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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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个人买卖非住宅各类税费如何计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06 21:10
房地产转让相关税费计算 -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 - 房屋原值 - 转让房屋过程中按规定缴纳的税金 - 合理费用)乘以20% 其中转让房屋过程中按规定缴纳的税金包括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等 [2] - 土地增值税计算分三种情形 情形一为纳税人能够提供购房发票 土地增值税等于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额乘以速算扣除数 其中增值额等于计税价格减去扣除额 扣除额等于购房价格乘以(1加N乘以5%)加上购房时缴纳的契税以及转让房产时缴纳的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 [2] - 土地增值税计算情形二为纳税人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评估重置成本 土地增值税等于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额乘以速算扣除数 扣除额等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加上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价格乘以成新度折扣率 再加上转让房产时缴纳的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以及评估费用 [2] - 土地增值税计算情形三为纳税人既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又不能够提供评估重置成本 则按照5%核定征收 应纳税额等于计税价格乘以5% [2] - 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印花税 教育费附加等 [3] 印花税相关政策与执行口径 -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 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 要货单等单据 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 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8] - 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若不能确定则按照书立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9] -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10] - 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10] - 纳税人为单位的 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11] 特定税收优惠政策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2]
【12366问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4-05 21:5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31日 [1] - 2025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在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是否处于减免税期或盈亏状况均需进行汇算清缴 [1] - 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 - 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需满足四个条件:合同已签订、商品所有权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企业对商品无继续管理权或有效控制、收入金额能可靠计量、销售方成本能可靠核算 [1][7] - 外贸企业出口报关收入的确认时间点需参照国税函〔2008〕875号文满足上述收入确认条件 [1] 股息红利所得税优惠 -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享受免税优惠 [2] - 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享受免税优惠 [2] - 从合伙企业或外国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类所得不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 [2] 印花税缴纳义务 -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或要货单等单据即使未另签买卖合同也需缴纳印花税 [8][10] - 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时印花税计税依据按实际结算金额确定若不能确定则按书立时的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确定 [11] -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11] - 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需征收印花税 [12] - 单位纳税人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13]
【关注】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所涉及的印花税常见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24 08:09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印花税政策 - 对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新启用的营业账簿,其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仅对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及后续新增部分按规定征税,已缴纳部分不再重复缴纳 [2] - 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但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组项目中的债权转股权,因此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免征印花税 [2] -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经评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 - 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股本)或资本公积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 - 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2] -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所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2] - 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2] -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若由改制重组后的主体承继且未变更原合同计税依据,则改制重组前已缴纳的印花税不再重复缴纳 [2] - 该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执行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废止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 [2] 政策适用范围定义 - 企业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且要求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公司中所持股权比例超过75%,同时改制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和义务 [3] - 企业重组包括合并、分立、其他资产或股权出资和划转、债务重组等,合并指两个或以上公司合并为一个且原投资主体存续,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相互吸收合并适用此规定,分立指公司分立为两个或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 [4] - 投资主体存续指原改制、重组企业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其出资比例可以变动,投资主体相同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但出资比例可以变动 [5] - 事业单位改制指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且原出资人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比例超过50% [6] -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之间 [7] - 政策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8]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处理 - 单位按国家统一标准为全体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在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待后续领取时再按规定计税 [13] - 个人从工资中扣缴的年金,只要金额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例如计税工资1万元,4%为400元),即可从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14] - 若单位缴费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或个人缴费超过工资计税基数的4%,则超出部分需合并当月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单位代扣代缴 [13][14] 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查询 - 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查看已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记录 [18][19] - 用人单位也可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通过【缴费工资申报】-【申报记录】功能模块查询 [20] - 在查询界面,通过选择“状态”、“申报时间”等条件并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已申报的年度缴费工资记录 [21]
北京市车船税缴纳期限如何规定?财产和行为税问题汇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3 23:04
印花税政策执行口径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应税合同若未履行 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4] - 企业销售无产权的车位、地下室 不属于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 因此无需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4] 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 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 免征契税 [4] - 公告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指企业改制重组后 原企业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 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 -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9][10] - 计算年应税销售额时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 [10] - 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 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0] 增值税计税期间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可以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 [12] - 可以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纳税人还包括:一般纳税人中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 以及国务院税务、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纳税人 [13]
一图看懂专用设备抵免政策新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5 22:06
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政策 - 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使用的专用设备可在预缴或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所得税抵免政策 [4] - 政策适用的专用设备范围包括《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5] - 购置的专用设备在五个纳税年度内转让或出租的,企业需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抵免的税款 [6] 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申报材料 - 企业申报优惠需准备设备清单、发票、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所属目录说明及实际投入使用时间说明 [8] - 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企业还需提供改造方案或经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8] 应税凭证金额变更的印花税处理 - 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金额与实际结算不一致时,若未变更凭证则以所列金额计税,若已变更则以变更后金额计税 [20] -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变更后金额增加的需补税,金额减少的可申请退还或抵缴税款 [21]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与采集业务办理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5 09:39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 首次申报需先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添加税种并完成采集 [2] - 采集房产税税源时需录入土地或房产产权证号等基本信息 若存在房产出租需分别录入从价计征的房产原值、出租面积以及从租计征的申报租金收入、申报期起止 [3] - 若存在减免信息 纳税人需在基本信息界面选择减税性质并录入减免面积、减免起止时间 系统将自动计算月减免金额 [4] - 申报时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税种 可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 或使用填表式申报 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申报 [6] - 申报数据有误需先修改税源再提交申报 申报成功后需立即缴款以完成税费缴纳 [7][8] - 已采集税源信息可进行查看、修改和删除操作 但已申报的税源不能删除只能修改和查看 [9] 应税凭证金额变更的印花税处理 -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所列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时 若不变更凭证所列金额则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 若变更则以变更后金额为计税依据 [15] - 变更后金额增加的需就增加部分补缴印花税 变更后金额减少的可就减少部分申请退还或抵缴印花税 [16] - 相关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17] 纳税信用D级判定标准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直接判为D级 [19] - 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等违法行为被移送或立案查处的直接判为D级 [19]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直接判为D级 [19] -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足额缴纳税款、利息、滞纳金和罚款的直接判为D级 [20] -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拒绝、阻挠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直接判为D级 [20] -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的直接判为D级 [20]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的直接判为D级 [20] -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且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直接判为D级 [20] -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走逃(失联)户或其直接责任人员之后注册负责经营的单位直接判为D级 [21] - 被D级经营主体直接责任人员之后注册负责经营的单位直接判为D级 [21] - 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直接判为D级 [21] 纳税信用复评申请 - 对评价指标扣分或判级有异议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申请复核 [22] - 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 税务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2] - 因办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加评价的 可在纳入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复评 税务机关于受理次月完成 [22]
免征增值税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哪些?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8 09:18
农业产品增值税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但销售外购农业产品或对外购农业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属于注释所列农业产品的 不属于免税范围 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2] -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茶青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 不得按自产农业产品免税规定执行 应按规定的税率征税[2] 印花税应税合同范围 - 仅限《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的合同为印花税应税合同[7] 印花税税目税率 - 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征税 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9] - 融资租赁合同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征税[9] - 买卖合同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税 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9] - 承揽合同按报酬的万分之三征税[9] - 建设工程合同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税[9] - 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征税 适用于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9] - 技术合同按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万分之三征税 不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9] - 租赁合同按租金的千分之一征税[9] - 保管合同按保管费的千分之一征税[9] - 仓储合同按仓储费的千分之一征税[9] - 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千分之一征税 不包括再保险合同[9] 未列明金额合同印花税处理 -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 在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 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书立情况 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 按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11][12] 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 - 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 为受托人和借款人 不包括委托人[14] 印花税减免优惠政策适用 - 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 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 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16]
2025年度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了,用人单位基数补差如何申报缴费?操作指南看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09 11:49
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2795元/月,下限调整为4650元/月 [2] - 用人单位需在2025年10月起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纳基数补差费额,养老保险补差费额已生成,工伤和失业保险补差费额将于11月初生成 [2] - 因基数调整产生的社保费补差部分需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缴纳,此期间不加征滞纳金 [2] 个人动产交易印花税政策 - 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如购买汽车、家具、家电等)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缴纳印花税 [8][9] - 个人在网上购物时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签订的电子订单同样无需缴纳印花税 [9] -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也无需缴纳印花税 [9] 旅游及相关行业税收优惠 - 境外旅客在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于“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可现场申领等额退税款 [11][12] -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13] - 202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门票收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14] -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选择以全部价款扣除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5] - 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6] -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的旅游服务免征增值税 [17][18]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和房产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20] - 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 - 市内免税店的进口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2] 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费支持 -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20]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21][23]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1]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六税两费” [21]
企业公益捐赠有“奖励”?相关政策来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05 09:27
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2] - 货币性资产捐赠按实际收到金额确认捐赠额,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捐赠额,捐赠方需提供公允价值证明 [4] - 并非所有捐赠都能税前扣除,必须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及公益事业,并通过具备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直接捐赠不予扣除 [6][7] 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计算示例 - 公司通过基金会捐款150万元用于建立希望小学,公司年度利润为1200万元,可扣除限额为1200万元×12%=144万元,由于144万元小于150万元,因此企业可通过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144万元 [8] 印花税常见误区 -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即使未另签买卖合同,也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14] -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15] - 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于书立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实际结算金额申报缴纳 [16] - 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所列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若不变更凭证所列金额则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若变更所列金额则以变更后金额为计税依据,金额增加的需补缴印花税,金额减少的可申请退还或抵缴 [18] - 应税合同及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17][21]
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常见误区盘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12 09:07
印花税应税合同范围 - 应税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3][19] - 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19] 未签订买卖合同的税务处理 -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即使未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仍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4][5][20] 合同金额未列明的税务处理 - 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计税依据按实际结算金额确定;无法确定的按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执行 [6][8][24][25] 营业账簿印花税规则 -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11] -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若后续年度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加,仅对增加部分计税 [11] 增值税与印花税计税关系 - 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中列明增值税税款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未列明的需按合同总额计税 [11] 合同取消后的税务处理 -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 [13] 证券交易印花税规则 - A股回购或增持业务中,出让方按成交金额的1%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2023年8月28日起减半征收),受让方不缴纳 [14][15][16] 申报期限要求 -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按次计征,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即使未发生应税行为也需零申报 [22] - 非征期内允许按次采集税源信息,但不得与按期申报税目重复 [23] 优惠政策执行 -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由系统自动识别普惠减免,无需手动选择减免代码 [26] - 新设立企业符合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条件的,可在首次汇算清缴前享受减免优惠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