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诈骗
搜索文档
花钱“修复征信”?小心受骗还“背锅”
经济网· 2026-01-15 10:17
政策背景与诈骗风险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发布通知,旨在为积极履约的信用受损者提供便捷、免费的正规征信修复渠道 [1] - 司法实践显示,以“征信修复”为幌子的诈骗活动时有发生,且手段不断翻新 [1] - 在2026年1月央行信用修复政策正式实施后,不法分子可能借机炒作“政策窗口期”“加急办理名额”等虚假概念,进一步放大征信危机焦虑 [1] 诈骗目标与手段 - 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或公开信息,筛选出有贷款逾期、信用卡违约或具有高频查询征信、信贷问题等情况的征信黑户个人信息,实现对目标群体的精准定位 [1] - 不法分子深度利用“征信黑户”在购房、求职、贷款等关键场景中的信用受限焦虑,刻意夸大征信不良的负面影响 [1] - 不法分子虚构其具有官方背景、有内部关系以及能够技术修复等虚假身份与能力,以“付费修复”为诱饵骗取他人合法财产 [1] 诈骗传播与伪装方式 - 不法分子在短视频平台、社交群组、电商平台等网络空间,刻意规避“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敏感词汇,以“征信咨询”“债务减免”等名义进行伪装 [2] - 传播中频繁使用“z信优化”“崔收协商”“上岸规划”等谐音或暗语,或通过图文结合、表情包内嵌等形式发布虚假广告,以规避平台审核机制 [2] - 采用“多平台跳转”引流策略,在网络平台发布模糊化信息后,引导目标添加私人社交账号,构建“公开引流-私密诈骗”的隐蔽传播链条 [2] 诈骗案例与涉案金额 - 2024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的范某某诈骗案中,被告人以帮助消除问题征信为由,骗取被害人3.5万元 [2] - 2022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王某诈骗案中,被告人诱骗被害人以自己名义贷款13.9万元,并支付被害人好处费3000元 [3] 新型诈骗模式:利用贷款中介与第三方 - 部分贷款中介机构利用金融机构以征信为核心的信贷审批规则,将征信受损的贷款求助者异化为诈骗工具人 [2] - 有机构通过虚构贷款需征信加分等事实,煽动征信受损人员寻找增信主体,并以无责担保、协助走账等名义诱骗征信良好的第三方入局 [3] - 不法分子冒用他人信用身份申请贷款,非法绕过金融机构风控体系、转嫁信贷风险并占有贷款资金 [3] 司法判决结果 - 在范某某诈骗案中,法院认定其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 - 在王某诈骗案中,法院认定其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3] 防范与治理建议 - 建议通过金融机构网点、短视频等渠道,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涉征信修复诈骗案件的典型作案手段,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3] - 建议优化征信咨询、异议申请等官方渠道的宣传推广,从根源上消除“找熟人、花大钱”修复征信的错误认知 [3] - 建议完善征信黑灰产协同治理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异常借贷、频繁查询征信等征信风险信号进行联动预警,提前介入防范 [3]
华夏基金:征信诈骗新花样多,别让信用焦虑变成财产损失
新浪基金· 2025-09-29 11:13
北京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启动 - 在北京证监局指导下,北京证券业协会携手多家机构于9月8日共同启动“北京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 [1] - 活动主题为“新时代·新基金·新价值——北京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在行动”,旨在贯彻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1] - 活动目标是提升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引领作用,打造北京金融高质量发展新名片 [1] 个人征信诈骗案例与模式分析 - 案例一:外贸从业者李先生因信用卡逾期影响征信,向声称可修复征信的刘某支付25000元代理费并伪造虚假材料,但三个月后不良记录未消除且退款无果 [2][3] - 案例二:林某因征信问题导致公司贷款受限,向自称经营征信公司的朋友王某支付32000元服务费并提供个人敏感信息,事后不仅服务未完成,其银行卡被盗刷且名下出现不明贷款 [4][5] - 诈骗分子利用受害人对征信修复的急切需求和法律知识匮乏实施诈骗,通过夸大宣传、营造有内部渠道的假象诱骗受害人签署合同并支付费用 [6] - 诈骗过程中,不法分子会获取受害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给受害人带来更大风险 [6] - 诈骗得手后,不法分子通常会消失,所谓的“服务费用”只是其诈骗钱财的借口 [6] 个人征信的定义与管理规定 - 个人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并提供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 [7] -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依法采集并加工整理后,向合法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 [7]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随意修改或删除真实有效的征信记录 [8] 征信诈骗的共性特征与目标群体 - 目标群体明确:主要针对有征信不良记录急于修复信用的人、征信知识匮乏的人(如老年人、金融小白)、以及近期有信贷需求的人(如准备买房或创业贷款者) [9] - 宣传手段特征:使用“百分百修复”、“三天消除”、“内部关系”等绝对化承诺,以及“不修复影响子女上学”、“征信黑名单限制高铁飞机”等恐吓性表述加剧受害者恐慌 [9] - 运作模式特征:采用“轻资产、快周转”方式,通常无固定办公地点或租用临时场地,使用虚拟电话和微信联系,通过个人账户收款,诈骗周期短则几周长则两三个月 [9] - 法律规避特征:诈骗分子善于打“擦边球”,以“信用咨询”、“信息咨询”等名义注册公司,签订模糊合同条款,并教唆受害者自行伪造材料以避免留下直接证据 [10] 防范征信诈骗的有效措施 - 强化征信知识学习:明确个人征信记录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随意修改真实记录,合法的征信异议申请过程完全免费 [11] - 核实机构资质:选择服务时核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用状况,警惕“无资质经营”,目前我国未批准任何机构从事“征信修复”业务 [11] - 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个人征信报告,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线下查询点或正规银行APP等官方渠道查询征信,不轻易向陌生机构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 [12] - 理性应对征信问题:发现不良记录后保持冷静,通过正规渠道查询确认,若为自身原因导致逾期应及时还款,不良记录在还清欠款5年后自动消除,对征信有异议可自行向征信机构提出申请 [12] - 遭遇诈骗后及时维权:立即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投诉,通过12315平台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