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红冲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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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购买方收到发票,如何防范开票方擅自红冲?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06 09:45
防范发票被擅自红冲的操作流程 - 购买方收到发票后,若担心开票方擅自红冲导致无法抵扣,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发票入账标识”或“发票勾选确认”功能进行操作,操作后对方再发起红冲需先完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2] 发票入账标识操作步骤 -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路径:【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入账标识】[3] - 在发票入账标识页面,通过“发票”页签查询符合条件的数电发票,可批量或单独为发票选择入账状态,如“已入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4] - 确认入账信息后提交,系统提示“发票入账成功”即完成操作,提交时系统会显示本次入账发票份数及税额合计[5][6] 发票勾选确认操作步骤 -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路径:【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7] - 在功能页面选择【抵扣类勾选】,录入筛选条件查询发票,选择要勾选的发票信息后提交勾选并确认[8] 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口径调整 - 增值税新政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并入“服务”范畴,一般纳税人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填写口径调整为包含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16] - 一般纳税人主表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口径调整为包含免征增值税和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但零税率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16] - 明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劳务”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服务”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16]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安排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需提前预约,预约自2月25日开启[17]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2025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或【办&查】-“办税”路径进入预约功能页面[17] 办税缴费服务渠道 - 纳税人缴费人可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其APP网上办理业务,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可通过“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19] - 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在线提交税费诉求并获取相关服务[20]
土地增值税如何预缴申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3 09:29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 某房地产开发项目首张预售许可证预计2026年4月下发,但根据最新规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的起始时间以取得首笔预售收入为准,而非发证时间 [4] - 因此,该公司在第一季度收到的两笔预收款,需要在第一季度属期进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4] - 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计征依据计算公式为:预收款 ÷ (1 + 增值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4] 防范发票被擅自红冲的操作指引 - 开票方擅自红冲发票会导致受票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或正常列支成本 [12] - 受票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入账确认”或“发票勾选确认”操作,此后若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需经受票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才能完成 [12] - 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进入【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入账标识】或【发票勾选确认】模块 [12][1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第11号公告第八条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报废产品收购发票、光伏收购发票等特定类型发票,即使已完成用途或入账确认,开票方仍可直接发起红冲流程 [15]
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4种情形,一文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9 09:48
企业所得税中无形资产摊销的税务处理 -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3] - 有四类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自行开发且支出已在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其他不得计算摊销的无形资产[3] - 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外购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等支出为计税基础;自行开发无形资产以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的支出为计税基础;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3]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的扣除规则 - 一般情形下,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3] - 存在特殊情形:作为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若法律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则可按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摊销[3] 防范发票被擅自红冲的操作指引 - 开票方擅自红冲发票会导致受票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或正常列支成本[11] - 受票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发票入账标识”模块进行入账确认操作,或通过“发票勾选确认”模块进行勾选操作,此后开票方发起红冲需经受票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11][1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第11号公告,农产品收购发票、报废产品收购发票、光伏收购发票等特定票种,无论是否进行用途或入账确认,开票方均可直接发起红冲并开具红字数电发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