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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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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从春晚小品《又来了》,看对村巡察如何见效
新浪财经· 2026-02-17 21:16
小品《又来了》的核心内容与映射 - 2026年央视春晚小品《又来了》是一部讽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基层减负问题的作品,其核心引发热议的原因在于对基层现实和政策落地过程的深刻观察与建设性批判,而非单纯依靠笑料包袱 [1] - 小品情节围绕养鸡专业户老王因公路噪音导致养殖受损展开,其换地诉求在基层各部门间遭遇推诿,具体表现为:综合办主任纠结报告措辞、协调办主任生搬养鸭经验、项目办主任忙于拍照打卡,问题始终悬而未决,最终以巡察组到来收尾 [1] 小品映射的基层干部典型问题 - 小品刻画了三类典型的基层干部形象:“模板型”干部,调研带着固定流程和预设结论,纠结报告辞藻,不究问题本质,对应现实中“机械执行”、“过度留痕”的问题 [1] - “跨界型”干部,热衷于炫耀过往经验,将养鸭经验生搬硬套至养鸡问题,被斥为“无鸡之谈”,对应现实中落实政策“一刀切”、不顾实际的形式主义新变种 [1] - “甩锅型”干部,调研敷衍了事、拍照打卡后将问题踢回给村委会,对应现实中对待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的作风 [1] - 这三类干部的本质是将自己视为“过客”而非“解决者”,把调研当任务、群众当背景、问题当麻烦,导致惠农政策成为“看得见摸不着的画饼” [2] 《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的核心要求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系统梳理了四个监督重点: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的落实情况、农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2] - 《意见》明确对村巡察需“促进解决基层问题和群众身边问题”,并需查找“机械执行”、“过度留痕”、“落实政策‘一刀切’”、“对群众利益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侵占挪用、损公肥私等廉洁风险 [3] - 《意见》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单列为一个监督重点,要求重点关注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及群众信访事项处置情况,推动问题明确牵头方、解决时限和反馈机制,确保“改到位” [4] 对村巡察工作的实践路径与挑战 - 有效的对村巡察需做到“找准人”,针对涉及多部门推诿的复杂问题,需抓住关键责任方,检查是否存在“欺上瞒下、逃避监督”的行为 [4] - 巡察工作需“沉下去”,巡察干部不能只坐在村部听汇报看材料,而应深入如老王的鸡场等现场,面对面了解实情,获取第一手问题清单 [4] - 巡察需力戒形式主义,避免成为“走马观花”或沿用“老三套”的预设报告与打卡流程,否则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只是“换汤不换药” [2][3] - 巡察整改应推动“立行立改”,结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在群众反映强烈、能够及时解决的环节就推动化解,避免问题拖大 [5] 政策背景与群众期待 -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改进农村工作方式方法”,要求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尊重农民意愿,避免政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 [3] - 小品《又来了》的热议折射出群众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深恶痛绝,以及对真调研、真巡察的殷切期待,群众核心关切是问题能否解决,而非来的是哪个部门 [3][5] - 《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的出台为破解基层治理顽疾提供了制度利器,但其生命在于执行,最终考验的是制度的刚性以及执行者的政绩观与为民初心 [5]
加强对村巡察工作打出“组合拳” 多举措做好“后半篇文章”提升百姓获得感
央视网· 2026-01-24 11:57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 - 文章核心观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对村巡察的监督重点,并着重强调加强整改落实与成果运用,以解决基层和群众身边问题,提升巡察权威与公信力 [1][9] 对村巡察监督重点内容 -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保障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情况 [1] - 聚焦农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关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以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3] - 聚焦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重点关注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村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领导村民自治情况 [5] - 聚焦对村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重点关注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及群众信访事项处置情况、重点问题整改情况 [7] 对村巡察整改与成果运用的具体要求 - 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县级党委对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抓好整改,巡察机构加强统筹督促,并细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等各方责任 [9] - 加强整改公开和检查评估:将整改情况纳入村级公开事项目录,探索群众有效参与的检查评估机制,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分析的重要参考,对整改走过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 [10] - 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建章立制、专项整治、集中清理等方式进行系统整改 [11] - 实事求是确定整改期限:既要防止期限过长导致问题拖延,也要防止期限过短不利于问题彻底整改 [12]
强化对村巡察 促进解决基层问题和群众身边问题——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政策背景与意义 - 政策制定基于党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旨在推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解决基层和群众身边问题,巩固执政基础 [2] - 2024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首次将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县级党委巡察范围,后续中央会议及规划均对此作出部署 [2] - 各地区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发展不平衡,需要通过《意见》进行制度规范和深化 [2] 起草总体考虑 - 制定过程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顶层设计与因地制宜、总结经验与创新发展相结合 [3] - 突出政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 [3] - 明确规范主体,主要针对县级党委及其巡察机构作出规定,同时对省、市两级党委及乡镇党委等提出相关要求 [3] -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把握差异性不够、聚焦主要矛盾不够、群众参与不足等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3] - 立足基层实际,考虑农村的多样性、复杂性,提出规范性要求的同时为地方创新留出空间,不搞“一刀切” [3] 监督重点内容 -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保障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和治理等 [4] - 聚焦农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关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及反对“四风”情况 [4] - 聚焦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重点关注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及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 [4] - 聚焦对村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重点关注整改责任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及重点问题整改情况 [4] 分类施策与组织形式 - 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村的人口规模、产业发展、治安状况、信访反映等因素进行科学分类 [5] - 根据分类结果统筹全覆盖进度,合理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组织形式 [5] - 将村情复杂、体量较大、问题突出的村党组织作为重点巡察对象,在力量资源上予以倾斜 [5][6] - 对乡镇及其所辖村党组织一体开展巡察时,要保证对村巡察的必要时间和力量 [6] - 县级党委可结合实际,稳妥探索其他有效的对村巡察组织形式 [6] 方式方法创新 - 加强宣传动员,结合传统方式与新兴方式如微信群、张贴“码上巡”公告等发布信息,拓宽收集民意渠道 [7] - 主动走访群众,运用开门迎访、设点接访、入户走访、驻村夜访等方式,将熟悉农村情况、反映问题意愿强的群体作为重点访谈对象 [7] - 强化数字赋能,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支撑和数据比对分析,助力快速精准发现问题 [7] - 推动立行立改、边巡边查,优化程序,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且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回应关切 [7] 工作流程优化 - 准备环节强化信息收集,督促乡镇与有关部门全面提供情况,分析找准工作重点 [8] - 了解环节视情精简进驻动员会、工作汇报会等,把主要精力用在实地走访和与群众直接交流上,防止文山会海,减轻基层负担 [8] - 报告环节除问题反映集中、确有必要形成报告的村外,一般形成问题清单,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可综合分析后报告 [8] - 反馈、移交环节突出分级分类,根据问题归属向乡镇、村党组织或有关机关、部门进行反馈或移交 [8] 整改落实与成果运用 - 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县级党委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并细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等各方责任 [9] - 强化成果运用,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建章立制、专项整治、集中清理等方式系统整改 [9] - 加强整改公开和检查评估,将整改情况纳入村级公开事项目录,探索群众有效参与的检查评估机制,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分析的重要参考 [9] - 对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严肃追责 [9] - 对村巡察整改期限需实事求是确定,既要防止过长导致拖延,也要防止过短不利于彻底整改 [9] 组织保障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中央、省级、市级党委及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强调市级党委要统筹力量加大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力度 [10] - 县级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需定期听取汇报、研究事项、解决问题,高质量完成对村巡察全覆盖 [10] - 加强监督贯通协调,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整合基层监督资源,推动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的贯通,并在村“两委”换届、干部考核中用好巡察成果 [10][11] - 完善巡察机构与政法、民政、财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探索监督整合,减少重复监督 [11] - 加强队伍保障,县级党委要建立符合实际的队伍保障机制,配备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建立人才库,安排优秀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锻炼,并将巡察经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参考 [11] 政策适用范围与落实 - 《意见》主要规范对村巡察工作,未将对社区巡察纳入其中,因其在监督重点、组织实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且仍处探索阶段 [12] - 各地可结合实际,按照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研究探索对社区巡察的方法路径 [12] - 抓好贯彻落实需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其意义,做好传达学习和宣传解读,并与巡视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制定新一届党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等结合 [13] - 中央巡视办将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刊发文章、实地调研、专题培训等方式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工作扎实进行 [13]
中央巡视办就《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中国新闻网· 2026-01-23 08:48
政策背景与意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旨在推动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破解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对村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2] - 政策制定背景是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对推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加强对村巡察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2024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首次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县级党委巡察范围 [2] - 各地区推动对村巡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总体发展还不平衡,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深化 [2] 政策起草的总体考虑 - 政策制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顶层设计和因地制宜相结合、总结经验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注重政治性、实践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 - 明确规范主体主要针对县级党委及其巡察机构作出规定,同时就加强工作指导对省、市两级党委及其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要求 [3] - 政策立足基层实际,充分考虑各地农村在体量规模大小、矛盾复杂程度、基层治理水平等方面的多样性、复杂性,既提出规范性要求,又为各地创新实践留有空间,不搞“一刀切” [3] 对村巡察工作的监督重点 -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保障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情况 [4] - 聚焦农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关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 [4] - 聚焦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重点关注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 [4] - 聚焦对村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重点关注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以及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处置情况 [4] 分类施策与组织形式 - 对村巡察在组织方式上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明确了对村进行分类的主体、标准和程序 [5] - 县级党委巡察机构要综合考量本地区所辖村的人口规模、产业发展、治安状况、信访反映、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因素,对村进行科学合理分类 [5] - 根据分类结果,统筹全覆盖进度,合理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组织形式,将村情复杂、体量较大、问题突出的村党组织作为重点巡察对象 [5][6] 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 - 加强宣传动员,用好基层组织已有宣传渠道,通过微信群、张贴“码上巡”公告及其他符合基层特点、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发布巡察信息 [7] - 主动走访群众,综合运用开门迎访、设点接访、入户走访、驻村夜访等方式,把熟悉农村情况、反映问题意愿较强的群体作为重点访谈对象 [7] - 强化数字赋能,加强大数据信息化支撑,充分运用乡镇和有关机关、部门数据信息,探索运用数据比对分析等方式助力发现问题 [7] - 推动立行立改、边巡边查,注重在巡中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7] 工作流程的优化 - 准备环节应强化信息收集,根据工作需要督促乡镇与有关机关、部门全面提供情况,分析找准工作重点 [8] - 了解环节应视情精简进驻动员会、工作汇报会等环节,把主要精力用在实地走访、与群众直接交流上,防止文山会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8] - 报告环节除问题反映集中、确有必要形成报告的村外,一般形成问题清单,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可综合分析后向派出巡察组的党委报告 [8] - 反馈、移交环节应突出分级分类,根据问题归属向不同层级的党组织或机关部门进行反馈和移交 [8] 整改落实与成果运用 - 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县级党委对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事项,并细化了各相关责任主体的整改责任 [9] - 强化成果运用,提出就对村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建章立制、专项整治、集中清理等方式系统整改 [9] - 加强整改公开和检查评估,提出将对村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村级公开事项目录,探索完善群众有效参与的检查评估机制 [9] - 对村巡察整改期限需实事求是确定,既要防止期限过长导致问题拖延未改,也要防止不顾客观实际设定过短期限 [9] 组织保障的具体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县级党委承担对村巡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级党委要统筹市县两级巡察力量加大对乡镇和重点村党组织的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力度 [10] - 加强监督贯通协调,强调要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整合基层监督资源,推动对村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监督的贯通协调 [10][11] - 加强队伍保障,明确县级党委要谋划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对村巡察队伍保障机制,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并建立对村巡察人才库 [11] 政策适用范围与落实 - 《意见》主要规范对村巡察工作,未将对社区巡察纳入其中,因对社区巡察在监督重点、组织实施等方面与对村巡察存在较大差异,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 [12] -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对村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传达学习和宣传解读,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意见》的主要精神和实践要求 [13] - 中央巡视办将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通过刊发文章、实地调研、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各地落实《意见》的分类指导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