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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对实体企业全链条、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 天津证监局:营造规范有序天津资本市场生态
中国证券报· 2025-12-20 04:25
● 本报记者昝秀丽 "近五年,天津市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超1700亿元,是'十三五'时期的7.5倍,相当于同期股票融资的3 倍""全市上市公司累计研发投入超1000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近八成""权益类基金规模由不足800亿 元增长至超2100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1.7倍"…… 张文鑫介绍了天津证监局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特色做法。 在精准服务培育上发力。张文鑫表示,在构建天津市资本市场"1+N"配套政策体系和"N+N"机制保障体 系基础上,定期开展企业画像与创新属性评估,着力优化辅导备案和辅导验收工作,联合举办资本市场 服务周,新质生产力服务行等活动,指导沪深北交易所天津基地开展在地化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股债 融资。"十四五"期间,天津市新上市企业中近八成为科技型企业,一批募投项目投向研发创新,不乏重 点项目。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上市公司49家,家数占比近七成,期末总市值占比近八成;25 家拟上市企业中科技型企业占比超九成。科创债推出以来,天津市交易所市场发行规模超248亿元,近 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49%。 在赋能产业突破上发力。"十四五"时期,联合推动一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做优 ...
多地绘就资本市场发展路线图!服务硬科技和并购重组成关键词
证券时报网· 2025-12-05 09:53
文章核心观点 地方政府正积极绘制资本市场发展路线图,通过培育科技企业上市、鼓励并购重组、强化公司治理等一系列举措,引导资本投向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以构建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良性机制,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增长 [1] 培育硬科技企业上市 - 陕西省出台16条举措,提出构建赋能上市培育机制,将有潜力的科技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并优化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 [2] - 广东省提出拓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到创业板、科创板等上市,并支持港股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 [2] - 浙江省提出加快科技企业挂牌上市,目标为新增科技创新领域上市企业占新增上市公司总数达80%以上,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突破1000亿元 [3] - 截至12月4日,年内共有100家企业上市,募集资金超千亿元,江苏、广东和浙江首发上市公司数量位列前三 [3] - 地方对科技企业上市的培育有助于为A股市场输送更多优质科创主体,并优化市场生态 [3] 鼓励企业并购重组 - 北京市发布意见,明确以并购重组为抓手,锚定新质生产力方向,加快发展人工智能、医药健康、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4] - 深圳市发布行动方案,支持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上下游并购重组,收购有助于强链补链的优质未盈利资产 [5] - 深圳还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赴港上市或再融资,以提升跨区域并购重组实施效率 [5] - 福建、浙江、上海、深圳、安徽等地已宣布拟设立或已设立国资并购基金,投资高度集中在地方优势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 [5] - 国资并购基金可通过并购控股上市公司或“独角兽”,将地方政府资源导入被投企业,缩短新技术从实验室到量产的周期,形成“科技+金融+产业”闭环 [5] 强化上市公司治理体系 - 陕西省提出完善上市公司发展治理体系,推动上市公司形成稳定、及时、可预期的现金分红机制,引导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和分红频率 [6] - 贵州省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加强财会监督,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 [6] - 在监管引导下,A股上市公司宣布或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已超过7600亿元 [6] - 分红与回购已成为企业治理的重要手段,相关规则的落地实施将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进阶,推动“关键少数”归位尽责 [6]
多地绘就资本市场发展路线图服务硬科技和并购重组成关键词
证券时报· 2025-12-05 01:54
地方政府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核心举措 - 近期地方政府密集出台政策,绘制地方版资本市场发展路线图,核心在于引导资本有序投向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构建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良性机制 [1] 培育硬科技企业上市 - 陕西省出台16条措施,提出构建赋能上市培育机制,将有潜力的科技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并优化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 [2] - 广东省提出拓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完善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到创业板、科创板等上市 [2] - 浙江省提出加快科技企业挂牌上市,目标为新增科技创新领域上市企业占新增上市公司总数达80%以上,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突破1000亿元 [3] - 截至12月4日,年内共有100家企业上市,募集资金超千亿元,江苏、广东和浙江首发上市公司数量位列前三 [3] - 地方对科技企业上市的培育有助于为A股市场输送更多优质科创主体,并优化市场生态 [3] 鼓励企业并购重组 - 北京发布意见,明确以并购重组为抓手锚定新质生产力方向,加快发展人工智能、医药健康、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鼓励国企简化流程 [4] - 深圳发布行动方案,支持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由“链主”企业、龙头上市公司开展上下游并购重组 [4][5] - 深圳还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赴港上市或再融资,以提升跨区域并购重组效率 [5] - 福建、浙江、上海、深圳、安徽等地已宣布拟设立或已设立国资并购基金,投资高度集中在地方优势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 [5] - 国资并购基金可通过并购控股上市公司或“独角兽”,将地方政府资源导入被投企业,缩短新技术从实验室到量产的周期,形成“科技+金融+产业”闭环 [5] 强化上市公司治理体系 - 陕西省提出完善上市公司发展治理体系,推动形成稳定、及时、可预期的现金分红机制,引导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和分红频率 [6] - 贵州省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加强财会监督,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6] - 在监管引导下,A股上市公司宣布或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已超过7600亿元 [6] - 分红与回购已成为企业治理的重要手段,相关规则的落地将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进阶,推动“关键少数”归位尽责 [6]
多家银行出台方案优化供给—— 金融精准服务新型工业化
经济日报· 2025-11-16 05:48
政策背景与银行响应 - 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于今年8月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快金融强国和制造强国建设 [1] - 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善建智造”服务方案,计划未来3年为各类制造业主体提供融资规模超5万亿元 [2] - 中国银行优化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截至今年6月末,其工业领域供应链融资余额及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双双突破2.3万亿元 [2] 重点产业链金融支持 - 政策引导银行将金融资源精准配置到集成电路、工业母机、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为其技术和产品攻关提供中长期融资 [2] - 建设银行将推进六大专项行动,为制造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场景的综合金融服务 [2] - 光大银行启动“百链千户”供应链专项服务行动,计划新增百条供应链,并加强对重要矿产增储上产的定制化金融服务 [3] 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升级 - 大型银行探索“看技术、看团队、看未来”的专属授信模式,推动服务从单一信贷向全周期科技金融升级 [4] -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7.54万家,获贷率为50.3%,比去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 [4] - 本外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56万亿元,同比增长22.3%,增速比各项贷款高15.8个百分点 [4] - 中国银行通过科技金融授信模型为药捷安康公司批复8000万元授信额度,并联动集团内机构提供综合融资服务 [4] 多元化融资渠道构建 - 银行通过加大科技创新债券投资承销、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构建“债权+股权+平台”服务生态 [7] - 建设银行发行的首笔科技创新债券正式上市,募集资金将精准投向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7] - 中国银行在多地为优质科技企业提供并购交易融资支持,涉及交易金额超200亿元,并通过AIC股权直投、科创母基金等方式撬动社会资金超千亿元 [7] 科技金融生态圈建设 - 专家建议构建三层科技金融生态圈:第一层是创业投资和私募基金,第二层是政府风险投资和引导基金,第三层是金融体系 [7] - 应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认证和示范作用,引导更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投硬” [8] - 需要完善多层次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同时发挥商业银行的“生力军”作用,并健全培育“耐心资本”的市场机制 [8]
《中国金融》|加快服务科创的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
搜狐财经· 2025-09-10 18:31
债券市场“科技板”的建立与政策框架 -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7日联合发布公告,正式启动债券市场“科技板”建设,旨在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1] - 该举措通过丰富融资主体、创设支持工具、健全适配机制等方式,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服务科技创新,并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1] - 债券市场“科技板”是一套完整的科技创新债券体系,涵盖发行主体、信披要求、发行机制、评级体系、风险分担等多个维度[6][7] 债券市场与科技金融的适配性挑战 - 截至2025年7月末,中国债券市场存量规模接近190万亿元,是服务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场所,但对科技创新的适配性有待提升[2] - 债券市场风险偏好与定价逻辑与科技型企业融资特征存在结构性错配,短期融资难以支撑长期研发投入,高风险特征导致融资成本高企[3] - 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标准化要求与科技型企业核心技术保密诉求形成矛盾,可能制约融资效率提升[3] 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融资需求分析 - 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技术成果已完成产品转化,但商业模式雏形、市场接受度不确定,难以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需通过支持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间接支持[4] - 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技术日渐成熟、产品获市场认可,但面临经营管理、同业竞争和技术迭代挑战,债券市场可支持该类企业发债或通过金融机构、创投机构发债间接匹配需求[5] - 成熟期科技型企业技术成熟、品牌优势明显、现金流稳定,发债条件成熟,债券市场可创新债券品种、优化期限结构、加强信用增进支持[5] 科技创新债券的核心机制创新 - 扩大发行主体,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及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并引入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债券[7] - 简化信息披露,对核心技术、在研项目等敏感信息适当简化披露,开通“绿色通道”专人核对,允许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提升融资便利度[8] - 灵活发行机制,鼓励设置转股条款、利率跳升条款、“N+N”期限条款,探索便利交易机制,发布科创债券指数,设立科创债券篮子[8] - 优化评级体系,推动评级机构探索以“科创属性、技术实力、成长潜力”为核心的量化模型,将专利质量、研发投入等关键变量纳入评级[8] - 加强增信措施,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鼓励引入担保、抵质押、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工具,构建多层次信用增进工具箱[9] 债券市场“科技板”的初步成效 - 自2025年5月7日至8月8日三个月内,全市场410家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规模达8727.21亿元,其中金融机构69家发行2829.7亿元,非金融企业341家发行5897.51亿元[10][11] - 银行间市场支持179家非金融企业发行305只科技创新债券,规模3095.7亿元,发行规模前五地区为北京市、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上海市[13] -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发行呈现总量大、民企多、生态新、期限长四大亮点,其中民营企业发行规模占比达90%,5年期以上债券占比超63%[13][14] - 风险分担工具自2025年6月18日启动,首批5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获增信并完成发行规模13.5亿元,工具通过投资支持的债券规模超千亿元,涉及超百家发行人[15] 未来发展重点与优化方向 - 需持续开展政策宣介与辅导,加深投融资各方对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认识,吸引更多股权投资机构通过债券市场融资[18] - 丰富创新条款设计,探索转股条款、收益分成等结构创新,提升对投资人的吸引力,解决股权投资机构轻资产痛点[18] - 完善产品交易结构,增加挂钩科创债指数的投资产品,加大做市商培育力度,设立科技创新债券篮子,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19] - 推动信用衍生品发展,健全信用风险市场化分散分担机制,实现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融资质效[19]
境外上市优质科技型企业回归A股正当时
证券日报· 2025-09-04 00:21
政策支持 - 中国证监会召开座谈会,提出支持境外优质企业回归A股的建议 [1] - 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持续落地,包括"科创板八条"支持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和"并购六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购重组 [2] -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不断优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回归企业提供健全、包容、稳定的制度保障 [2] 市场基础 - A股市场已形成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等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板块结构 [2] - 中长期资金入市渠道拓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与战略资本规模稳步增长,市场流动性充裕 [2] - 投资者总数超过2.2亿,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日益普及,为科技型企业营造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2] 国际环境与回归契机 - 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与国际贸易不确定性交织,境外资本市场波动性上升 [3] - 部分境外上市企业面临监管政策多变、预期不稳的挑战 [3] - 中国经济展现出强劲韧性和增长活力,资本市场稳健发展,成为全球资本配置的"优选项" [3] 回归的战略意义 - 回归A股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资本市场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能力 [3] - 企业可借此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深化本土市场根基,实现产业能力与资本价值双重提升 [3] - 回归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和企业协同推动进程平稳有序 [3]
央行上海总部:挖掘更多“小切口”,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融资获得感
新浪财经· 2025-07-24 19:53
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政策成效 -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民营经济 上半年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244.3亿元 科技创新贷款增加54亿元支持758家科技型企业首贷 技术改造贷款增加231亿元支持75个项目 [3] - 普惠小微贷款新增952.9亿元 民营经济贷款新增1136.2亿元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从5000亿元增至8000亿元 [3][4] - 6月上海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3.22% 同比下降67个基点 [4] 信贷服务优化措施 - 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逾750场次 新增民营企业授信户同比增长11.2% [4] - 推出"专精特新贷"专属金融产品 形成央行低成本资金与财政贴息政策合力 [4] - 金融机构审批通过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项目超130个 民营上市公司项目占比近八成 [5] 上海金融运行情况 - 6月末上海市本外币贷款余额12.85万亿元 同比增长8.4% 高于全国1.6个百分点 [1] - 上半年非金融企业贷款增量占全部新增贷款55.2% [1] - 6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2.9万亿元 同比增长7.5% 存款定期化特征减弱 [1] - 上半年上海社会融资规模增量8418亿元 同比多增3240亿元 [1]
科创板“1+6”配套业务规则落地!32家企业入围(附名单)
格隆汇· 2025-07-14 17:39
科创板科创成长层设立 - 证监会发布《科创板意见》,提出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并推出6项改革举措[1] - 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等配套规则,标志着"1+6"配套规则正式落地[2] - 改革未对未盈利企业设置额外上市门槛,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4] 科创成长层企业标识与投资者门槛 - 科创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增加特殊标识"U"[5] - 行情终端对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存量股票添加标签"成1"以帮助投资者区分[5] -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门槛仍为"50万元资产+2年经验"[6] - 投资新注册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前需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7] 科创成长层调出机制 -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不变(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新注册企业调出条件提高[8] - 符合调出条件的企业发布公告后,上交所原则上在2个交易日内将其调出[8] - 交易所将加强调出前后监管,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8] IPO预先审阅机制试点 - 科创板试点引入IPO预先审阅机制,降低优质科技型企业过早披露信息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9][10] - 机制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10] - 预先审阅期间文件不公开,发行人正式申报受理当日需披露问询和回复文件[10]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 - 制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细化认定标准,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可适用[11] - 主体要求包括治理健全、管理资产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政府出资设立基金等[11] - 投资经验要求近5年有5家以上投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在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11] - 要求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发行人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11] 风险揭示书完善 - 修订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新增《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14] - 条款逐项说明未盈利风险、科技研发风险、股票投资风险及股价波动风险[14] - 普通投资者参与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申购、交易需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15]
天津:加快发掘培育一批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和市级猎豹企业
快讯· 2025-06-27 17:38
天津市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政策框架 - 政策措施包含4个方面共17项具体政策 [1] 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 - 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同时加快发掘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和市级猎豹企业 [1] - 支持研发能力建设: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购置科研仪器设备或建设内设研发机构最高获100万元市财政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类项目最高获500万元支持 [1] - 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发展:支持领军企业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最高给予1000万元市财政项目支持 [1]
事关科创成长层,上交所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6-18 17:04
科创板成长层设立 - 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上交所同步制定2项配套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2]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包括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的企业 [3][4] - 存量未盈利企业和新上市未盈利企业共同纳入科创成长层 [4] 科创成长层配套机制 - 明确实施标准及程序:规定公司纳入和调出科创成长层的标准,明确层次调整操作程序并进行"新老划断" [5] - 强化风险揭示:科创成长层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实施特殊标识"U",投资者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存量企业除外) [5] -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要求披露未盈利情况及风险,加强股票异常波动核查,压实中介机构持续督导责任 [5] 预先审阅机制 - 建立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机制,回应科技型企业控制敏感信息知悉范围的诉求 [7] - 预先审阅流程:发行人提交申请文件,上交所参照正式审核程序反馈意见,但不替代正式申报审核 [8] - 程序衔接:发行人可结合审阅意见决定是否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后仍需严格遵循现有审核标准 [8] - 信息披露:预先审阅阶段不公开,正式申报后需披露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 [8]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鼓励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11]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信息作为审核参考因素,但不作为硬性上市条件 [11] - 加强自律监管:明确合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夯实中介核查责任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