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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李步云:一生两件事,法治与人权
经济观察报· 2026-01-27 18:42
李步云的生平与贡献 - 李步云是中国法治和人权理论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首批“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曾参与“八二宪法”的制定,与江平、郭道晖齐名,被尊称为“法治三老” [2] - 李步云于1933年8月出生在湖南娄底,1949年曾帮助地下党员印刷《新民主主义论》,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两次立功,1952年因伤成为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3][4] - 退伍后,李步云于1957年自学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67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法学研究所工作,他自称一生主要做了两件事:最早提出依法治国、最早提出保障人权 [5] 法治理论的开拓与推动 - 1978年12月6日,李步云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被公认为是法学界突破思想理论禁区的第一篇文章,主张“法不阿贵” [8] - 1979年9月,李步云与合作者撰写了《论以法治国》长文,被公认为是最早明确提出中国必须搞法治,并对此进行全面系统论证的第一篇文章 [8] - 李步云是“法治论”的代表人物,强调“法制”不能代替“法治”,认为“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而“法治”与“人治”相对 [9] - 1995年,李步云为中央政治局法治讲座起草初版讲课稿,并建议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成“法治国家” [9] - 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宪法,李步云是参与修宪专家座谈会的13名专家之一 [9] - 李步云将“依法治国”原则概括为十项,并指出“现代法治主要是‘治官’,而不是主要‘治民’” [9][10] 人权理论的倡导与实践 - 1979年10月31日,李步云在《人民日报》发表《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论述罪犯也是公民,享有宪法保障的权利和义务,该文在当时引发极大争议 [13][14] - 2003年,李步云在全国人大修宪座谈会上第一个发言,建议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该建议被采纳,并于2004年写入宪法修正案 [14] - 李步云认为“社会主义者应当高举人权旗帜”,人权入宪有利于消除误解,他写道中国的社会主义者是“最彻底的人权主义者” [14] - 2004年,李步云在广州大学创建了全国第一个实体化人权研究机构,2005年主编出版了教育部第一部关于人权法学的统编教材《人权法学》 [14] 晚年对法治个案的关注 - 2016年浙江“寄血验子”案中,部分涉案人员被以“非法行医罪”判刑,依据是浙江省高院2012年出台的文件 [17] - 2018年1月,85岁的李步云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浙江省高院涉嫌越级出台司法解释,违反《立法法》,建议启动法规备案审查程序,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督促浙江省高院及时纠正 [17] 个人品格与对后辈的影响 - 李步云生前最爱听的两首歌是《让世界充满爱》和《心太软》,他解释原因是对任何人的求助从未拒绝过 [5] - 李步云被学生和同事描述为讲真话、追求学术理想、提携后进、关爱学生的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称是“看着他的书长大的” [10] - 李步云在85岁高龄时仍招收博士生,并认真为学生修改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坚持全程佩戴代表牌并坐到结束 [18] - 2000年被聘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后,李步云帮忙筹资几百万元建独立办公楼,并强烈建议将顶楼露台改为阅览室以增加学生看书空间 [19] - 李步云常对学生说“路还长着呢”,其徒孙蒋海松认为这不仅指人生之路,也指法治之路 [19][20]
路温舒与西汉司法改革
新浪财经· 2026-01-18 02:43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回顾西汉司法官路温舒的生平及其上疏《尚德缓刑书》的事迹,阐述了其“尚德缓刑”、“宽刑恤民”的法治思想对汉代司法改革的推动作用,并进一步论证了这一传统法治智慧在当代法治建设中的传承与价值共鸣 [1][2][3][4][5] 路温舒生平与历史背景 - 路温舒出身寒微,少年牧羊,通过“披蒲编”即采集蒲草编缀成册来抄书苦读,奠定了学识根基 [1][2] - 路温舒历任郡决曹史、廷尉奏曹掾、临淮太守等职,是西汉知名司法官和法律学者 [2] - 汉代自萧何制定《九章律》后律法体系完备,但汉武帝时期重用酷吏,修订律法,增设“见知故纵”、“官吏连坐”等严苛条款,甚至恢复“诽谤”之刑并以“腹诽”之罪诛杀直臣,导致重刑主义盛行,律法繁密,司法实践中存在官吏舞文弄法、同罪不同罚的现象 [2] 《尚德缓刑书》的核心内容与影响 - 公元前67年(汉宣帝地节三年),路温舒上书《尚德缓刑书》,深刻揭露当时司法黑暗,建议改革司法制度,减少冤狱 [3] - 疏文指出司法弊病在于官吏以严苛为“公正”,判案公允者反遭祸患,导致司法官吏为自保而刻意致囚犯于死地,造成“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的惨状 [3] - 疏文细致揭露刑讯逼供导致冤狱的过程:囚犯不堪刑讯被迫编造供词,官吏顺势引导并罗织罪状,最终锻练成“铁案” [3] - 提出的具体改革主张包括:废除钳制言论的“诽谤罪”、简化律法条文、放宽刑罚尺度,以从制度上遏制酷吏横行 [3] - 汉宣帝采纳其主张,下诏在廷尉增设四员秩六百石的廷尉平,专职审理冤案,强化司法监督,此后司法风气改善,“狱刑号为平矣” [3] 传统法治智慧的当代传承与价值 - “德法并治”的创新转化:路温舒反对专任刑罚、主张“德主刑辅”的思想,与现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一脉相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对“尚德缓刑”理念的创造性转化与发展 [4][5] - “保障人权”的价值共鸣:路温舒抨击刑讯逼供的主张,与当代宪法的人权保障原则契合,中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禁止刑讯逼供,确立“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原则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程序与实体上规范司法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5] - “慎刑恤民”的现代启示:路温舒倡导司法应秉持仁恕之心、体恤民生疾苦的思想,为现代司法提供历史智慧滋养,中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在坚守类案同判的公正底线同时,兼顾个案情节,实现实质正义,并融入人文关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