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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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答疑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1 08:25
跨区域税源登记 - 外地公司在本地购买矿产后,如征收税务机关与登记机关不一致,需进行跨区税源登记 [3] - 已完成跨区税源登记的可直接切换身份登录 [3] - 办理路径:首页【我的待办】-【其它】查看并办理跨区税源登记待办信息 [3] - 两种登录方式:身份切换或特定主体登录 [3][4] 勘察期费用缴纳 - 勘察期间需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 [6][7][8] - 第一至第三勘察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 [9] - 第四勘察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10][11][12] 开采期费用缴纳 - 开采期需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14][15] -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包括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等 [13] -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分为按出让金额形式和按收益率形式 [15][16]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 - 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适用于非目录矿种,按竞争结果或评估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 [16] - 按收益率形式征收:适用于目录矿种,计算公式为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出让收益率 [17] - 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方式根据矿种不同分为三种情况 [17] 缴款时间规定 - 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需在收到通知书30日内缴纳,分期缴纳按合同约定时间 [21] - 按收益率形式征收的逐年部分需在次年2月底前缴纳 [21] - 滞纳金为每日千分之二,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21] 票据开具 - 非税收入类发票开具路径:首页【我要办税】-【开具证明】-【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23] 政策依据 - 主要政策文件包括自然资发(2024)173号和财综(2023)10号文 [25]
一图读懂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1 12:50
矿业权出让收益计算规则 - 矿产品销售收入定义:包括矿业权人销售矿产品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收入(不含增值税),涵盖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行为 [4] - 年度销售收入计算周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应缴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产品销售收入 [4] - 销售价格确定原则:优先采用实际市场交易价格,若无实际价格则参照当地或相邻地区同类产品公开交易价格申报 [4] 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方法 - 直接计算法:当销售矿种与财综10号文计征对象一致时,销售收入=销售数量×不含税销售价格 [4] - 转换计算法:当销售矿种与计征对象不一致时,需通过转换系数调整,公式为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价格×转换系数 [4] - 特殊矿种处理:地热、矿泉水等按实际采出量×核定价格计算,无法计算采出量时按最大取水量确认 [4] 地方执行细则 - 浙江省对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标准参照省级政策文件 [4] - 矿业权出让收益包含探矿权和采矿权两类,分别涉及逐年征收和一次性出让收益两种形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