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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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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6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 策作用,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公司在规范中发 展,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合法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广东韶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 司法》、 《证券法》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公司章程》和股 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至二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比例 的独立董事。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
丹化科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08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 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 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
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19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6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以书 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洲先生 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适 应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 《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 ...
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19:22
公司治理修订 - 根据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法人治理体系[1] - 新增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要求,明确需制定授权决策事项清单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 - 强化定期报告签署责任,禁止委托他人签署,董事对内容异议需书面说明原因并公告[11] 授权决策体系 - 建立分层授权机制:5亿元以下子公司设立由董事长审批,3000万元以下分布式能源项目由总经理审批[3][4] - 基建项目审批权限划分:18亿元以下陆上风电/光伏项目由董事长批,1亿元以下分布式光伏由总经理批[4] - 境外项目授权标准:5亿元以下基建投资和4亿元以下并购由董事长审批[5] 财务事项授权 - 银行信贷调整权限:董事长可调整长期贷款额度10%以内,总经理负责签署具体贷款合同[8] - 资产处置权限:1亿元以下固定资产出售由总经理批,5000万元以下资产租赁由总经理批[7] - 科研投资授权:1000万元以下科研项目由总经理审批,5000万元以下数字化项目由董事长批[5] 关联交易规范 - 关联交易审批标准: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批,30万元以下关联自然人交易豁免[10] - 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净资产0.5%的由董事长审批[10] 会议决策机制 - 临时董事会召集条件调整为十分之一股东或三分之一董事提议需十日内召开[11] - 重大分歧处理:二分之一与会董事或两名独董联名可要求延期审议争议提案[16] - 废除"一个月内不得重复审议未通过提案"条款,因原依据规则已废止[14][15] 利润分配规则 - 半年度现金分红可免审计,但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仍需审计[12][13] - 利润分配方案需与定期报告同步审议,明确以经审计报表为基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