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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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斯泰来日籍员工限期内未上诉,判决生效
日经中文网· 2025-07-29 11:28
安斯泰来制药日本员工间谍案判决 - 安斯泰来制药60多岁日本籍男性员工因间谍活动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判决于7月16日作出 7月28日上诉截止日未提出上诉 判决生效 [1] - 该男子向日本公安调查厅提供中国国内政治和经济信息并获取报酬 [1] - 该男子利用了中国2018年10月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坦白罪行可减轻刑罚的"司法交易"制度 成为首个接受司法交易的被中国以《反间谍法》扣留的日本人 [2] 案件背景及进展 - 该男子为安斯泰来制药中国当地法人高管 在华工作超20年 曾任中国日本商会副会长 [2] - 2023年3月在北京被扣留 当时即将结束任期返回日本 同年10月被正式逮捕 2024年8月以间谍罪起诉 11月首次公开庭审 [2] - 此为2025年5月以来第二起日本人在华间谍罪实刑判决生效案例 另一起为上海法院判处50多岁日本男性12年有期徒刑 同样未上诉 [2] 日本在华人员被扣留情况 - 自2014年11月中国实施《反间谍法》以来 至少17名日本人被扣留 其中5人尚未获释 包括安斯泰来员工 [3] - 除安斯泰来员工外 其余4人被判12至15年有期徒刑 目前正在服刑 [3] - 中国2023年7月实施新修订《反间谍法》扩大间谍行为定义 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信息提供的查处力度 [3]
通风报信帮朋友出逃境外 国安机关披露一起泄密案件详情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7-25 07:28
在法律面前,张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接受国家安全机关给予的行政 处罚决定,不要求听证、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并感谢国家安全机关给予的帮助教育,主 动向国家安全机关递交悔过书,表示将引以为戒,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做好《中华 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社区普法宣传,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安全机关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 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属于国家 秘密。 国家安全机关对某工作对象的境内关系人张某依法开展问询。问询期间,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干警明确告 知张某相应保密义务,并依法要求其签订保密承诺书。然而,张某出于所谓的朋友"义气",编造理由趁 机向该工作对象通风报信,致使该工作对象当晚乘机出逃境外。此事败露后,国家安全机关干警对张某 进行了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