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退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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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退出机制更成熟规范
搜狐财经· 2025-12-24 06:53
退市制度深化改革 - 去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新规实施以来在"应退尽退"原则下资本市场退市改革显著深化推动市场向更加成熟规范的方向迈进 [2] 退出渠道多元化 - 资本市场退出方式主要是强制退市与主动退市其中强制退市标准包括财务指标类交易指标类规范运作类重大违法类四类 [3] - 截至12月17日今年A股已有30家上市公司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其中海通证券中航产融玉龙股份中国重工*ST天茂5家公司选择主动退市均已摘牌 [3] - 主动退市公司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基于产业整合与战略协同的吸收合并二是因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为寻求更灵活发展空间而主动退出 [3] - 以中国重工为例其因与中国船舶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从而主动申请终止A股上市旨在整合资源消除同业竞争打造全球领先船舶制造企业 [3] - 政策鼓励通过市场化退出方式出清风险沪深交易所修订退市规则明确吸收合并主动退市等情形的具体流程为上市公司提供更多市场化法治化退出路径 [3] - 主动退市案例增多表明市场参与者对退市认知趋于理性视其为资本运作的正常选项有助于提升市场整体质量与资源配置效率 [4] - 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形成互补有助于建设多元退出渠道实现不同类型企业的精准分类处置提升退市机制的灵活性与包容性 [4] - 公司通过主动退市可减少信息披露成本与监管合规压力聚焦长期战略目标避免短期市场波动干扰经营决策为技术升级与业务转型腾出空间 [4] "退市不免责"成常态 - 12月10日已于今年7月退市的*ST九有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实施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明被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且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监管部门反复强调"退市不免责"传达对退市公司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释放"退市不是终点"信号即便企业已退出资本市场只要存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仍将面临追责 [5] - 今年3月《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正式施行明确对主观过错较大者可在法定最高罚款60%以上从重处罚并要求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配合民事追责 [5] -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明确"首恶"需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5] - 去年以来证监会已对70余家退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30余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6] - 年内退市被追责案例执行有三大特点查处"快"从立案调查到处罚落地再到交易所启动退市程序周期被显著压缩打击"准"精准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严重破坏市场信用的"关键病灶"处罚"狠"通过高额罚款与刑事追责等手段实现对相关责任人的立体化追责 [6] - 监管层"一追到底"旨在压实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主体责任通过强化跨部门协作与"行刑衔接"提升违法成本让企图借退市"金蝉脱壳"者无所遁形 [6] 从"退得下"到"退得稳" - 过去退市过程中流动性骤降等问题使中小投资者常处于被动地位容易蒙受损失 [7] - 今年资本市场更加注重从"退得下"到"退得稳"的升级监管部门综合运用先行赔付特别代表人诉讼专业调解等赔偿救济工具构建立体化的投资者赔偿救济体系 [7] - 证监会今年10月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明确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下相关主体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督促主动退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7] - 意见还要求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更好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集约式化解纠纷的制度功能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程序中代表并支持中小投资者维权 [7] - 从年内主动退市的公司来看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方案普遍设置了现金选择权例如玉龙股份的行权价为13.2元/股较停牌前收盘价溢价2.88%中航产融的行权价为3.54元/股同样略高于其停牌前股价 [8] - 今年新增2单证券集体诉讼——美尚生态和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两家公司均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违法行为恶劣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9] - 特别代表人诉讼采用"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机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无需主动申请即可自动加入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败诉时可申请减免费用无需另行聘请律师由投资者服务中心统一负责诉讼目前两起案件正在有序推进中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