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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挖掘更多“小切口”,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融资获得感
新浪财经· 2025-07-24 19:53
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政策成效 -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民营经济 上半年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244.3亿元 科技创新贷款增加54亿元支持758家科技型企业首贷 技术改造贷款增加231亿元支持75个项目 [3] - 普惠小微贷款新增952.9亿元 民营经济贷款新增1136.2亿元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从5000亿元增至8000亿元 [3][4] - 6月上海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3.22% 同比下降67个基点 [4] 信贷服务优化措施 - 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逾750场次 新增民营企业授信户同比增长11.2% [4] - 推出"专精特新贷"专属金融产品 形成央行低成本资金与财政贴息政策合力 [4] - 金融机构审批通过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项目超130个 民营上市公司项目占比近八成 [5] 上海金融运行情况 - 6月末上海市本外币贷款余额12.85万亿元 同比增长8.4% 高于全国1.6个百分点 [1] - 上半年非金融企业贷款增量占全部新增贷款55.2% [1] - 6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2.9万亿元 同比增长7.5% 存款定期化特征减弱 [1] - 上半年上海社会融资规模增量8418亿元 同比多增3240亿元 [1]
天津:加快发掘培育一批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和市级猎豹企业
快讯· 2025-06-27 17:38
天津市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政策框架 - 政策措施包含4个方面共17项具体政策 [1] 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 - 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同时加快发掘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和市级猎豹企业 [1] - 支持研发能力建设: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购置科研仪器设备或建设内设研发机构最高获100万元市财政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类项目最高获500万元支持 [1] - 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发展:支持领军企业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最高给予1000万元市财政项目支持 [1]
事关科创成长层,上交所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6-18 17:04
科创板成长层设立 - 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上交所同步制定2项配套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2]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包括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的企业 [3][4] - 存量未盈利企业和新上市未盈利企业共同纳入科创成长层 [4] 科创成长层配套机制 - 明确实施标准及程序:规定公司纳入和调出科创成长层的标准,明确层次调整操作程序并进行"新老划断" [5] - 强化风险揭示:科创成长层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实施特殊标识"U",投资者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存量企业除外) [5] -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要求披露未盈利情况及风险,加强股票异常波动核查,压实中介机构持续督导责任 [5] 预先审阅机制 - 建立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机制,回应科技型企业控制敏感信息知悉范围的诉求 [7] - 预先审阅流程:发行人提交申请文件,上交所参照正式审核程序反馈意见,但不替代正式申报审核 [8] - 程序衔接:发行人可结合审阅意见决定是否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后仍需严格遵循现有审核标准 [8] - 信息披露:预先审阅阶段不公开,正式申报后需披露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 [8]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鼓励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11]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信息作为审核参考因素,但不作为硬性上市条件 [11] - 加强自律监管:明确合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夯实中介核查责任 [12]
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证监会发布· 2025-06-18 15:38
科创板改革核心观点 - 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1] - 聚焦市场关切,改革优化科创板发行上市等制度,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 - 统筹推进投资端、融资端改革,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协调 [2] - 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增量改革措施先行先试,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 [2] 科创成长层设置 - 定位为服务技术突破大、商业前景广、研发投入高但未盈利的科技型企业 [3] - 未盈利企业全部纳入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新注册企业需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不低于1亿元 [3] - 存量企业符合现行取消特殊标识条件则调出 [3] - 股票简称后加"U"标识,需定期披露未盈利原因及影响,并在公告显著位置提示风险 [4] - 个人投资者需满足科创板适当性要求,投资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还需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 [4] 优质科技型企业支持措施 - 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将其入股年限、数量、比例作为第五套上市标准审核参考 [5] - 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允许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在正式申报前申请文件预审阅,加快审核注册程序 [5] - 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企业 [5] - 允许在审未盈利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专款用于研发,建立股东利益平衡机制 [6] - 提升再融资便利度,优化战略投资者标准,支持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上市不满3年的科创板公司 [7] 市场功能完善 - 丰富科创板指数及ETF品类,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投顾配置范围 [7] - 研究推出更多科创板ETF期权和期货期权,为中长期资金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7] 改革组织实施 - 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健全创新举措风险应对预案 [8] - 严厉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8] - 加强市场沟通和政策培训,推动典型案例落地形成示范效应 [8] - 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提升对科技创新规律的认识 [8]
龚正: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快讯· 2025-06-18 10:59
科技信贷与科技型企业融资 - 2024年末上海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接近1 3万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22 6% [1] - 中小企业贷款增速更快 贷款需求更加旺盛 [1] - 金融机构将继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服务 [1] - 下一步将优化增量信贷供给 帮助科技型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并提升便利性 [1] 新型生产要素金融服务 - 信贷服务将适应技术 数据 人才等新型生产要素的特点 [1] - 完善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贷款服务 [1]
金融支持区域科技创新持续升级
经济日报· 2025-06-05 06:02
金融支持区域科技创新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聚焦金融赋能区域科技创新[1] - 金融管理部门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搭建科技金融体制机制的"四梁八柱",推出《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2] - 政策部署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2] 重点区域科技金融实践成效 - 长三角地区通过《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实现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形成可复制的全球性案例[3] - 粤港澳大湾区以南沙自贸区为引擎,探索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路径[3] - 四大城市群研发强度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4] 信贷支持与金融产品创新 -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3.3万亿元(同比增长24%),"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超6.3万亿元(同比增长15.1%)[5] - 中国人民银行将科技创新再贷款规模从5000亿元提升至8000亿元,利率从1.75%下调至1.5%[6] - 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科技贷款突破460亿元,服务超6000户企业,通过"天府科创贷"等政策实现双向降费[6] 数字化赋能科技金融 - 人工智能技术被用于构建智能风险评估模型,动态监测科技型企业风险[8][10] - 长三角地区银行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开展大数据分析,优化贷前审查流程[9] - 成渝地区通过《西部金融中心规划》建立科创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信用信息跨区域协同[9]
债市“科技板”发力显效总规模逾2865亿元 一马当先银行已成发行主体主力
证券日报· 2025-05-26 00:07
科创债市场概况 - 5月9日银行间债券市场"科技板"上线后,科创债发行积极性显著提升,截至5月25日已有110家发行主体发行135只科创债,总规模超2865亿元 [1] - 银行成为发行主力,14家银行合计发行1700亿元,占比约六成,证券公司13家发行174亿元 [1] - 5月26日至27日还将有13只科创债上市,合计规模174亿元 [1] 发行主体分析 - 金融机构表现活跃,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体现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 [2] - 银行单笔发行规模较大,如中国银行200亿元科创债票面利率1.65%,全场认购倍数2.84倍 [2] - 13家证券公司累计发行174亿元,多家证券公司正在筹备发行 [2] - 股权投资机构发行17只科创债合计73.1亿元,单只规模5000万元至9亿元 [2] 科技型企业发行情况 - 科技型企业发行83只科创债合计917.98亿元,覆盖传统产业和半导体、汽车零部件等新兴领域 [3] - 京东方发行10亿元10年期科创债票面利率2.23%,全场倍数3.15倍 [4] - 万华化学发行5亿元科创债利率1.63% [4] 募资用途与期限结构 - 银行募资主要用于科技创新领域贷款,证券公司通过股权/债券/基金投资支持科技业务,科技型企业用于研发投入和项目建设 [4] - 135只科创债中86只期限3-5年,6只期限≥10年,41只期限<3年 [4] - 133只为固定利率债券,仅2只为浮动利率债券 [4] 政策支持与市场展望 - 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支持三类主体发行科创债,创设风险分担工具降低融资成本 [5] - 债券市场科技板将重点支持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低成本科创债 [5] - 配套措施包括简化信息披露、做市商服务、贴息支持等,有望提升市场流动性和降低违约风险 [6] - 在政策鼓励和机制完善下,科创债市场有望加速扩容,长期科创债占比预计提升 [6]
抢抓债市“科技板”机遇,河南省债券市场融资规模连续4年超千亿
搜狐财经· 2025-05-22 21:40
债券市场与科技创新 - 债券市场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融资渠道,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 - 债券"科技板"融资策略培训会在郑州高新区举行,旨在探讨政策机遇,助力科技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1] 政策支持与市场反应 -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交易商协会出台《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支持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3] - 政策落地后市场反应热烈,牧原股份完成河南首单"科技板"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规模3亿元、期限270天、票面利率1.95% [4] 河南省债券市场表现 - 河南省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金额连续4年超1000亿元,存量规模从2020年末的2134亿元增至4858亿元,实现翻番 [4] - 平均发行成本压降至2.97%,较最高点4.78%下降181个BP,且将持续保持下行态势 [4] 科技创新债券优势与发行情况 - 科技创新债券具有期限长、成本低、市场吸引力强的优势,为轻资产、高成长的科技型企业提供直达资本市场的路径 [4] - 自5月7日"科技板"推出以来,已发行科技创新债券120只,银行和非银金融行业发行主体数量最多(24家),建筑装饰行业次之,计算机、通信等行业较少 [5] 发行条件与审核要求 - 发债企业需满足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营收5%以上,或累计研发投入超8000万元且相关成果所属板块营收/毛利润占比达30%以上 [6] - 监管机构关注发行人及其"关键少数"的信用状况、债务结构、资产流动性、现金流、盈利能力等 [6] 区域支持与企业培育 - 郑州高新区构建覆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并购重组等全链条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未来将持续联合深交所河南基地等机构助力科技型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展 [6]
一季度陕西重点领域信贷支持稳固有力
陕西日报· 2025-05-18 07:50
重点行业贷款增长 - 3月末陕西省制造业贷款余额4625.27亿元同比增长9.05% [2] - 制造业信用贷款余额2388.57亿元同比增长10.82% [2] - 建筑业贷款余额3481.25亿元同比增长12.48% [2] -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达17.35%建筑业中长期贷款增速25.91%采矿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72% [3] 普惠小微贷款表现 - 3月末陕西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366.88亿元同比增长22.7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5.42个百分点 [2] - 普惠小微贷款余额6135.53亿元同比增长17.1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9.84个百分点 [2] 民营经济信贷支持 - 3月末陕西省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22万亿元同比增长11.1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8个百分点 [2] 绿色贷款规模扩张 - 3月末陕西省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8042.64亿元一季度增加511.22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25.66% [2] 科技型企业融资 - 3月末陕西省科技型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4146.03亿元同比增长13.07% [3] - 科技创新再贷款累计投放38.6亿元覆盖6833家科创企业 [3]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贷款增速达24.1% [3]
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科技型企业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产品设计、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并购等。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优秀管理团队的股权投资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快讯· 2025-05-07 12:32
政策支持 - 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允许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募集资金可用于产品设计 研发投入 项目建设 运营 并购等科技创新领域 [1] - 具有丰富投资经验 出色管理业绩 优秀管理团队的股权投资机构也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扩募 [1] 资金用途 - 科技型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债券募集的资金将重点投向产品设计 研发投入 项目建设 运营 并购等科技创新环节 [1] - 股权投资机构通过科技创新债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扩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