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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丨英威腾胜诉超6000万元难追偿并购对赌得堵好“跑路”后门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8 21:41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英威腾于2025年12月31日获得广东高院终审胜诉,判决瀚瑞德需支付6499.88万元及利息,但瀚瑞德已于2019年注销,导致判决难以执行[1] - 2017年,公司计划以2.5亿元收购普林亿威,后于2018年将收购价下调至1.5亿元,业绩承诺相应变更为2017至2020年净利润总额不低于5500万元[1] - 2021年审计显示普林亿威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已计提1.28亿元商誉减值,2022年深圳中院一审曾驳回公司3亿余元的业绩补偿请求[1] 并购对赌纠纷的复杂性与挑战 - 诉讼过程耗时漫长,从2019年提起诉讼到2025年终审,完整业绩数据的缺失(2021年出具)是早期难以判定违约的关键[2] - 案件缺乏类似先例,可能是导致一审判决不利的原因之一,诉讼期间缺乏对债务方的有效管控措施,加大了维权难度[2] - 若并购协议未提前约定,债权人追索已注销公司的财产将面临举证难、执行难的问题,股东可能通过资产转移或“合法注销”规避责任[2] 对并购交易结构与风险防范的建议 - 应明确约定防注销条款和无限追偿责任,要求原股东在公司注销后仍需承担连带责任,并可设定“反向担保”条款[2] - 上市公司需全面核查原股东资产实力与信用记录,必要时要求提供资产抵押或设立保证金账户,以确保补偿款的可执行性[3] - 在付款方式上,建议采用股权支付与分期支付结合的模式,将大部分对价以上市公司股份等形式支付以绑定利益,并设置业绩达标节点进行分阶段支付[3] 对英威腾后续行动的潜在分析 - 根据《公司法》,公司注销需履行清算程序并通知债权人,瀚瑞德原股东未履行该义务,主观上具有逃避债务的故意[3] -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有权依法继续发起诉讼,追究瀚瑞德原股东的连带责任[3]
英威腾胜诉超6000万元难追偿并购对赌得堵好“跑路”后门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8 21:34
公司核心事件与财务影响 - 英威腾于2017年计划以2.5亿元收购普林亿威100%股权,原股东瀚瑞德等承诺2017至2019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3000万元和5500万元 [1] - 2018年,收购对价因市场变化下调至1.5亿元,业绩承诺变更为2017至2020年净利润总额不低于5500万元 [1] - 2021年审计结果显示普林亿威未完成业绩承诺,英威腾已为此计提1.28亿元商誉减值 [1] - 2025年12月31日,广东高院终审判决瀚瑞德需向英威腾支付6499.88万元及利息,但瀚瑞德已于2019年注销,导致判决款项难以执行 [1] - 英威腾早在2019年就对瀚瑞德提起诉讼,但因完整业绩数据需至2021年出具,导致违约判定延迟,一审判决于2022年作出 [2] 并购对赌纠纷暴露的行业风险与挑战 - 并购对赌诉讼过程复杂且耗时漫长,从业绩承诺期结束到完整财务报告出具存在时间差,影响违约判定与诉讼进程 [2] - 在并购协议中若未提前约定,债权人追索已注销公司的财产将面临举证难、执行难的困境,股东可能通过资产转移或“合法注销”规避责任 [2] - 此案缺乏类似先例,可能影响了早期法院作出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判决 [2] - 诉讼期间缺乏对债务方的有效管控措施,加大了上市公司的维权难度 [2] 行业改进建议与风险防范措施 - 为防止责任主体注销,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防注销条款和无限追偿责任,要求原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对业绩承诺承担连带责任,且追偿时效不受影响 [2] - 建议设定“反向担保”条款,要求原股东以个人或关联资产为业绩承诺提供担保 [2] - 上市公司需全面监控原股东的履约能力,包括核查其资产实力与信用记录,并可要求提供资产抵押或设立保证金账户 [3] - 在并购付款方式上,应避免一次性现金支付,采用股权支付与分期支付结合的模式,将大部分对价以上市公司股份、可转债等形式支付以绑定利益 [3] - 建议设置业绩达标节点进行分阶段付款,未达标部分可直接抵扣补偿款,从源头降低追偿风险 [3] - 对于恶意注销逃避债务的行为,上市公司可依据《公司法》追究原股东的连带责任,因公司注销需履行清算及通知债权人的程序,未履行则构成主观故意 [3]
英威腾胜诉6000万元难追偿,并购对赌得堵好“跑路”后门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8 15:05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结果 - 英威腾于2017年计划以2.5亿元收购普林亿威100%股权,原股东瀚瑞德公司(持股53.25%)等承诺2017至2019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3000万元和5500万元 [1] - 2018年收购价下调至1.5亿元,业绩承诺变更为2017至2020年净利润总额不低于5500万元 [1] - 2021年审计结果显示普林亿威未完成业绩承诺,英威腾已计提1.28亿元商誉减值 [1] - 2025年12月31日,广东高院终审判决瀚瑞德公司需向英威腾支付6499.88万元及利息,但瀚瑞德公司已于2019年注销,导致判决执行困难 [1] 并购对赌纠纷的复杂性与挑战 - 案件耗时6年多,历经多次移送立案、一审驳回及终审改判,反映出并购对赌诉讼的复杂逻辑与漫长周期 [1][2] - 业绩承诺最后一年为2020年,完整财务报告需至2021年出具,缺乏完整业绩数据导致早期难以判定违约,诉讼时间被延长 [2] - 在此案之前缺乏类似先例,可能影响了一审法院(深圳中院)作出不利于英威腾的判决 [2] - 公司注销后法人主体资格终止,若并购协议未提前约定,债权人追索将面临举证难、执行难的问题,股东可能通过“合法注销”规避责任 [2] 并购交易风险防范的系统性改进建议 - 防注销方面: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防注销条款和无限追偿责任,要求原股东在公司注销后仍需对业绩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并可设定“反向担保”条款 [2] - 监控履约能力方面:上市公司需核查原股东的资产实力与信用记录,通过第三方审计、资产评估掌握其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资产抵押或设立保证金账户 [3] - 付款方式方面:应慎重选择一次性现金支付,建议采用股权支付与分期支付结合的模式,将大部分对价以上市公司股份、可转债等形式支付,并设置业绩达标节点分阶段付款 [3] 对上市公司的后续行动建议 - 英威腾胜诉并非终点,为维护契约严肃性,追责工作应继续 [3] - 瀚瑞德公司注销时负有业绩补偿的或有负债,但其原股东未履行清算程序中通知债权人的法定义务,主观上具有逃避债务的故意 [3] - 针对上述情形,英威腾有权依法继续发起诉讼,追究瀚瑞德原股东的连带责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