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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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最新印发!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15:54
9月25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全文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市场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 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深化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教育部、市 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本地各级 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 二、供应商管理 学校应当在听取学校膳食委员会、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的基础上,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采购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生产经营的大宗食材,并自行或委托 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供应商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产品质 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具备学校食堂采购所需大宗食材的供应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 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