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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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万枚比特币跨境追索:涉虚拟货币犯罪,治理动向何去?
搜狐财经· 2025-12-03 18:17
案件核心:钱志敏与陈志跨境虚拟货币洗钱大案 - 钱志敏于2017年携带存储超7万枚比特币的电脑出逃中国,英国警方最终查获6.1万余枚比特币,钱志敏于2024年4月在英国被捕,并于同年11月因持有和转移犯罪所得加密货币被判处11年8个月监禁[2][3] - 美国司法部于2025年10月对柬埔寨太子集团创始人陈志提起刑事指控,并采取民事没收手段没收其持有的12.7万枚比特币,指控其通过电信诈骗园区从事诈骗和洗钱,导致全球受害者损失数十亿美元[5] - 这两起案件均涉及利用虚拟货币进行大规模跨境洗钱,凸显了犯罪的专业化与全球化,对各国监管与司法协作构成严峻挑战[2][3][4] 虚拟货币在犯罪中的应用与挑战 - 虚拟货币因其匿名性、便捷性和全球性,已成为跨境洗钱的重要通道,犯罪分子利用混币器、暗网、隐私币等技术对抗侦查[13][15] - 涉虚拟货币犯罪主要类型包括:作为支付工具的犯罪(如洗钱、网赌)、作为投资标的的犯罪(如非法集资、诈骗)、针对虚拟货币本身的犯罪(如盗窃)以及与交易相关的犯罪(如非法经营)[12] - 追踪虚拟货币流向面临巨大挑战,需要掌握KYC信息、涉案地址等关键要素,并依赖专业的链上分析工具,且由于交易所多在海外,中国执法机构调证效率受影响[10][11] 各国监管与司法实践 - 中国监管政策持续升级,从2013年否认比特币货币属性,到2021年将相关活动纳入非法集资监管,2025年11月再次明确坚持禁止性政策并打击非法金融活动[17] - 2024年8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实现了从上游非法集资到下游洗钱的全链条刑事规制[5] - 英国在钱志敏案中采用“下游治理”路径,以洗钱罪刑事定罪,并依据《犯罪收益法》(POCA)启动民事追缴与受害者赔偿程序,将链上资产归属与分配纳入法院监督[4] 涉案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 - 中国司法实践中,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经历了从各地探索、委托第三方公司通过OTC商家变现,到因政策收紧转向境外处置(如借路香港)的演变过程[20] - 目前,虚拟货币的“财产说”逐步占据上风,其财产属性获得主流法学认可,这有助于提升追赃挽损的可操作性[18] - 涉案虚拟货币处置面临“政策否定流通”与“司法必须处置”的矛盾,业界和学界呼吁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统一规范,明确处置细则、价格认定、监督流程等[17][21] 跨境协作与司法治理升级 - 钱志敏案和太子集团案的成功查办,得益于中国与英国、美国等多国执法机构的国际协作,凸显了跨境司法合作在打击虚拟货币犯罪中的重要性[3][6] - 专家建议强化跨境“早期冻结—证据共建—司法互认”的体系化协作,快速控制私钥和地址,并推动执法理念转变,重视涉案财产在犯罪治理中的核心地位[23][24] - 中国在反洗钱领域国际合作取得进展,与61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金融情报交换机制,并建议积极参与以FATF为核心的国际规则协同,争取更大话语权[15][25] 犯罪态势与数据 - 涉虚拟货币犯罪是新型网络犯罪,具有高度技术性、隐蔽性、组织化与跨境性特点,稳定币正取代比特币成为网络犯罪的“新宠”[13] - 2023年,中国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1351人,同比上升66.9%,相关帮信罪、掩隐罪起诉人数也分别上升13%和66.2%[14] - 2021年,中国公安机关破获虚拟货币洗钱相关案件259起,收缴虚拟货币价值超110亿元,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洗钱案件80142起[15] 立法与程序改革建议 -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已提上议程,旨在回应数字时代刑事程序的变革,包括电子数据取证、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等需求[25][26] - 专家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增设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特别专章,完善境外证据适用规则,并强化检察机关在追逃追赃中的角色[26][27] - 建议完善涉虚拟货币犯罪的顶层设计,探索“刑事+民事”双轨追索的本土化升级,并建立全国统一、规范、公开的司法处置规范和流程[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