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碳汇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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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护航“海上新广东”建设——《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发布
搜狐财经· 2025-10-22 18:54
文章核心观点 - 广东省海洋经济总量连续30年居全国第一,2024年海洋生产总值达20022.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4.1%和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9% [1] - 为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出台首部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1] - 《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系统性地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保障五大方面提供法治保障 [1] 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 优化海洋空间布局,要求编制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统筹陆海资源开发,实施海岸线分类保护与利用,引导产业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集聚 [3] - 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包括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上风电及其他新能源、海洋低空经济 [4] - 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涵盖海洋渔业、现代化海洋牧场、海洋油气、海洋化工、海洋船舶工业的智能化绿色化升级 [5][6] - 提升海洋服务业,完善海洋交通运输网络,发展航运金融等高端服务,支持高等级滨海旅游度假区建设,推动粤港澳游艇旅游合作 [7] 科技创新 -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体系,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成立海洋创新联盟 [8] - 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促进创新要素向涉海企业集聚,支持企业承担海洋科技攻关项目,并开展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等核心技术研发 [9] - 健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体系,打通从研发到量产的创新链条 [9] 绿色发展 -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规范海洋空间资源利用,探索海上风电、海洋养殖等分层用海模式,促进集约节约用海 [11] -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推进红树林、珊瑚礁等系统保护,完善海岸线整治修复资金投入机制 [12] - 发展蓝色碳汇经济,组织开展海洋碳汇调查监测核算,探索海洋生态系统碳汇价值转化 [12] 开放合作 - 加强海洋产业、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鼓励涉海企业参与境外投资和资源开发,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13] - 深化粤港澳在海洋产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支持横琴、前海等区域在海洋领域进行创新探索 [14] - 加强省际市际在港航、渔业、旅游等领域的合作 [14] 服务与保障 - 建立健全海洋经济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指定部门作为海洋经济主管部门 [16] - 强化数据、自然资源、资金和人才要素保障,包括开展海洋资源基础调查、优化用海审批程序、提供财政金融支持等 [17] - 完善海洋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海洋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海洋经济领域标准化建设 [18] - 加强海洋预警监测、安全生产与执法监管,完善海上突发事故应急体系和海事纠纷化解机制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