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身份认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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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守护“人格化”的数字遗产
中国青年报· 2025-05-04 09:21
文章核心观点 当下年轻人重视虚拟财产,数字遗产兼具财产性和人格性,需加强法律与技术深度融合构建“技术 + 制度”双重防护网保护数字遗产 [1] 分组1:年轻人对数字遗产的重视情况 - 当下年轻人关心虚拟财产,18 - 30 岁年轻人立遗嘱人数较 5 年前增长 300%,21.5%的 90 后和 19.7%的 00 后将虚拟财产写入遗嘱,远超 80 后群体的 12.7% [1] 分组2:数字遗产的特征 - 数字遗产是包含人类知识和活动成果以二进制形式描述信息的权益,兼具财产性与人格性 [2] - 财产性数字遗产包括虚拟货币、游戏装备、数字艺术品等有经济价值的数字资产 [2] - 人格性数字遗产涵盖社交账号、聊天记录、个人博客等承载个人隐私与情感记忆的信息 [2] 分组3:保护数字遗产需兼顾的权益 - 法律应明确数字遗产财产权归属,让用户可通过遗嘱或法定继承转移权利给继承人,保障继承人权益 [3] - 要严格限制对数字遗产中人格利益的利用和披露,防止数字身份滥用,保障用户个人尊严和名誉 [3] - 可借鉴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数字遗产法律制度 [3] 分组4:完善立法体系的措施 - 民法典未明确将数字遗产纳入遗产范围,处理相关案件缺乏法律依据,需推进立法完善 [4] - 制定专门法律明确数字遗产定义、范围、继承规则及平台责任等核心内容,明确各方权责边界 [4] - 完善监管机制,利用区块链技术建全国性数字遗产数据库,设立跨部门协调机构应对复杂问题 [4] - 加强对数字遗产交易平台监管,规范交易行为,防止欺诈和非法交易 [4] - 在保护原创者权益基础上,允许非商业用途合理使用数字遗产,推动文化遗产数字化共享 [4] 分组5:技术赋能数字遗产保护 - 区块链技术可为数字遗产保护提供支撑,确保不可篡改性和永久存续性,实现透明管理和有效追溯 [5] - 引入数字身份认证系统可保障数字遗产合法继承,未来可拓展其应用范围并与法律制度结合 [5] - 要加强法律与技术深度融合,发挥法律主导作用,利用数字技术支撑法律实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