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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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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股份: 晶晨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将监事会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关议事规则废止 [1] - 公司注册资本由419,935,640元变更为421,101,263元 主要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及作废事项 [1] H股发行基本方案 - 拟发行每股面值1.00元的H股普通股 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2] - 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 并授予承销商不超过15%超额配售权 [4] - 发行采用香港公开发售与国际配售相结合方式 国际配售包含依据美国证券法144A规则或S条例的发行 [3][4][5] 发行时间安排与对象 - 发行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4个月 若取得监管批准可自动延至发行完成日 [3] - 发行对象涵盖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自然人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5] - 国际配售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7]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前沿芯片研发升级、全球客户服务体系建设、技术生态整合与战略投资 [10] - 部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10] - 董事会获授权根据监管意见和实际需求调整资金用途 [11] 利润分配与中介机构安排 - 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未弥补亏损按同等原则承担 [12] - 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上市审计机构 [12] - 将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13] 发行成本与承销方式 - 筹资成本包含保荐人费用、承销费用、律师费用等十余类中介费用 [8] - 具体费用金额待定 最终由董事会根据资本市场状况确定 [8] - 发行采用承销协议约定方式承销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