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浮动管理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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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实行浮动管理费机制很有必要
证券时报· 2025-05-17 01:38
行业背景与政策调整 - 国内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已超过32万亿元,行业积累了丰富管理经验[1] - 监管部门要求基金公司降低管理费率,去年下半年全面铺开并基本完成[1] - 基金管理费率平均降低20%以上,部分化解了费率过高问题[1] - 前几年基金投资绩效不理想,部分产品亏损严重,高额管理费制度显失公平[1] 现行费率制度问题 - 基金公司与投资者风险收益不对等,亏损由投资者承担而公司仍收取固定管理费[2] - 现行制度鼓励规模扩张而非业绩提升,不利于行业优胜劣汰[2] - 信托关系中基金公司仅承担道义责任,缺乏业绩约束机制[2] 新政策改革方向 - 证监会推出《行动方案》推行浮动管理费率,权益类基金费率与业绩挂钩[3] - 业绩低于基准时降低费率,显著高于基准时可提高费率[3] - 建立以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增加盈亏权重、减少规模排名权重[3] 国际经验与改革路径 - 海外存在零管理费+盈利提成模式,将管理者与投资者深度绑定[4] - 国内现阶段重点试行浮动费率制度,条件成熟后再推广业绩提成制[4] - 费率改革是推动行业以业绩为中心经营模式转型的关键举措[4]
公募重磅改革:超六成主动权益基金经理收入将下降
中国经营报· 2025-05-10 02:54
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核心内容 - 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五大重点方向改革框架,推动行业考核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强调投资者保护与机构规范化要求 [1] - 行业新增"基准为锚"作为第五大支柱,强化主动权益基金在资本市场价值挖掘和买方力量壮大中的作用 [1] 管理费机制改革 - 推动管理费从固定收费转向与业绩挂钩的浮动机制,打破"旱涝保收"模式,头部机构率先试点权益类基金分档收费 [2] - 新设主动权益类基金需采用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费率,持有期内业绩显著低于基准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则升档费率 [2][4] - 2019年首批浮动费率试点侧重绝对收益,2023年优化为同时考核绝对收益与相对收益,新增规模挂钩和持有时间挂钩模式 [3] 考核体系调整 - 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涵盖产品业绩(净值增长率、基准对比)和投资者盈亏(利润率、盈利占比)指标 [5][6] - 公司高管考核中投资收益指标权重不低于50%,基金经理考核中产品业绩指标权重不低于80%,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80% [6] - 新增超额收益率和利润率双重考核,取代单一净值增长率排名 [8] 薪酬与业绩强绑定 - 基金经理三年业绩低于基准10个百分点以上需降薪,显著超越基准可适度提薪 [8] - 2017-2025年数据显示全市场基金三年跑输基准10%以上的平均占比15%,主动权益基金达26%,2024年因市场下跌该比例升至64% [8][9] - 强化高管和基金经理强制跟投比例与锁定期要求,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 [10] 行业影响 - 改革促使基金公司注重长期策略制定、投研能力提升和产品布局优化,减少短期业绩压力导致的频繁调仓 [6][7] - 基金经理需更关注基本面研究和长期业绩,优秀者将获得更高薪酬与发展空间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