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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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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4家会计所申请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梧桐树下V· 2025-12-29 20:14
事件概述 - 2025年12月29日,证监会公示了申请增补进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共有4家事务所提交了申请,分别是容诚、天职国际、中审众环和中兴华 [1] - 此次增补工作由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起,计划在现有10家事务所的基础上,择优增补2家事务所进入H股审计业务名单 [3] 申请事务所基本情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总收入25.6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3.49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12.38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8家,注册会计师1520人,香港成员所为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 [3]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总收入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9.12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注册会计师1006人,香港成员所为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总收入21.7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7.17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4.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3家,注册会计师1315人,香港成员所为永拓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总收入20.3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5.47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3.32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7家,注册会计师1061人,香港成员所为中兴华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增补工作基本要求 - 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实际从事过相关业务 [9] - 2024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1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2.5亿元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不少于100家 [9] - 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800人 [9] - 治理结构、质量管理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9] - 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为某一国际会计网络的成员所 [9] 增补工作优先考虑条件 - 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信息系统建设先进 [9] - 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 [9] - 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 [9] - 香港成员所在H股企业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 [9] 增补工作原则与程序 - 工作原则为自愿申请、有序增补,在现有10家事务所基础上增补2家 [4] - 工作原则强调质量第一、择优选拔,严把质量标准 [4] - 工作程序包括强化监管、信息共享,财政部和证监会将强化后续监管并与香港方面加强信息共享 [6] - 申请材料需包括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香港成员所相关证明、信息化建设情况说明等,并于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 [7] - 审核推荐委员会将进行初审、公示、实地考察和综合评议,确定增补名单 [8] - 入选事务所需持续符合要求,财政部和证监会将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对不再符合要求的撤回推荐 [8]
H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将增补两家
中国证券报· 2025-11-22 04:0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通知,计划在现有10家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上增补两家符合要求的机构进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 [1] -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财务审计秩序的意见精神,促进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并服务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1] - 政策背景源于2010年首批推荐的12家H股会计师事务所中,有两家因合并或受到行政处罚已不满足基本要求,名单更新具有现实意义 [1] 名单增补工作安排 - 增补工作将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任主任,证监会会计司负责人任副主任,以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 - 申请机构需满足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内部治理制度健全、在香港有成员所或同属国际会计网络成员等基本要求 [2] - 在基本要求外,优先考虑执业信息化水平高、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一体化管理程度高、香港成员所具有丰富H股或香港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 [2] 资格审核标准 - 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允许合并计算符合条件境外分支机构的收入 [3] -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定义依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3] - 注册会计师情况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备案系统数据为准 [3] 后续监督管理机制 - 推荐不搞“终身制”,财政部和证监会将健全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每年结合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撤回推荐 [4][5] - 将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一年一查”的抽检范围,实现滚动覆盖,并加强对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报备管理 [5] - 强化与香港方面的监管协同,及时互通H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加强信息共享 [5]
财政部、证监会,共同发布!
券商中国· 2025-11-21 20:27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证监会发布通知 计划在现有10家基础上增补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 [1] - 此举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界交流合作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并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 [1] - 名单增补工作将成立专门的审核推荐委员会 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4]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要求 - 申请所需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内部治理制度健全 [2] - 需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一个国际会计网络 [2] - 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有境外分支机构的可合并计算收入 [2] - 优先考虑因素包括: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一体化管理程度高、香港成员所具备丰富H股审计经验 [3] - 申请需提交合伙人/股东情况表、注册会计师情况表及香港成员所的相关证明文件 [3] 审核与后续管理机制 - 审核流程包括审核、公示、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 名单确定后推荐给香港监管机构 [5] - 推荐并非永久有效 将健全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每年进行综合评估 [5] - 对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实行“一年一查” 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执业质量检查范围 实现滚动覆盖 [5] - 加强与香港方面的信息共享和后续监管协作 [5] 政策背景与意义 - H股企业审计业务推荐机制始于2010年 当时推荐了12家会计师事务所 [6] - 原12家中的两家因合并或受行政处罚已不满足要求 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具有现实意义 [6] - 内地与香港会计界长期保持深入交流 两地会计准则持续等效 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良好 [7] - 此次增补工作顺应香港会计审计监管制度的重大调整 将进一步促进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7]
刚刚!有关规范财务审计秩序通知,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
证券日报网· 2025-11-21 18:29
政策发布与更新 -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旨在促进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服务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该通知规定了工作原则、申报要求、申请材料、工作程序和监管要求等内容 [1] 历史背景与机制演变 - 2010年12月 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曾向香港监管机构推荐1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 - 该机制实施十余年来 有效降低了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 深化了两地会计交流合作与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4] - 原12家名单中 有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合并或受到行政处罚已不满足2010年的基本要求 使名单更新调整具有现实意义 [4] - 目前有10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此次计划在基础上推荐增补两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名单 [5] 行业合作与发展意义 - 内地和香港会计界长期深入交流合作 两地会计、审计准则持续等效 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加快推进 [5] - 两地已签署一系列跨境监管合作备忘录 在线索移交共享、监管信息互通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协同机制 [5] - 开展名单增补工作有利于深化两地会计界交流合作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会计监管协同 并持续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 [5] 新增事务所的资质要求 - 申请加入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多项基本要求 包括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内部治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等 [6] - 申请所还需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为某一国际会计网络的成员所 [6] -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 主管部门将优先考虑几项因素 包括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信息系统建设先进 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 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 以及其香港成员所在H股或香港上市公司审计领域具有较丰富经验 [7]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
证监会发布· 2025-11-21 16:41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3] - 旨在促进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3] - 服务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3] 工作原则 - 采取自愿申请、有序增补的原则 在现有10家事务所基础上 推荐增补两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名单[3] - 坚持质量第一、择优选拔的原则 要求事务所符合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要求 并具备较好的执业质量、专业胜任能力和社会认可度[3] - 强化监管与信息共享 财政部与证监会将加强对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后续监管 并与香港方面加强信息共享[3] 申报基本要求 - 申请事务所必须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且实际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5] -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不低于15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 且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2.5亿元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不少于100家[5] - 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800人[5] - 治理结构、质量管理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5] - 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为某一国际会计网络的成员所[5] 优先考虑条件 - 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 信息系统建设先进的事务所[5] - 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的事务所[5] - 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的事务所[5] - 其香港成员所在H股企业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领域具有较为丰富审计经验的事务所[5] 申请材料与程序 - 申请事务所需向审核推荐委员会提交包括申请书、资质证明、财务报告、内部管理制度说明等在内的十一类材料[6][7] - 申请材料纸质版需一式四份邮寄至财政部会计司 电子版需发送至指定邮箱 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7] - 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实地考察和综合评议 综合考虑质量管理、内部管理、诚信记录等情况确定增补名单[8] 后续监管要求 - 自名单公告之日起 被推荐事务所可以开始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8] - H股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年度报备材料中报送上年度从事H股审计业务的信息、签字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信息 并上传审计报告电子版[8] - 事务所必须持续符合通知规定的基本要求 财政部和证监会将通过年度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评估 对不再符合要求者将撤回推荐[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