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调整
搜索文档
2025年度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了,用人单位基数补差如何申报缴费?操作指南看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09 11:49
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2795元/月,下限调整为4650元/月 [2] - 用人单位需在2025年10月起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纳基数补差费额,养老保险补差费额已生成,工伤和失业保险补差费额将于11月初生成 [2] - 因基数调整产生的社保费补差部分需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缴纳,此期间不加征滞纳金 [2] 个人动产交易印花税政策 - 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如购买汽车、家具、家电等)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缴纳印花税 [8][9] - 个人在网上购物时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签订的电子订单同样无需缴纳印花税 [9] -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也无需缴纳印花税 [9] 旅游及相关行业税收优惠 - 境外旅客在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于“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可现场申领等额退税款 [11][12] -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13] - 202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门票收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14] -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选择以全部价款扣除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5] - 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6] -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的旅游服务免征增值税 [17][18]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和房产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20] - 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 - 市内免税店的进口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2] 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费支持 -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20]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21][23]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1]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六税两费” [21]
【实用】2025年度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了,用人单位基数补差如何申报缴费?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补差如何申报缴费?操作指南看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2 18:10
社保基数调整政策 - 2025年7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37,302元/月,下限调整为7,460元/月,2024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2,434元/月 [3] - 用人单位需在2025年10月底前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完成基数调整补差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 [3] 用人单位申报操作流程 -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需登录后进入【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模块,选择2025年7月及8月所属期并勾选调整补差数据申报 [3] - 电子税务局端需通过【我要办税】-【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申报】路径操作,选择相同所属期并勾选数据申报 [7][8] - 申报后需在缴费界面确认扣费险种及金额,并通过立即缴费完成支付 [5][9] 灵活就业人员补差处理 -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025年10月起通过随申办App或支付宝、微信小程序自主申报缴费,选择特殊缴费类型完成补差 [13] - 支付方式支持云闪付、支付宝及微信支付,缴费证明可在3个工作日后线上开具 [21][22] - 线下补缴需在2025年10月底前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办税服务厅完成 [24] 其他税务相关事项 - 资源回收企业实行反向开票需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或再生资源备案条件 [32][33] -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模块变更或作废,若已申报需先作废申报或退税 [36][42][44]
一年一次的社保基数调整,这些你都做对了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16 16:48
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流程 - 2025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期限为6月10日至7月25日,用人单位需通过指定渠道完成申报[2][21] - 申报渠道包括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及办税服务厅[14] - 所有用人单位均需在集中申报期内通过"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填报职工2025年度缴费工资,即使工资不变也需申报[17][21] 补缴社保费操作指南 - 补缴2024年1月1日前社保费需先向人社/医保部门申请核定,再通过客户端【特殊缴费申报】完成[3] - 补缴2024年1月1日后社保费分两种情形:日常月报补缴通过【日常申报】自动带出数据,新增员补缴需先完成工资申报[6][7][10] - 其他特殊补缴情形需经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后通过【特殊缴费申报】处理[12]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规则 -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每年仅开放一次(6月10日-7月25日),用于填报下一年度工资基数[17] - "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全年开放,用于调整当前年度(2024年7月-2025年6月)工资基数[17] - 新入职或调薪职工需通过"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申报,同一社保年度内一个职工只能有一个工资基数[18] 特殊情形处理 - 7月新增职工或未在集中申报期申报的单位,可在8月10日-25日补报2025年度缴费工资[19] - 社平工资标准发布后,集中申报期内可通过"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修改,后期需用"年度缴费工资调整"[20] - 5-6月新增职工需通过"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填报2024年度工资,而非集中申报期的2025年度模块[16] 查询与记录管理 - 用人单位可通过客户端【申报记录】功能查询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与调整的操作记录[23] - 以前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或调整需使用【年度缴费工资调整】功能模块[24] - 完税证明需在费款缴纳并入国库2个自然日后打印,数据不同步时可手动更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