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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标杆孵化器三分之一在苏州
苏州日报· 2025-11-28 08:33
文章核心观点 - 苏州在江苏省标杆孵化器建设中表现突出,新增13家且总数达24家,占全省近三分之一,新增数量和总数均位居全省首位 [1] - 标杆孵化器覆盖人工智能、绿色技术、具身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高精尖”产业的矩阵化发展格局,为产业升级与创新突破注入动能 [1] - 政府计划围绕“十五五”规划目标,构建开放协同的优质孵化生态以推动创新发展 [2] 孵化器建设成就 - 苏州拥有省标杆孵化器24家,占全省总数近三分之一 [1] - 2025年度新增13家标杆孵化器,新增数量与总数均位居全省首位 [1] 孵化器产业覆盖 - 新增标杆孵化器覆盖人工智能、绿色技术、具身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1] - 标杆孵化器已初步形成覆盖“高精尖”产业的矩阵化发展格局 [1] 代表性孵化器案例 - 苏大天宫人工智能产业孵化器聚焦“AI+具身智能”,已孵化企业120家,培育17家高新技术企业和3家上市企业 [1] - 清源科创绿色技术孵化器采用七步精准孵化体系,已孵化67家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分别高达64%和31% [1] - 昆山具身机器人产业孵化器采用“政产学研协同”模式,已集聚25家高层次人才企业 [1] 未来发展计划 - 政府将紧密围绕“十五五”规划目标,构建开放协同的优质孵化生态 [2]
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政策 ,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2 17:34
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 - 政策核心内容为对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科技园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增值税 [1][8][16] - 享受优惠的主体是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科技园,优惠涵盖其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土地和房产 [1][8] - 针对增值税的免征范围是大学科技园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孵化服务包括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16][17] 政策享受条件 - 大学科技园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分别由国务院教育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发布,在孵对象需符合相关认定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2][9][17] - 大学科技园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2][9][17] - 对于不同时间点认定的科技园有明确的优惠起始时间规定,例如2018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自2024年1月1日起继续享受优惠 [3][9][17] 政策执行与办理方式 - 优惠政策的享受方式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需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12] - 增值税优惠的办理渠道为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 [19] 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税收政策 - 对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9] - 对于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市场,需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来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9][30] - 享受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仅限于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区域,行政办公区、生活区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服务区域不属于优惠范围 [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