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与监护责任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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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调整汽车座椅致后排弟弟死亡,父母起诉车企要求赔偿200万被法院驳回
中国基金报· 2025-08-15 12:31
来源:上海高院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 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法院查明以下事实:案涉车辆为某汽车公司生产的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7人,2021年3月经 检验合格出厂。车辆《用户手册》中有关于"警告、告诫和注意"的标注说明,并在"座椅与保护 装置"中提及"为了降低伤害风险,车内必须安装儿童保护装置""警告:如果未将儿童正确安置在 儿童保护装置内,则儿童可能在碰撞事故中受到严重甚至致命的伤害。请按照儿童保护装置上的 使用说明正确安置儿童"等内容。 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宗某、吴某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宗某、吴某系夫妻,育有女儿(5岁)、儿子(2岁7个月)。2023年5月1日,宗某驾驶一 辆商务车,载吴某及两子女出行。11时许,因发现儿子在车内丧失意识伴全身青紫,家长遂将儿 子送医院救治,但儿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记载为缺氧缺血性脑病。 当日17时,宗某接受当地派出所询问时反映:其子系被汽车座椅挤压窒息死亡。当日10时左右, 其开商务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