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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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省拼了:4000亿、容亏100%、最高出70%...
母基金研究中心· 2025-05-16 14:09
四川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政策 - 四川省提出到2030年末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到4000亿元目标,并明确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让利模式[1][3] - 创投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2年,确需延长可放宽至15年,体现"耐心资本"特性[1][3] - 按照"政府引导基金让利-国资基金微利-市场化基金盈利"原则完善让利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3] 耐心资本与基金期限调整 - 硬科技企业成长周期长推动创投机构"投早投小",传统"5+2"基金期限已不匹配当前投资逻辑[2] - 2024年新设母基金中49%对子基金存续期要求为10年以上,四川政策将上限放宽至15年[2][3] - 国资LP成为建设耐心资本主力军,近一年新设母基金和直投基金存续期达15-20年[2] 注册地与返投机制创新 - 允许基金出资不与注册地挂钩,建立收益分享机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4] - 政府引导基金行业平均返投倍率要求过去六年下降超40%,2024年低于1倍要求的案例增多[5] - 返投认定口径放宽,包括外地企业迁址、子公司设立等多种方式完成认定[5][6] 国资出资比例与容亏机制 - 四川政策允许单一国资对创业投资基金出资比例提高至70%,属行业"天花板"级别[6][7] - 深圳福田、武汉等地允许单个项目最高100%亏损,四川政策涵盖单个项目和基金层面容亏[8][9] - 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60%,种子期企业基金可提高至80%[9] 回购条款与对赌条件优化 - 四川鼓励放宽或取消回购条款,根据企业技术领先性调整对赌条件,属全国前瞻性举措[12] - 2024年VC/PE基金使用回购权项目比例超90%,平均仅能偿还法院判决金额的6%[14] - 部分机构探索灵活处理回购,如通过创始人新创业公司占股豁免回购[13] 行业政策环境支持 - 国务院"创投17条"提出优化政府创投基金考核和容错免责机制,按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考核[10] - 国办2025年1号文明确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不简单以单项目或单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11] - 国务院国资委推动中央企业创投基金存续期最长至15年,健全尽职合规免责机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