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会计界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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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证监会,共同发布!
券商中国· 2025-11-21 20:27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证监会发布通知 计划在现有10家基础上增补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 [1] - 此举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界交流合作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并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 [1] - 名单增补工作将成立专门的审核推荐委员会 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4]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要求 - 申请所需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内部治理制度健全 [2] - 需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一个国际会计网络 [2] - 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有境外分支机构的可合并计算收入 [2] - 优先考虑因素包括: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一体化管理程度高、香港成员所具备丰富H股审计经验 [3] - 申请需提交合伙人/股东情况表、注册会计师情况表及香港成员所的相关证明文件 [3] 审核与后续管理机制 - 审核流程包括审核、公示、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 名单确定后推荐给香港监管机构 [5] - 推荐并非永久有效 将健全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每年进行综合评估 [5] - 对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实行“一年一查” 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执业质量检查范围 实现滚动覆盖 [5] - 加强与香港方面的信息共享和后续监管协作 [5] 政策背景与意义 - H股企业审计业务推荐机制始于2010年 当时推荐了12家会计师事务所 [6] - 原12家中的两家因合并或受行政处罚已不满足要求 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具有现实意义 [6] - 内地与香港会计界长期保持深入交流 两地会计准则持续等效 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良好 [7] - 此次增补工作顺应香港会计审计监管制度的重大调整 将进一步促进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7]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证监会发布· 2025-11-21 16:41
政策背景与意义 -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通知,启动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合作[2] - 2010年首次推荐1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审计,十余年来有效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促进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3] - 原12家事务所中已有2家因合并或受行政处罚不再满足要求,更新名单具有现实意义,将在现有10家基础上增补2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3][5] - 此次增补有利于顺应香港会计审计监管制度调整,强化两地监管协同,持续服务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5] 申请机构资质要求 - 申请事务所须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且业务收入与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6] - 内部治理相关制度必须健全并有效执行,在香港需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一个国际会计网络[6] - 在基本要求外,优先考虑执业信息化水平高、系统建设先进、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一体化管理程度高的机构[6] - 香港成员所在H股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审计领域拥有较丰富经验的事务所将获优先考虑[6] 收入与人员统计口径 - 业务收入及审计业务收入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允许合并计算符合条件且能提供证明的境外分支机构收入[7] -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定义依据财会〔2025〕5号文第四条,境外分支机构收入参照同一原则确定[7] - 注册会计师情况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的备案系统数据为准[8] 申请材料与审核流程 - 申请材料纸质版需一式四份报送至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0] - 审核流程包括严格审核、公示、实地考察和综合评议,最终名单将推荐给香港监管机构并公告[10][11] - 委员会由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司负责人分别担任正副主任,成员包括财政部、证监会及注协相关人员[10] 后续动态管理与监管 - 推荐不实行终身制,财政部和证监会将健全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每年结合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评估[11] - H股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年度执业质量检查范围,每年抽检部分项目以实现滚动覆盖[11] - 加强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报备管理,并与香港方面加强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