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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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9 22:19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明确投资决策权限分级审批机制 涵盖主业与非主业投资 规范投资流程与监督责任 [1][2][3][4][5][6][7][8][9][10][11][12] 投资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批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50%以上 或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对应指标50%以上且绝对值超5000万元/500万元 [2] - 董事会审批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10%以上 或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对应指标10%以上且绝对值超1000万元/100万元 [2] - 董事长审批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3%以上 或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对应指标3%以上且绝对值超150万元/30万元 [3][4] - 总经理决策权限:未达到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审批标准的投资事项 [4] - 分期投资需以投资总额为计算基础 同一类别投资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 [4][5] 审计与评估要求 - 达到股东会标准的股权投资项目需提供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 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截止日与使用日间隔不超过6个月 评估报告基准日与使用日间隔不超过1年 [5] - 交易对方以非现金资产作为对价时 需参照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 [6] - 购买/出售资产连续12个月累计超总资产30%时 除审计评估外还需股东会2/3表决通过 [8] 主业投资决策程序 - 投资建议由股东/董事/高管/部门等多方书面提出 战略投资部门从市场前景/行业成长性/政策合规性等维度初步评估 [9]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超权限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 [9] - 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咨询论证 股东会审议项目需先经董事会通过 [9][10] 非主业投资决策程序 - 投资建议提出机制与主业一致 董事长或总经理组织研究并编制投资方案草案 [9][10] - 审批权限内可直接批准实施并报董事会备案 超权限需报董事会审议 [10] - 需股东会审议项目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 [10] 投资实施与监督 - 项目实施由总经理或授权主体负责 遇重大变化时总经理可权限内决定方案修改/变更/终止 超权限需报董事长或召开会议审议 [10][11] - 股东会批准项目的方案修改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 [11] - 董事会定期监控项目执行与效益 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有权监督投资行为 [11] - 违规投资决策造成损失需承担连带经济与行政责任 [11][12] 附则定义 - 市值计算标准: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 [12] - "以上"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12] - 办法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并解释 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12]
东贝集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5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规范投资行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 保护股东利益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 [1] 投资定义与适用范围 - 对外投资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以货币资金 实物 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形式进行的投资活动 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一切投资行为 [2] 投资基本原则 -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 促进资源优化组合并创造经济效益 [1] - 确保合理投资回报和资产保值增值 为股东创造价值 [1] - 采取审慎态度 规模适度 量力而行 平衡风险与收益 [1] 投资管理机构与职责 - 股东会 董事会 董事长在权限范围内决策投资 未经授权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决定 [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 [2] - 总经理为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初步审核评估及项目监控 [2] - 公司办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督办实施 [2] - 证券部负责制定投融资方案 保管投资文件及权益证书 [2] - 企管部负责投资项目遴选 技术改造及科技项目管理 [2] - 法律部负责对投资协议合同进行法律审核 [3] - 基建部负责基建改造维修工程的组织实施 [3] - 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 办理出资手续及会计核算 [3] - 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 [3] 投资审批流程与决策权限 - 企管部负责投资项目遴选 调研和论证 评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4] - 总经理办公室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 [4] - 对外投资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或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或超过100万元 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或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时由董事会审议 [4] - 对外投资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 或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或超过500万元 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或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时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4] -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由总经理决定并报董事长签署批准 [5] 投资实施与验收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文件齐全后组织项目实施 [5] - 筹建项目组并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报送项目情况和建设进程 [5] - 及时完成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跟踪产权过户和工商变更登记 [5] - 项目完成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由纪审部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结果 [5] - 投资业务文件由职能部门整理存档 权益性文件由财务部统一保管 [5] 投资处置条件与程序 - 投资回收条件包括投资项目经营期满或无法偿还债务依法破产 [5] - 投资转让条件包括达到预定收益目标 发生不可抗力 经营资金不足 背离经营方向 连续亏损无市场前景或其他必要情形 [5] - 投资处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防止资产流失 [6] - 批准处置投资的程序和权限与批准实施投资相同 [6] 投资责任追究 - 对未履行报批程序 擅自投资 管理不善 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损失 恶意串通 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追究责任 视情节给予警告 罚款或处分 [6] -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 及时追究造成损失的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并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后与公司章程一同生效实施 [7]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 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7]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