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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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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 委员会成员人数不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 委员会组成规则 -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 -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 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1] -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由董事会按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 职责权限范围 -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2] - 对公司重大新增投资项目的立项 可行性研究 对外谈判等事宜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2] - 对公司发行股票 公司债券等重大融资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2] 重大事项决策 - 对公司合并 分立 清算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2] - 在事项提交董事会批准实施后 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管理 [2] -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2] 议事规则 - 战略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 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 [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3] 会议管理机制 - 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3]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3] -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4] 信息保密要求 -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4]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4] 实施细则效力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5] - 与股票上市有关内容待公司上市后实施 [5]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