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App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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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App整合潮下,市民隐私保护不能“掉链子”
新京报· 2026-01-26 15:24
事件概述 - 盐城市民在使用“我的盐城”App购物时,订单页面错误显示其他陌生用户的姓名、电话和详细家庭住址,刷新后还会不断出现新的陌生人隐私信息,引发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担忧 [1] - “我的盐城”官方客服确认后台系统出现问题,技术团队正在处理,具体泄露原因尚在调查中,目前App内的“生活”板块购物功能已被关闭 [1] - 该政务App下载量高达1250万次,注册量660万,实名用户量达560万人,此次事件暴露了其明显的隐私泄露问题 [1] 行业普遍问题与风险 - 类似政务App用户隐私泄露案例并不罕见,2023年有报道指出,不法中介通过网络黑产获取身份信息和人脸照片后,利用AI换脸技术破解政务App,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公司 [2] - 个别地方政务类App在市民隐私保护层面存在漏洞,此次问题出现在“生活”板块的购物功能部分,提醒行业日常维护不能只追求功能整合与使用便捷,而需将安全置于首位 [2] - 当前各地正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县级、市级政务App逐步被关停、淘汰或降低使用率,服务资源向省级平台集中 [2] 政策背景与行业趋势 - 江苏省于去年7月印发政策,明确省级政务App须向下开放使用权限,杜绝省级以下重复建设,并推动政务服务类应用向“苏服办”整合,县级以下禁止开发政务服务App,已建县级及以下综合类政务服务App需完成迁移归并 [2] - 政策初衷是减少资源浪费、提升服务质效,但在此过程中需注意市民隐私数据的归置等细节问题 [2] - “我的盐城”App虽不在强制迁移归并范围内,但随着省级政务应用功能增多,会对地市一级应用的使用频率造成冲击 [3] 核心挑战与要求 - 行业面临的核心挑战是如何在市民使用频次可能降低的情况下,对守护市民隐私保持不懈怠 [3] - 政务类App的价值在于便民利民,不能以用户泄露隐私为代价换取便利,无论地市一级政务App是否留存或活跃度如何,都必须把好市民隐私关卡 [3] - 政务类App承载海量居民实名信息,是民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必须将数据安全放在优先位置 [1]
破除指尖之累:政务App整合提速
北京商报· 2025-08-07 22:40
政务App整合与规范 - 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原则上最多运行1个面向基层的政务App 填表报数交材料功能一般不向下延伸到县级 [3] - 现有多个政务App需逐步清理压减整合 县以下单位开展"瘦身行动" 避免"一个部门一个App"的碎片化现象 [3] - 政务App填表报数功能原则上通过省级平台统一报送 推动数据共享 实现同类材料"最多报一次" [3] - 海南 重庆等地试点"一表通"系统 基层数据填报量减少60%以上 [4] - 禁止设置打卡签到 积分排名 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 除安保 应急等特殊场景外 [4] - 严格政务App立项审核 未经信息化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新建 行业系统已建统一App的须向地方开放权限 [6] - 禁止将App安装率 登录频次等作为考核指标 取消工作照片 视频上传等非必要要求 [6] - 推动垂管系统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 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等高频使用系统率先实现数据共享 [6] 文件会议管理优化 - 实行年度发文总量控制 超发需向上级书面说明 禁止以"白头文件" 便笺等形式规避监管 [8] - 严格限定文件篇幅 除综合性文件外专项工作文件不超过4000字 配套文件不得照搬上位文件内容 [8] - 推行会议"能并则并 能减则减"原则 综合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未经批准不得直达基层开会 [8] - 参会人员严格按主题相关度划定 避免"层层陪会" 中央部门会议一般不要求市县以下单位参加 [8] - 倡导"短实新"会风 地方党政"一把手"同场会议不重复讲话 主报告不超过1小时 分组讨论会期不超过1.5天 [8] 督查检查考核机制改革 - 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每年对地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超过1项 同类事项合并 多部门联合开展 [10] - 省级部门对市县乡三级实地督查每月不超过规定次数 防止"扎堆式"检查 [10] - 禁止将开会发文 拍照留痕 学习笔记等作为评判标准 不得以领导批示 媒体刊发文章等作为考核内容 [10] - 考核指标大幅压减 杜绝"千分制" "搭车考核" 严禁随意设置"一票否决"或签订责任状 [10] - 严禁上级机关从县以下单位借调干部 市以上单位借调需严格审批备案 [10] - 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 不得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擅自向乡镇(街道)下放或变相下放 [10] - 大幅压减创建示范活动 市县以下单位不得开展达标评比 杜绝"运动式"创建浪费资源 [10]
破除指尖之累 政务App整合提速
北京商报· 2025-08-07 00:05
政务App整合 - 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原则上最多运行1个面向基层的政务App,填表报数交材料功能一般不向下延伸到县级 [3] - 现有多个政务App到基层的需逐步清理压减整合,避免"一个部门一个App"的碎片化现象 [3] - 政务App的填表报数功能原则上通过省级平台统一报送,推动数据共享,实现同类材料"最多报一次" [3] - 市县级App需逐步与省级平台功能整合,打破"数据孤岛" [3] - 海南、重庆等地试点"一表通"系统,基层数据填报量减少60%以上 [4] - 除安保、应急等特殊场景外,禁止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 [4] 政务App管理措施 - 严格政务App立项审核,未经信息化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新建 [5] - 行业系统已建统一App的须向地方开放权限,避免重复建设 [5] - 禁止将App安装率、登录频次等作为考核指标,取消工作照片、视频上传等非必要要求 [5] - 推动垂管系统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高频使用系统将率先实现数据共享 [5] 文件会议管理 - 实行年度发文总量控制,超发需向上级书面说明,禁止以"白头文件"、便笺等形式规避监管 [6] - 严格限定文件篇幅,专项工作文件不超过4000字,配套文件不得照搬上位文件内容 [6] - 推行"能并则并、能减则减"原则,综合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6] - 参会人员严格按主题相关度划定,避免"层层陪会",中央部门会议一般不要求市县以下单位参加 [6] - 倡导"短实新"会风,主报告不超过1小时,分组讨论会期不超过1.5天 [6] 督查检查考核 - 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每年对地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超过1项,同类事项合并、多部门联合开展 [8] - 省级部门对市县乡三级实地督查每月不超过规定次数,防止"扎堆式"检查 [8] - 禁止将开会发文、拍照留痕、学习笔记等作为评判标准 [8] - 考核指标大幅压减,杜绝"千分制""搭车考核",严禁随意设置"一票否决"或签订责任状 [8] - 省市县三级统筹督查事项,避免多头重复 [8] 基层权责规范 - 严禁上级机关从县以下单位借调干部,市以上单位借调需严格审批备案 [8] - 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不得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擅自向乡镇(街道)下放 [8] - 大幅压减创建示范活动,市县以下单位不得开展达标评比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