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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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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36
收购主体资格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750亿元人民币,成立于1998年3月18日,经营范围涵盖投资、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等 [5] - 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8日,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主营通用设备制造、数控机床销售及技术服务等业务 [6] - 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及检验检测服务等 [7] - 通用技术集团分别持有通用机床公司70%股权和通用沈机集团60.15%股权,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8][9] 本次收购交易结构 - 沈阳机床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通用沈机集团收购中捷友谊厂100%股权、中捷航空航天100%股权及天锻压力机78.45%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通用技术集团直接持股比例由42.90%降至37.54%,但通过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增至50.02% [9] - 通用沈机集团和通用机床公司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 [9] 法律合规性 - 本次收购已获沈阳机床股东大会批准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9]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要约情形,因涉及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导致持股超30%且获股东大会批准 [9] - 交易已履行董事会决议、国资委备案及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 [11] 标的资产情况 - 交易涉及沈阳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78.45%股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