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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退保黑灰色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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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退保”等金融“黑灰产”再被通报,有人被判刑超十年
券商中国· 2026-01-24 07:32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第二批金融领域“黑灰产”典型案例 旨在展示监管与司法部门对保险退保黑产、非法中介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 并强调通过跨部门协同、行刑衔接等方式遏制其发展势头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信息安全 [1][2][4][6] 案例一:以“短期退保”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案 - **作案手法与规模**:犯罪团伙以承诺返佣、保本付息为诱饵 在投保人无真实意愿且无长期续保能力的情况下 通过自筹资金或融资垫付首期保费的方式 安排18名投保人先后投保28份长期保险(20份10年期年金险、8份20年期重疾险) 总投保金额达1763万余元人民币 随后在投保后一个月至一年内退保 [3] - **造成的损失**:通过退保和套取保单佣金 犯罪团伙共计获取2348万余元人民币 导致保险公司实际损失584万余元人民币 [3] - **司法判决结果**: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宋某等七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 并处罚金 主犯宋某因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 被撤销缓刑并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及罚金 [3] - **监管定性**:该案被定性为退保黑产犯罪 犯罪团伙虚构投保意愿及续保能力 隐瞒无实际履约意愿的真相 通过先投保长期保险再短期退保的方式套取佣金 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权益 扰乱市场秩序 [4] 案例二: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代理退保”案 - **作案手法与规模**:犯罪人员成立法律信息咨询公司从事保险退保业务 通过非法购买保险公司投保人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保险种类、保险状态等)共计67207条 并将信息提供给业务员用于开展代理退保业务 王某个人非法获利68749元人民币 [5] - **司法判决结果**: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并处罚金 没收全部违法所得68749元人民币 同案人员马某、纪某某另案处理 [5] - **监管定性与行业影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代理退保黑灰色产业链的常见第一步 信息一旦流入黑灰产渠道 消费者即成为“精准客源” 对此类行为需依法严惩以筑牢信息安全屏障 [6][7] 监管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 - **打击策略**: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司法机关 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合作 依法从严打击退保黑产犯罪 [4] - **防控机制**:强化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的行刑衔接 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获取线索方面的前沿作用 同时持续开展消费者宣传教育 推动源头治理 [7] - **共防模式**:致力于搭建“行业筛线索、公安办案件、公众齐防范”的高效共防模式 形成“协同共治、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 以应对跨领域、链条化的“盗信息、诱客户、赚佣金”黑灰产犯罪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