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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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删除已离职办税人员?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8 08:28
电子税务局功能操作指南 -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通过企业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功能中删除离职办税人员 [1] - 办税人员通过自然人业务入口登录后 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功能上传材料解除关联 [2] - 办税人员也可通过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已授权企业-删除功能直接解除企业关联关系 [4]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管理 - 纳税人需在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中维护按年报送的现金流量表信息 [13] - 系统支持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路径修改已备案的会计制度信息 [14] - 修改会计报表情况时需在编辑界面勾选现金流量表报送期间为"年报"并提交确认 [14][16] 系统操作界面要素 -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界面包含首页、我要办税、我要查询、公众服务及地方特色等核心模块 [3] - 会计报表报送要求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执行 需按季度/月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报送 [15] - 会计核算软件备案需填写软件名称、版本号、数据类型及启用日期等详细信息 [16]
山西:员工自行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无法下载更新,怎么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8 08:28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问题 - 员工自行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更新时无法显示,原因是申报方式选择错误,需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指定当前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2] - 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需要修改的年度和项目→进入填报详情界面→点击【修改】→【修改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指定当前单位→点击【确认修改】 [6][7][8]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每年提交一次,包括继续教育、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项目 [6]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 纳税人电子税务局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中按年报送信息未维护"现金流量表"时,需进行修改 [17] - 修改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编辑会计报表情况卡片 [18] - 在会计报表情况修改界面,需勾选现金流量表报送期间为"年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 [19] -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需按照季度/月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报送财务报表,包括必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选报的现金流量表 [19]
账簿凭证管理要点提醒(一,二,三)扣缴义务人账簿管理要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12 23:19
账簿设置与扣缴义务 - 扣缴义务人需在税收法律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 - 未按规定设置账簿将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5000元 [4][5] - 账簿资料需保存10年,是企业合规的"证据链"和履行扣缴义务的"责任书" [6]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将财务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10] - 新设立企业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 [11] - 未按规定备案将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10000元 [12][13] - 备案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系统自动判别首次或非首次备案 [15][17] 新公司账簿设置 - 新公司应在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27] - 账簿需系统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数据 [28] - 总账和日记账应采用订本式,账簿应使用中文,可同时使用民族或外国文字 [29] 常见误区 - 即使零申报也需按规定设置账簿记录收支 [31][32] - 电子账只要符合规范,比手工账更高效 [33][34] - 账簿记录不规范可能面临税务处罚 [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