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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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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政策 ,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2 17:34
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 - 政策核心内容为对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科技园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增值税 [1][8][16] - 享受优惠的主体是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科技园,优惠涵盖其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土地和房产 [1][8] - 针对增值税的免征范围是大学科技园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孵化服务包括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16][17] 政策享受条件 - 大学科技园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分别由国务院教育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发布,在孵对象需符合相关认定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2][9][17] - 大学科技园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2][9][17] - 对于不同时间点认定的科技园有明确的优惠起始时间规定,例如2018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自2024年1月1日起继续享受优惠 [3][9][17] 政策执行与办理方式 - 优惠政策的享受方式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需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12] - 增值税优惠的办理渠道为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 [19] 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税收政策 - 对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9] - 对于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市场,需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来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9][30] - 享受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仅限于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区域,行政办公区、生活区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服务区域不属于优惠范围 [34][35]
用于网络配送农产品集散地的房产、土地是否可参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2 09:00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税收优惠政策 - 对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 - 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市场 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 - 享受优惠的房产土地需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 行政办公区 生活区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服务区域不享受优惠 [7]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定义 - 市场需经经营主体登记 是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 [5] - 农产品范围包括粮油 肉禽蛋 蔬菜 干鲜果品 水产品 调味品 棉麻 活畜 可食用的林产品等 [5] 2025年10月税务申报事项 - 1日至27日申报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等多项税费 [13] - 1日至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13] - 1日至31日完成2025年度车船税申报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3][17]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更新 - 自2025年10月1日起 查账征收居民企业开始使用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15] - 修订内容包括增加附报事项项目 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相关项目 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 增加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等 [16]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调整了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并修改了表单名称和数据项 [16]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义务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和代办申报 [18][19] - 平台企业应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