日本实体分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并同步出台针对性出口管制措施,这是对2026年1月发布的第1号公告的升级[1] - 措施旨在制止日本的“再军事化”和拥核图谋,维护国家安全并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同时强调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2] - 此次行动是中国出口管制工具箱快速充实的体现,表明中方已准备好对侵犯其合法利益的行为予以反击[1][12] 措施的制度创新与法律依据 - **首次启用“关注名单”制度**:根据2024年12月1日施行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六条,首次将斯巴鲁株式会社、东京科学大学、富士航空、三菱材料等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开启了出口管制精准治理的新路径[1][3] - **关注名单的运作逻辑与救济渠道**:对最终用途不明、存在潜在军事风险的实体实施强化审查和风险评估,而非直接禁止;被列入的实体若能切实履行配合核查等义务,可依规申请移出名单[4][5][6] - **对“管控名单”实体实施严格禁止**:针对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另外20家被列入管控名单的实体,措施涵盖两个层面:一是禁止中国出口经营者向其出口两用物项;二是禁止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显示了出口管制法律的域外适用效力[1][6][7] 措施的升级背景与体系支撑 - **作为1号公告的升级版**:此次列单管制是2026年1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的公告》(2026年第1号)的延续和推进,1号公告的背景是日本领导人发表涉台错误言论并暗示武力介入台海[1][8][9] - **完善的国内法律体系支撑**:措施以《出口管制法》为主干,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为主要行政法规,依托多部门规章协同衔接的现代化出口管制法律制度体系,实现了层次分明、结构协调的精准化、分层化执法[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