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
icon
搜索文档
英飞拓尚未被处罚159名投资者已打赢索赔官司 一审判决赔偿742万元
中国经营报· 2026-01-15 19:24
案件核心进展 - 英飞拓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在一审判决中需向159名投资者赔偿,赔付总金额为742.24万元 [1][2] - 其中,朱某某个案涉案金额13.68万元,一审判决赔偿3.70万元;杨某某等158人系列案涉案金额1010.60万元(变更后为1388.43万元),一审判决赔偿738.54万元 [2] - 公司已就上述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 虚假陈述事实与影响 - 虚假陈述源于公司2019年至2020年的信披违规,包括部分收入核算与业务基础不匹配,以及2020年部分应收账款存在虚构收回情形,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 [4] -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告,对2019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4] - 会计差错调整导致2019年、2020年净利润分别调减89.69%和161.77%,其中2020年从盈利调整为亏损,更正幅度巨大 [5] - 错误数据被市场知悉后,导致英飞拓股价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大跌,法院认定投资者损失与公司违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 法律程序与前置政策变化 - 此案一审判决前,证监会对英飞拓涉嫌信披违法违规的调查尚无结论,亦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6] - 2022年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已取消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作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 [6] - 取消前置程序降低了投资者起诉门槛,投资者可依据监管措施、会计差错公告等初步证据发起索赔,无需等待行政处罚结论 [7] 行业诉讼现状与挑战 - 取消前置程序后,已有十几起投资者在无行政处罚情况下成功起诉上市公司的案例,分别处于一审、二审或执行阶段 [8] - 但大部分案件诉讼进展缓慢,多数法院仍倾向于等待证监会调查结论公布后才对示范案件作出判决,导致大量平行案件被暂缓立案 [8] - 业内专家指出,由于审理惯性,行政处罚结论在很大程度上仍实际影响审判者思维,无行政处罚而胜诉的案件数量相对较少 [9] - 专家呼吁应依法受理、审理和判决所有投资者索赔案件,让案件回归法律轨道 [9] 举证与程序争议 - 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投资者很难自行发现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实,有赖于监管部门、交易所的查处 [9] - 有观点建议,对于当事人无法获取的材料,监管部门、法院等部门应依职权或依申请提供 [10] - 另有观点认为不宜全面取消前置程序,建议将其拓宽为包括证监会等有权机关的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等,以稳步推进诉讼进程并减轻法院压力 [10]
鹏博士(600804)已经和解获赔,4.5万股民,还有多少没有上车!
新浪财经· 2025-12-22 15:36
公司受处罚情况 -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1][6] - 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以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涉及未及时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1][6] - 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6] 投资者索赔条件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维权索赔 并暂定了两类索赔区间条件[2][7] - 第一区间索赔暂定条件:凡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买入鹏博士(600804)股票 并且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包括投资机构) 可参与索赔[2][7] - 第二区间索赔暂定条件:凡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鹏博士(600804)股票 并且在2024年4月1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包括投资机构) 可参与索赔[3][8] 投资者维权所需材料 - 投资者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印章 对账单应涵盖从首次买入鹏博士股票之日起至全部卖出之日或打印日止的所有交易记录 目前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对账单需显示库存股数[4][9] -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10] - 投资者需提供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需包含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 并加盖营业部印章[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