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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司法合力 奏响“长江之歌”
中国新闻网· 2025-05-28 18:48
司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 长江流域19省区市法院代表齐聚重庆共商司法合力守护长江生态环境 [1] - 2021年3月至2024年2月长江流域法院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45.74万件 [2] - 重庆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842件强制执行行政罚款1.77亿元 [2] 标志性案件与审判机制 - 全国首例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云南绿孔雀案"等标志性案件推动法治化治理 [2] - 重庆法院建立立案审判执行联动机制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矛盾 [2] - 湖北法院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提升审判质效 [3] 生态修复与执行落地 - 法院将司法保护延伸至判后修复阶段推动受损生态环境恢复 [4] - 江苏法院建立77个生态环境损害司法修复基地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 [4] - 江苏首创"现金赔偿+环保技改抵扣+全域修复"执行方式企业履行5.2亿元赔偿 [4] 区域协作与修复措施 - 青海四川陕西重庆等地法院加强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4] - 湖北湖南江西法院强化洞庭湖鄱阳湖司法保护促进休养生息 [4] - 江西法院采用"增殖放流""清理填埋"等修复性判决方式覆盖全省97.7%长江流域 [5] 司法协作与国际影响 - 长江流域法院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签订486份协作协议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7] - 中国环境司法案例45件和报告8部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收录 [7] -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以专业化审判提升长江流域司法保护能力 [7]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用心守护“一江清水”
人民网· 2025-04-28 08:40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四川环境司法保护 -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要聚焦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部署,严惩污染环境、毁林挖山等违法犯罪 [1] - 四川省96.6%的水系汇于长江,是长江水资源的第一道闸和中下游生态屏障的第一道岗 [1] -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于2024年4月18日成立,对省内环境资源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开启四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统一布局的新篇章 [1] 专业审判与生态治理案例 -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砂案,被告某商贸公司在禁采期间非法采砂,一审判决赔偿5400余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2] - 法庭认定非法采砂行为打破河流自然生态平衡,赔偿金包括底栖生物生态损失费、生态环境损失量化等综合计算 [2] - 法庭庭长周冀强调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理要求法官既懂法律又懂技术 [3] 巡回审理与公益诉讼创新 -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采用巡回审理方式审理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鲁某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灾,过火面积13.7亩,扑救费用47万余元 [4] - 法庭判决被告承担救火费用,这是四川法院首起支持森林救火第三方救援费用的公益诉讼 [4][5] - 法庭成立以来受理319件环境资源案件,其中90%采用巡回审理方式 [5] 恢复性司法与野生动物保护 -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办理全国首例引入"野化放归"生态修复手段的案件,32只野生猕猴经过野化训练后成功放归自然 [6][7] - 法庭与8家单位签署《恢复性司法执行替代修复基地共建协议》,设立"恢复性司法执行替代修复基地"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8] - 该案成功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提名案件",为生态修复提供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7] 跨域协作与机制创新 -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与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事务集中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9] - 法庭联合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设立"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推动司法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创新和发展 [10] - 法庭策划21场特色普法活动,参与人数超过3万,构建部门协同、跨区域司法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