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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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扎根宠物市场5分钟就办好一张犬证
新浪财经· 2026-01-28 07:07
文章核心观点 - 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八家子派出所通过提供“零距离”的现场犬证办理服务 有效解决了宠物市场交易中的关键痛点 提升了交易效率并促进了行业规范化 同时将服务点作为流动宣传站 推广了文明养犬理念 [1] 行业运营与服务创新 - 为便利宠物市场交易 八家子派出所每逢周三、周五派驻民警在八家子宠物市场现场办理犬证 办理时间缩短至5分钟一张 [1] - 该服务实现了“买卖办证一步到位”和“立等可取” 解决了以往因各地对犬证硬性要求而导致的跨区域交易效率低下问题 [1] - 现场办证服务提升了市场对合法合规宠物的需求 有经营犬舍十年的店主表示“客户都愿意找我合作 咱这的狗身份合法 流通也快” [1] 行业规范与理念推广 - 犬证办理点同时作为流动的“文明养犬宣传站” 民警在办证间隙发放宣传册 宣传内容包括牵绳遛狗、清理粪便、禁养烈性犬种等 [1] - 该举措不仅解决了交易痛点 还传递了文明养犬理念 旨在打造人宠和谐的生活环境 [1]
2026年江西新余首例!傅某某遛狗不牵绳被行政处罚
新浪财经· 2026-01-10 11:00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案例 - 2026年1月1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1] - 1月9日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中山路派出所依法处置了一起因犬只未系牵引绳咬伤路人的案件[1] - 案件发生于1月7日18时许 犬主傅某某未给犬只系牵引绳 导致犬只在人行道追逐并咬伤一路人左侧小腿[1] 案件处理与处罚依据 - 派出所依据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对犬主傅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1] - 同时根据《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责令傅某某立即整改[1] - 警方积极组织调解 双方就医疗费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案件得到圆满处置[3] 相关法律条款内容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 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3] - 该条款同时规定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 处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3] - 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并致伤害的 可处拘留或罚款[3] 警方规范养犬提示 - 警方提示市民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4] - 携犬出户时必须为犬只佩戴牵引绳 并主动避让行人[4] - 不得放任犬只在公共区域追逐、扰民 违规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4]
“史上最严”养犬新规1月1日起施行
新浪财经· 2026-01-04 03:18
新法规对养犬行为与宠物用品市场的影响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1月1日正式施行 明确将犬只不牵绳伤人 宠物扰民 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纳入法律惩戒范畴 相关责任人最高可处10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罚款 [3] - 法规的出台旨在强化养犬人责任意识 引导全社会凝聚文明养犬共识 并填补涉犬治理的部分空白 [9] 市场对法规的积极反应与合规装备需求激增 - 法规施行后 文明养犬的自觉性提升 直接带动合规养犬装备市场热度攀升 各大电商平台狗绳 嘴套 宠物定位器等防护用品咨询量 下单量双双激增 [4] - 多款热销单品月销量环比增长数倍 例如某宠物用品旗舰店一款售价89元的反光防挣脱狗绳月销量已突破1.2万件 自消息公布后日均咨询量超百条 [5] - 线下宠物用品店也同步迎来销售高峰 到店选购合规遛狗装备的顾客明显增多 [5] - 业内人士分析 宠物防护装备的热销本质上是养犬人主动遵守新规的直观体现 [6] 养犬人面临的执行困惑与创新解决方案 - 部分养犬人对新规中“恐吓他人”“干扰生活”等条款的模糊界定感到困惑 担忧在纠纷中面临“无法自证”的困境 [7] - 为应对此问题 有养犬人自主研发了名为“行狗记录仪”的防护装备 该产品可挂脖或固定在手臂上 用于记录遛狗过程以自证 [3][7] - 该“行狗记录仪”在社交平台发布后受到广泛关注 第一条帖子阅读量达20万 在5天内咨询量超5000条 预售订单超200个 [8] 法律界人士的解读与建议 - 律师指出 新规明确的惩戒措施能倒逼养犬人主动落实牵绳 戴嘴套等安全措施 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 [9] - 新规还将有效降低犬只对路人的人身威胁 缓解邻里矛盾 并推动防护装备市场向合规化 实用化升级 [9] - 建议由公安 畜牧部门联合出台配套细则 明确“恐吓他人”的具体情形和“干扰他人生活”的量化标准 以统一执法尺度 [10] - 建议明确涉犬纠纷举证规则 主张被侵害方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同时推动涉犬纠纷高发区域的公共监控全覆盖 [10]
@养犬人,你的狗绳准备好了吗
新浪财经· 2025-12-29 04:29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内容 - 新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明确将犬只不牵绳伤人、宠物扰民、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纳入法律惩戒范畴 [6] - 处罚力度大幅提升 宠物扰民、放任宠物恐吓他人的罚款上限从200-500元提升至1000元以下 并新增拘留处罚措施 [11] - 新增两类处罚情形 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经警告不改正或致伤人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 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人的可处5至10日拘留及1000元以下罚款 [11] - 新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伤害他人的将依法处罚 彻底否定“狗温顺就无需防护”的侥幸心理 [11] 西宁市养犬现状与市民认知 - 记者现场观察发现 近八成养犬市民能主动为犬只拴牵引绳并携带拾便纸 部分市民还为犬只佩戴嘴套 [7] - 仍有部分养犬市民不知晓新规 认为小型犬性格温顺无需拴绳 有居民表示支持新法 希望彻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7] - 根据西宁市公安局统计 目前犬只伤人警情占比不高 占比最高的是遛狗不拴绳引发的纠纷 占所有涉犬警情的40% [10] - 西宁市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 规定城市市区每户限养一只犬 禁止饲养36种烈性犬 出户需使用1.5米以下牵引绳等 [10] 基层管理面临的挑战 - 社区管理压力大 以西宁市百韵华居小区为例 共有居民5400户 其中养狗家庭近三成 估计有上千只狗 [8] - 物业公司缺乏执法权 对违规遛犬行为只能口头劝阻 业主不配合则无其他办法 且纠纷多发生在监控盲区或清晨深夜 难以取证 [8][9] - 协调矛盾困难 有居民投诉狗吠扰民时 部分业主不承认是自家狗造成 容易引发矛盾 [9] 主管部门的准备工作与执法衔接 - 西宁市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自2024年9月起联合开展新规宣传 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普及要求 [12] - 线下组织工作人员进社区、广场、宠物店、学校 张贴海报、发放手册并免费赠送牵引绳 线上通过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解读与案例 [12] - 2026年1月1日后 执法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管控 对违规养犬行为依法查处 并呼吁市民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做好视频取证并及时报警或反映 [12]
遛狗不牵绳最高拘留10天罚1000元
新浪财经· 2025-12-29 01:20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养犬管理的规定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明确养犬干扰他人生活警告后不改 最高可处10日拘留[1] 新规引发的社会反应与讨论 - 部分养犬人对新规表示期待 希望能精准打击不文明的“养犬恶霸”行为[2] - 部分养犬人存在担忧 害怕因难以界定的“干扰”行为或他人挑衅而面临行政处罚甚至犬只被处理 并希望对“干扰正常生活”有更明确的时间段等界定标准[3] - 基层社区工作者视新规为有效工具 解决了过去处理宠物投诉时“只有嘴皮子没牙齿”的执法权缺失困境[3] 律师对相关法律责任与执行标准的解读 - 根据《民法典》 若饲养者已尽到防护义务 而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 饲养者可免责或减责[4] - 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是饲养者的配合程度 若在被警告后积极配合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很难被界定为“情节严重”并遭受处罚[4] 新规明确的具体违法行为与处罚措施 - 宠物扰民: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 处一千元以下罚款[5] - 违规养烈性犬: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 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或致动物伤害他人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6] - 遛狗不牵绳伤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伤害他人的 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6] - 文明养犬规范:包括携犬外出需立即清理排泄物 遛犬须佩戴犬链、嘴套 定期接种狂犬疫苗 依法办理狗证 犬只发生事故饲养人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
史上最严养犬新规来了
新浪财经· 2025-12-27 22:34
新法规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其第八十九条专门规定了饲养动物的法律责任 [1] -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 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 - 违反规定出售或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 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或致使动物伤害他人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 -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伤害他人 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 -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 依照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条款处罚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 [3] - 养宠行为被明确为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问题 不文明养宠将面临罚款或拘留处罚 [3] 文明养犬行为规范 - 负责任的文明养犬核心在于“管得住”和“清得净” [4] - 携犬出户时应立即清除并妥善处置犬只排泄物 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5] - 外出遛犬应为犬只佩戴犬链、嘴套等 以防意外 在家需小心看护 避免犬只走失 [6] - 需严格按照规定定期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7] - 应依法办理养宠相关手续 履行法律义务 饲养犬只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由养犬人自行承担 [8]
规范养宠护居民安全
新浪财经· 2025-12-22 07:49
新闻事件概述 -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一小区存在两只未牵绳犬只自由活动 引发居民对老人孩子出行安全的担忧并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求助 [1] - 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凤凰中队接到居民投诉后立即前往涉事小区 现场倾听居民反映并通过物业找到犬只主人 [1] - 犬只主人解释因工作忙有时让狗独自下楼 且受老家随意养狗习惯影响 未意识到需严格牵绳 [1] 执法与整改措施 - 执法人员现场出示《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 结合周边案例详细讲解法规条款及未规范养犬的危害 [1] - 犬只主人听后表示愧疚 承诺立即为狗配绳并做到出门必牵 同时主动避开居民高峰时段遛狗 [1] - 凤凰中队表示将持续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 旨在使文明养宠成为更多居民的自觉行动 [1]
遛狗不牵绳伤害他人或将被拘留
新浪财经· 2025-12-22 06:46
新法规即将实施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将遛狗牵绳等行为规范纳入明确法律约束范围 违规者将面临罚款或拘留处罚 [2][5] - 根据新规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拴绳)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 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5] -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经警告后不改正的 也将面临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些规定将遛狗管理从道德层面提升至法律层面 [5] 当前小区养犬乱象普遍 - 记者在贵阳市多个小区走访发现 养犬不文明现象仍较为普遍 “它不咬人”是养犬人面对质疑时的常见说辞 [2] - 在云岩区富中翡翠传奇小区 记者观察到一只大型犬在公共区域独自徘徊五分钟不见主人 且存在遛狗不牵绳现象 [2] - 在观山湖区中铁逸都国际小区 记者发现部分养犬人携带牵引绳却不使用 牵引绳成了应付监督的工具 [2] - 在白云区恒大城小区二期 同样存在居民遛狗不牵绳的情况 且缺少文明养犬宣传栏等引导标识 [3] 物业管理的措施与局限 - 富中翡翠传奇小区物业建立了“宣传引导+设施保障+巡查督导+联动协助”的服务体系 包括设置宠物便箱、张贴宣传海报等措施 [4] - 观山湖区中铁逸都国际小区物业通过业主群、公共通知栏发布提示 设置“宠物拾便纸”便民箱 并安排工作人员巡查清理 [4] - 物业公司普遍缺乏执法权 面对多次违规的养犬人只能劝阻 无法实施有效处罚 对部分缺乏公共意识的养犬人而言劝导效果有限 [4] 社区矛盾与法规落地挑战 - 在富中翡翠传奇小区 电梯内曾因有业主遛狗不牵绳与其他业主发生口角并报警 [2] - 新规的生命力在于落地执行 贵阳各小区的养犬乱象能否得到有效整治 既检验着养犬人的公共素养 也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执法决心与监管智慧 [4]
争做文明养犬人 共建和谐新社区
新浪财经· 2025-12-21 06:07
活动概述 - 沈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联合市公安局及铁西区文明办于12月20日在铁西区重工街道重工南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共同开展“争做文明养犬人 共建和谐新社区”主题宣传活动 [1] - 活动旨在通过知识科普、趣味互动、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科学养犬知识,引导居民提升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以促进社区理解与包容,营造和谐宜居环境 [1] 活动内容与形式 - 活动主线为“知识普及+互动体验+实践倡导”,采用动静结合、寓教于乐的方式展开 [1] - 市公安局警犬大队专业教官进行了题为《读懂爱犬,文明相伴》的讲座,内容涵盖犬只行为习性、心理需求、科学饲养管理及行为问题纠正方法 [1] -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官员结合法规,强调了依法登记、束绳牵引、主动避让他人等法定责任与文明规范 [1] - 宠物医师进行了《爱犬健康,预防为先》主题分享,聚焦犬只常见传染病预防、疫苗接种、季节性健康管理及日常护理知识 [2] - 活动设有公益咨询与健康检查环节,为到场犬只提供免费基础健康检查,并就饲养方式、营养、行为矫正、疾病预防提供咨询 [2] - 现场设立便民服务点,协助居民现场申报办理养犬登记证,并发放科学养犬宣传册及文明养犬实用小礼品 [2] 活动目标与倡导 - 引导养犬居民树立“预防为主、科学养育”的理念 [2] - 引导人们争做文明养犬示范者,维护社区公共环境整洁,共建和谐美好新家园 [2]
“文明养犬”不只是倡导,更是法律!丹徒法院召开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新浪财经· 2025-12-20 17:50
法律法规动态 - 丹徒法院联合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召开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旨在强化养犬人责任意识并传递文明善治价值导向 [1] - 发布会详细解读了《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后者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 [3] - 警方重点阐述了饲养犬只必须守住的法律底线、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3] 司法实践与案件特点 - 丹徒法院介绍了近年来审理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件呈现出的四大特点 包括犬只伤人事件频发以及犬只上路引发事故等 [3] - 法院表示“文明养犬”是一道严肃的法律命题 将通过多元普法、以案释法、联动用法来引领文明风尚 [3] - 审管办现场发布了三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 包括“屡教不改不牵绳 咬伤他人宠物案” 以引导公众自觉遵守规定 [3] 社会倡议与协同治理 - 发布会以三则不文明养犬行为警示视频引入 通过释法明理培育文明养犬的社会自觉 [3] - 市人大代表应邀发起《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家园》倡议 呼吁养犬人士牵好“责任绳”、管好“自家犬” [3] - 会议有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省市区多家新闻媒体到场参加 体现了社会多方协同参与治理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