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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行业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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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期货公司公平有序竞争
期货日报网· 2025-08-04 00:33
行业监管新规 - 中期协发布《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手续费管理和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行业划定竞争底线 [1] - 新规直击行业"价格战"痛点,要求手续费需覆盖服务成本,同类别客户手续费标准应基本一致,遏制"亏本抢客户"行为 [2] - 允许针对不同客户类型制定差异化费率,为期货公司服务分层和专业化竞争预留空间 [2] 手续费管理要求 - 新规覆盖制度建设、科学定价、信息公示、严格履行、手续费回访等核心环节 [2] - 要求期货公司多渠道公示手续费标准及客户分类依据,减少信息不对称,保障交易者知情权 [2] - 禁止从业人员私下承诺超标费率或返佣,确保前端展业与公示标准严格统一 [2] 禁止性行为 - 首次系统性列明7类禁止性行为,包括"低于成本收取手续费"、"变相提高或降低约定金额"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等 [3] - 明确禁止"诋毁竞争对手"、"不正当抢夺客户"和"利用技术手段干扰对手业务"等行为,消除恶性竞争的灰色地带 [3] - 新规仅给予3个月过渡期,要求期货公司加速内部整改,确保在过渡期内完成合规调整 [3] 行业生态重塑 - 新规将推动行业从"粗放式竞争"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从"价格战"转向"服务战" [4] - 依赖低价策略的期货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和收入下滑压力,被迫重构盈利模式,转向"基础手续费+增值服务费"的综合模式 [4] - 长期来看,新规将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促使期货公司聚焦核心能力建设,强化综合衍生品服务商定位 [4] 未来行业格局 - 新规将促进期货行业展业形式革新,推动机构、高净值客户与普通客户形成良性分层 [5] - 监管导向转向"质量优先",引导期货公司将资源投入投研、风控、技术等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差异化竞争 [5] - 期货行业未来或形成"头部公司综合化、中小公司特色化"的发展格局 [5]
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中期协“划红线”!
期货日报· 2025-08-02 08:02
期货行业"反内卷"新规核心内容 - 中期协发布《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共19条,聚焦"零手续费""高返还"等同质化过度竞争现象,通过禁止行为划定、手续费管理规范等措施为行业划定竞争"红线"与转型"路径" [1] - 新规设置1个月准备期和2个月过渡期,要求期货公司完成内控制度建设、服务成本测算、客户分类及差异化定价等准备工作,过渡期满未达标者将面临纪律处分 [1] 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 - 首次明确期货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定义,涵盖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公司及交易者权益的行为,填补此前"低手续费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行为界定模糊的空白 [3] - 业内人士认为新规为监管执法提供清晰依据,有助于遏制"零佣金""返佣承诺"等短视竞争行为 [3] 手续费管理规范 - 要求期货公司建立"五步走"流程:建章立制、科学定价(基于服务成本且同类型客户费率一致)、充分公示(多渠道公示最高收费标准)、严格履约执行、重点回访(互联网开户及高频交易客户) [5][6] - 新规将倒逼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提升手续费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免受"低费率陷阱"侵害 [6] 明令禁止的七大行为 - 包括隐瞒风险、虚假宣传、诋毁同业、手续费低于交易所标准或服务成本、变相调整费率、以非法手段谋取竞争优势等 [8][9] - 受访人士认为新规"零容忍"监管将遏制恶性价格战,重塑公平竞争环境 [9] 行业转型方向 - 新规引导行业从"规模内卷"转向"价值竞争",推动资源向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配置,减少恶性竞争导致的内耗 [10][11] - 部分依赖低价策略的机构将面临短期阵痛,但长期有助于形成"优质优价"生态,促进行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