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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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改前沿|“专业、效率、成本”三个关键词解读上海证券期货仲裁新规
新浪财经· 2025-12-27 14:21
新规发布与实施 - 上海仲裁委员会于12月26日正式发布《上海仲裁委员会证券期货仲裁规则》[1] - 该《规则》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1][4] 规则制定的背景与核心目标 - 制定新规是为了应对证券期货纠纷呈现出的专业性更强、涉众范围更广、时效性要求更高的新特征[1] - 核心目标是构建一个“专业、高效、灵活、经济”的现代化证券期货仲裁体系[2] - 旨在为资本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铺设一条更为通畅、经济的权利救济“快车道”[1] 规则的主要亮点与措施 - **专业性**:确立了专业的仲裁员推荐名单,吸纳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市场机构及学术界资深专家[2] - **效率**: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引入仲裁调查令制度,明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和司法裁判文书可作为证据使用[2] - **数字化**:明确电子送达、在线审理的法律效力,以实现“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2] - **费用优惠**:为科创板上市企业设置高达50%的费用减免[2] - **费用倾斜**:针对涉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特定类型案件,制定了倾斜性费用减免政策[2] 仲裁中心运营一周年成果 - 中国(上海)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成立一周年之际发布新规[1][3] - 过去一年受理金融类案件1328件,争议金额177.78亿元[4] - 其中证券期货类案件645件,占比48.6%,争议金额112.78亿元,占比63%[4] - 在涵盖上市公司定增、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高难度案件背景下,实现了“零撤销”[4] 战略意义与未来规划 - 新规是补齐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短板、打造上海金融法治软实力新高地的关键一步[1] - 仲裁中心的成立是落实国家仲裁试点任务、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关键一步[3] - 仲裁中心旨在打造与国际金融中心定位相适应的专业纠纷解决机制,而不仅是区域性机构[3] - 未来规划包括优化专业仲裁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业务培训与推广,并向债券、衍生品、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拓展业务[4]
设快速通道、降低费用,沪版证券期货仲裁新规正式发布
第一财经· 2025-12-26 17:57
上海证券期货仲裁新规核心内容 - 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布《上海仲裁委员会证券期货仲裁规则》,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构建专业、高效、灵活、经济的现代化证券期货仲裁体系,标志着中国(上海)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专业服务迈入新阶段 [1][2] 规则制定背景与目标 - 制定专门规则是为了应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下,证券期货纠纷呈现的专业性更强、涉众范围更广、时效性要求更高的新特征,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已难以满足市场实际需求 [1] - 核心目的是为资本市场参与者,尤其是面临维权专业门槛高、法律程序周期长、经济成本压力大等难题的中小投资者,铺设一条更为通畅、经济的权利救济“快车道” [2] 专业化保障措施 - 以“业务类别+典型争议”的列举方式界定仲裁范围,让当事人更清晰直观地判断争议是否可仲裁 [2] - 拓展仲裁协议形式,认可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自律组织章程等文件中载明的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 [2] - 确立专业的仲裁员推荐名单和组庭机制,推动组建由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市场机构及学术界资深专家构成的仲裁员队伍 [2] 高效化推进措施 - 优化案件办理流程,鼓励当事人选择快速程序,简化环节、压缩时限 [3] - 全面拥抱数字化,明确电子送达、在线审理的法律效力 [3] - 明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和司法裁判文书可作为证据使用,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 [3] - 引入上海特有的仲裁调查令制度 [3] 灵活化解决路径 - 完善“仲调对接”机制,实现调解与仲裁程序的无缝衔接,鼓励以和谐方式化解矛盾 [3] - 针对涉及众多投资者的纠纷,创新探索示范裁决、合并仲裁等机制,旨在为群体性争议提供集约、高效、结果一致的解决路径,大幅降低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成本 [3] 经济化设计及费用减免 - 优化收费结构,降低费用门槛,专门为科创板上市企业设置了高达50%的费用减免,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 [3] - 针对涉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特定类型案件(如虚假陈述纠纷等),制定了倾斜性费用减免政策,切实降低其维权门槛 [3] - 建立灵活的仲调对接案件收费机制,鼓励以非对抗方式解决争议 [3] - 降低费用门槛旨在消除市场主体在选择专业仲裁时可能存在的成本顾虑,鼓励更多复杂金融纠纷通过该专业平台高效、权威地化解 [4]
上海版证券期货仲裁规则即将出台,纠纷化解能级有望持续提升
第一财经· 2025-11-04 18:54
中国(上海)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发展现状 - 中国(上海)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将尽快推出证券期货仲裁规则及相关配套指引 [1] - 该中心于2024年底在上海金融仲裁院基础上成立 旨在总结案件经验并提高专业审理水平 [1] - 中心已发布首批专业仲裁员推荐名单 梳理典型案例 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三家交易所签署合作备忘录 [1] 证券期货仲裁案件规模 - 上海金融仲裁院近五年受理金融类案件近8000件 争议金额近1000亿元 其中证券期货类案件3000余件 争议金额近600亿元 [1] - 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成立至今受理金融类案件近1200件 其中证券期货类案件近600件 [1] 证券期货仲裁的制度特点 - 仲裁管辖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 无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 [2] -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无上诉程序 且案件不公开审理 信息不上网不对外披露 [2] - 由专业人士担任裁判者 程序匹配度高 尊重契约精神和商事交易习惯 [2] 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优势 - 仲裁审理具有保密性 可避免引发舆情 且一裁终审提高了争议解决效率 [3] - 专家审理保证了案件裁决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选择仲裁不受地域和级别限制 便于公司案件集中管理 [3] - 因案件专业化程度高、效率要求高、损失认定复杂 仲裁正成为重要纠纷解决方式 [3] 市场主体风险防范建议 - 在主体意识上需核实交易对手方法律身份和主体资格 进行穿透式审查 [4] - 需具备法律意识 遵循上位法 履行适当性义务 禁止通道义务并及时行权 [4] - 在合同意识方面需清晰界定主体权限和职责 对免责限责等格式条款进行提示说明 [4]
打造国际证券期货争议解决新高地
金融时报· 2025-09-30 09:49
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设立 - 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北京国际仲裁院发起设立的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于9月25日启用,并发布《证券期货仲裁规则》与十大仲裁经典案例 [1] - 该中心的设立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专业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旨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证券期货仲裁平台 [1] - 北仲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等六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协同推进中心高标准运营 [3] 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背景与进展 - 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于2021年10月联合印发意见,支持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 [2] - 深圳、上海试点已先后落地,自试点以来,两地4家试点仲裁机构共受理证券期货类案件2600余件,涉案争议金额1000多亿元 [2] - 仲裁具有专业性强、程序灵活、经济高效等优势,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2] 《证券期货仲裁规则》核心内容与创新 - 《规则》共17条,围绕证券期货纠纷"专业性强、涉众面广、时效性高"的特点,确立"专业化、高效化、智能化"核心原则 [4] - 《规则》呈现六大创新亮点:拓宽适用场景、推进数智仲裁、完善调解机制、优化群体解纷、探索先行赔付、丰富规则配套 [5] - 制定《规则》旨在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加精准、灵活、高效的争议解决专业方案 [5] 发展证券仲裁的战略意义与国际趋势 - 中国大力发展证券仲裁符合大国博弈与资本市场发展需要,中国资本市场规模约15万亿美元(超100万亿元人民币),居世界第二 [6] - 美国证监会近期调整政策,允许上市公司通过仲裁解决股东争议,预示着美国大量证券纠纷解决可能从法院诉讼转向仲裁 [5] - 发展证券仲裁是提升资本市场"软实力"、与国际趋势接轨的战略选择 [6] 当前仲裁实践特点与未来发展方向 - 当前中国证券仲裁实践覆盖范围有限,当事人多为私募基金、机构或成熟合格投资者,与超过2亿股民的结构相比,尚未有效覆盖资产规模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群体(占比约90%以上) [7] - 未来证券仲裁应探索能够有效补充诉讼、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中国特色道路,无须照搬美国模式 [8] - 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将依托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资源优势,建设成为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专业化争议解决平台 [8]
法治日报 | 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正式启用
搜狐财经· 2025-09-29 21:23
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行业发展 - "十四五"时期行业推动系统性高质量发展,制订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50余部[1] - 电视用户规模合计超过30亿,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10亿[1] - "十四五"以来制作发行电视剧(含网络剧)约1500部,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达1.49万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61.9%[1]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在制订《微短剧管理办法》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 教育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旨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体系[2] - 要求学校建立"双人或多人共同验收"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确保食材来源可靠安全[2] - 指引涵盖食材采购、贮存管理、记录保存及从业人员培训等环节,并强调校长负责制[2] 非法社会组织整治 - 民政部公布8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包括"中国收藏品交流协会"、"中国国际东盟应急救援中心滕州支队"等[3] - 案例中组织均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并设有层级化组织体系[3] - 2024年以来各地民政部门深入推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3] 基层法治与平安建设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开展反邪教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手册等方式引导居民抵制邪教[4] -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截至目前已强制执行到位金额1300万元[4]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通过靶向发力抓问题整治,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4] 证券期货仲裁机制建设 - 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在京启用,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办,旨在提升资本市场纠纷化解能力[17] - 新修订的仲裁法于今年9月12日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进入新阶段[17] - 北仲与多家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签约,共同推动建立专业高效的证券期货纠纷仲裁合作机制[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