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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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2 17:16
交易资产交付与过户安排 - 机电集团通过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85,158,150股,持股比例从40.01%提升至46.50% [1] - 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条件,机电集团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股份 [2] - 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入资本公积6.1113429583亿元 [4] - 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于2025年2月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股份登记申请 [4][5]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 收购人机电集团依法行使控股股东权利,未发现违反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的情形 [5] - 运达股份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出现为关联方违规担保或借款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6] -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机构要求,未发现违规情形 [6] 承诺履行情况 - 机电集团严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未以任何方式参与与运达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 [6][7] - 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7][8] - 所有承诺在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8] 后续计划执行情况 - 未改变运达股份主营业务或进行重大调整 [8] - 未实施对子公司资产出售、合并、合资或资产重组计划 [9] - 董事会成员变动仅因董事高玲退休辞职,未涉及收购人主动调整 [9] - 公司章程修订仅因发行新股导致注册资本变更,总股本从701,799,955股调整为786,847,705股 [10] - 员工聘用政策未作重大变动,分红政策按规划执行且未调整 [11][12] - 无其他对业务或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2] 其他法定义务 - 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所有法定义务均已完成履行 [12]
沈阳机床: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36
收购主体资格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750亿元人民币,成立于1998年3月18日,经营范围涵盖投资、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等 [5] - 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8日,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主营通用设备制造、数控机床销售及技术服务等业务 [6] - 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及检验检测服务等 [7] - 通用技术集团分别持有通用机床公司70%股权和通用沈机集团60.15%股权,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8][9] 本次收购交易结构 - 沈阳机床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通用沈机集团收购中捷友谊厂100%股权、中捷航空航天100%股权及天锻压力机78.45%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通用技术集团直接持股比例由42.90%降至37.54%,但通过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增至50.02% [9] - 通用沈机集团和通用机床公司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 [9] 法律合规性 - 本次收购已获沈阳机床股东大会批准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9]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要约情形,因涉及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导致持股超30%且获股东大会批准 [9] - 交易已履行董事会决议、国资委备案及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 [11] 标的资产情况 - 交易涉及沈阳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78.45%股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