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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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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预先审阅机制来了,上交所:不会降低发行上市审核标准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6-18 20:48
科创板深化改革 - 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提出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1] - 拟建立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机制,在正式申报IPO前对申请文件进行把关 [1] 预先审阅机制 - 预先审阅机制旨在帮助科技型企业减少发行上市阶段的"曝光"时间,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1] - 发行人可申请预先审阅发行上市申请,以避免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或上市计划 [1] - 预先审阅不是必经程序,不替代正式申报后的审核,审阅意见也不构成对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的预先确认 [1] 审核标准 - 无论是否经过预先审阅,正式申报后上交所都将严格遵循现有规则、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 - 不会因预先审阅机制降低发行上市审核标准 [2]
事关科创成长层,上交所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6-18 17:04
科创板成长层设立 - 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上交所同步制定2项配套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2]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包括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的企业 [3][4] - 存量未盈利企业和新上市未盈利企业共同纳入科创成长层 [4] 科创成长层配套机制 - 明确实施标准及程序:规定公司纳入和调出科创成长层的标准,明确层次调整操作程序并进行"新老划断" [5] - 强化风险揭示:科创成长层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实施特殊标识"U",投资者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存量企业除外) [5] -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要求披露未盈利情况及风险,加强股票异常波动核查,压实中介机构持续督导责任 [5] 预先审阅机制 - 建立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机制,回应科技型企业控制敏感信息知悉范围的诉求 [7] - 预先审阅流程:发行人提交申请文件,上交所参照正式审核程序反馈意见,但不替代正式申报审核 [8] - 程序衔接:发行人可结合审阅意见决定是否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后仍需严格遵循现有审核标准 [8] - 信息披露:预先审阅阶段不公开,正式申报后需披露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 [8]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鼓励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11]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信息作为审核参考因素,但不作为硬性上市条件 [11] - 加强自律监管:明确合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夯实中介核查责任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