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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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通知》——完善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资金管理
搜狐财经· 2025-05-25 06:17
政策背景与目的 -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相关跨境资金管理,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1] - 现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实施10年,在登记时间要求、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方面有待提升便利化[2] - 政策优化基于前期银行办理境外上市登记业务在北京、上海、广东等12地的试点情况[2] 政策核心内容 - 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相关资金均可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3] - 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更为灵活便利,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3] - 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相关登记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办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将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由15个工作日延长为30个工作日[3] - 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但若企业已获得发改、商务等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也可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3]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政策将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从"量的突破"迈向"质的提升",为企业境外上市提供制度保障,增强市场活力[1] - 有助于推动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规则,降低企业"双重合规"成本,促进双向资本流动,增强市场韧性[4] - 促进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提升汇率定价权,助力人民币国际化[4] - 政策从资金管理各环节为企业境外上市提供便利,将推动A股公司赴港上市,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