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贸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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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对美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今起正式施行
财联社· 2025-10-14 07:58
政策出台背景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针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的301调查措施,计划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中国相关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 [12] - 美方措施被认定为严重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并对中美间海运贸易造成严重破坏 [12] - 交通运输部发布此《办法》是为维护中国产业和企业合法权益及国际航运公平竞争环境的正当举措,是对美方措施的反制 [12] 收费范围与豁免条件 - 收费对象涵盖五类涉美船舶:美国企业、组织或个人拥有所有权的船舶;美国实体运营的船舶;美国实体持有25%及以上股权或表决权等企业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国旗的船舶;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9] - 明确豁免条件包括由中国建造的船舶、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于缴纳 [3] 收费标准与执行时间 - 收费标准分阶段递增:自2025年10月14日起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自2026年4月17日起增至每净吨640元;自2027年4月17日起增至每净吨880元;自2028年4月17日起进一步增至每净吨1120元 [9] - 同一艘船舶在一年内收取费用不超过5个航次,年度计费周期自每年4月17日起算 [4] 收费管理与执行机制 - 船舶特别港务费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 [5] - 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时,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费用 [5] - 船方或其代理人需在船舶预计抵达中国港口7日前向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详细信息并缴纳费用 [5] - 对于未按规定缴清费用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6]
中方对美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今起正式施行
央视新闻· 2025-10-14 05:10
文章核心观点 - 交通运输部发布《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 作为对美国301调查相关措施的对等反制 旨在维护中国产业和企业合法权益及国际航运公平竞争环境 [1][6] 政策制定背景与依据 - 该办法是为落实2025年4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告》而制定的具体安排 [1][6] - 政策背景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的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 该措施计划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中国相关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 [6] - 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旨在维护中国航运业发展利益 [1][6] 收费范围与豁免条件 - 收费对象涵盖五类涉美船舶:美国实体拥有所有权、运营、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的企业所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悬挂美国旗的船舶 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1] - 豁免条件包括:美国实体拥有或运营但由中国建造的船舶 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 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 [1][2] 收费标准与计费周期 - 收费标准分四阶段递增:2025年10月14日起每净吨400元人民币 2026年4月17日起每净吨640元人民币 2027年4月17日起每净吨880元人民币 2028年4月17日起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 [2] - 同一船舶一年内收费航次上限为5个 年度计费周期起始日为每年4月17日 [3] 收费执行与监管机制 - 收费主体为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 [3] - 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仅在首个挂靠港缴费 年度内超过5个航次则前5个航次需缴费 后续航次凭缴费信息免收 [3] - 船方或其代理人需在船舶预计抵港7日前或驶离上一口岸时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船舶详细信息并缴费 [3] -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核实信息 对未按规定缴费的船舶不予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已离港船舶下次挂靠中国港口前需补缴欠费 [3][4] 政策动态调整 - 船舶特别港务费的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