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代表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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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深一度|资本市场投保工作综合文件出炉,五大看点值得关注
新华网· 2025-10-28 08:39
政策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新规 从八个方面系统性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 旨在健全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并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 [1][7] 强化经营机构责任 - 要求经营机构在销售金融产品及服务前 必须深入讲解业务规则 阐明重要合同条款 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以增强投资者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 压实经营机构作为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 将投诉处理机制与内控合规体系有机衔接 以做好源头治理并提升服务质量 [2] 优化诉讼维权机制 - 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 通过加大适用力度和优化运行机制 以提升维权效率并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 [3] - 康美药业案作为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 由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5.2万余名投资者获赔约24.59亿元 [3] - 推动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工作机制 通过选取代表性案件先行审理判决 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以降低维权成本 [5] 完善退市过程保护 - 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 要求其充分揭示风险并强化股票异常交易监控 以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并防止非理性炒作 [4] - 引导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主体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 以弥补投资者损失 [4] - 明确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支持为B股主动退市开立临时账户 [4] 发挥专业机构作用 - 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上市公司破产等程序中 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申报民事赔偿债权并参与表决 [7] - 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在发出质询函或提起赔偿诉讼时 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告行权及诉讼信息 以便中小投资者及时知悉并参与 [7] - 发挥证券期货律师专业优势 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等服务以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6]
《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发布 投资者将迎全流程保护
证券时报· 2025-10-28 06:25
政策核心与目标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旨在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并作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 [1] - 政策目标是将投资者保护融入资本市场改革全链条,压实市场各方责任,并针对中小投资者的核心关切提出具体安排 [1] 具体监管要求与措施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从严限制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配售 [2] - 加强程序化交易报告的信息核查和异常交易监测监控,以进一步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2] - 明确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监管,完善规则以提高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 [2] -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精准追责 [2] - 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从严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 纠纷解决机制 - 深化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落地 [3] - 推动人民法院加大立案后委托调解力度,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工作机制 [3] - 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发挥其集约式化解纠纷的功能 [8] - 鼓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承诺,以有效赔偿投资者 [8] 经营机构责任 - 要求经营机构做实做细投资者教育,将教育嵌入业务流程,销售产品或服务前需深入讲解规则、阐明条款并充分提示风险 [4] - 明确要求经营机构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并与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衔接,做好投诉源头治理 [4] - 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将保护中小投资者贯穿至其业务流程和合规管理中 [4] 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 - 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督促其充分揭示风险,并加强股票异常交易监控以防非理性炒作 [6] - 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6]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要求其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并支持为B股投资者开立临时账户 [7] 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 - 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诉讼功能,推动其通过提起股东代位诉讼等方式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 [9] - 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等程序中接受投资者委托申报民事赔偿债权 [9] - 强化投资者保护机构对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其诉讼实践,并依法公告行权信息为投资者提供便利 [9] 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例与成效 - 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中,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5.2万余名投资者共获赔约24.59亿元 [8] - 科创板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泽达易盛案以调解结案,投服中心代表7195名投资者共计获得约2.8亿元赔偿 [8] - 南京中院、深圳中院公告金通灵、美尚生态两案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8]
财经深一度丨资本市场投保工作综合文件出炉,五大看点值得关注
新华网· 2025-10-27 22:0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围绕八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旨在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增强资本市场稳定性,提振市场信心 [1][9] 强化经营机构责任 - 针对部分经营机构未能切实履行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责任,导致纠纷数量持续增长的问题,意见要求机构在销售产品和服务前深入讲解规则、阐明合同条款、充分提示风险 [4] - 意见提出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并与内控合规体系衔接,以做好投诉源头治理和提升服务质量 [4] 优化诉讼维权机制 - 为推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意见部署加大其适用力度、优化运行机制、完善启动程序,以提升维权效率并降低投资者成本 [5] - 在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中,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5.2万余名投资者获赔约24.59亿元,体现了该制度的作用 [5] 加强退市过程保护 - 意见从三方面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强化对退市风险公司的持续监管以保障知情权并防止非理性炒作 [7] - 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引导控股股东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并加强民事、行政与刑事案件衔接 [7] - 对于主动退市公司,意见明确应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并支持为B股退市开立临时账户 [7] 完善纠纷多元化解 - 意见推动证券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全面落地,加大立案后委托调解力度,并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工作机制 [8] - 通过选取代表性案件先行审理判决,再以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以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8] 激活投资者保护机构 - 针对中小投资者维权能力有限,意见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破产清算等程序中接受委托申报债权、参与表决 [9] - 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以适当形式公告行权及诉讼信息,以便中小投资者及时知悉并参与维权活动 [9]
证监会发布23条措施保护投资者,解读来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7 21:55
政策核心与背景 - 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涵盖五大方面23项具体举措,旨在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的投资者保护体系 [1] - 改革直指新股“三高”发行、程序化交易公平性、维权成本高等市场深层次矛盾,是对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新国九条”相关要求的实质性落地 [1] - 此次改革具有显著系统性特征,通过提高长期锁定投资者的网下配售比例等措施从源头遏制定价泡沫,并强化程序化交易监管 [1] 发行与定价环节改革 - 研究提高锁定期更长、锁定比例更高的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通过利益绑定激励机构给出更审慎报价,从源头上挤压定价泡沫 [3] - 从严限制习惯性“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机构参与询价,以净化定价环境,使发行价更能反映企业真实价值 [4] - 倡导“注销式回购”和一年多次分红,从回报端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引导市场向价值投资转变 [4] 交易环节公平性保障 - 强化程序化交易监管,加强报告信息核查与异常交易监测,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公平竞争 [4] - 重申严禁券商为个别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等特殊便利,维护交易规则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5] 机构责任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 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转化为可嵌入业务流程的具体动作,如要求销售前深入讲解业务规则和合同条款,推动从“形式合规”到“实质合规”的转变 [6] - 监管现场检查将不仅看合同签署,更评估投资者是否真正理解,以此倒逼机构升级服务体系 [6] 退市赔偿与投资者退出机制 - 清晰界定退市与赔偿关系,退市本身不必然触发赔偿,关键看是否存在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并造成损失 [6] - 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引导控股股东等主动先行赔付;对主动退市,要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障投资者退出权利 [7] - 为B股退市提供支持,如支持收购方开立B股临时账户,以保障相关投资者权益 [7] 纠纷化解与维权机制创新 - 优化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加大其适用力度,以集约化方式解决群体纠纷,如金通灵案覆盖约5万名投资者,美尚生态案覆盖超3.3万名投资者 [2][7][11] - 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等机制,提升维权效率,例如“示范调解+仲裁确认”机制已成功化解私募基金群体性纠纷,为97名投资者获赔近3亿元 [2][9] - 通过股东代位诉讼等机制追究违法主体责任,如“太安退”案全额追回被占用资金本息合计5.72亿元,且上市公司未承担诉讼费用 [11] 投资者保护实效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证监会12386服务平台累计挽回投资者损失超7.3亿元 [2][12] - 全市场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纠纷3.32万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超102亿元 [2][12] - 投服中心通过各类诉讼为超6万名投资者获赔约28.95亿元 [12]
证监会发布23条措施保护投资者,解读来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7 21:49
文章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涵盖五大方面23项具体举措,旨在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的投资者保护体系 [2] - 改革具有系统性特征,从发行定价、交易机制、机构责任、维权渠道到退市赔偿进行全面升级,直指市场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 [2] - 政策方向基于市场实践,已有案例验证制度可行性,为新规全面落地提供可复制范本 [13] 发行上市环节改革 - 研究提高锁定期更长、锁定比例更高的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通过利益绑定激励长期机构投资者给出更审慎报价,从源头上挤压定价泡沫 [5] - 从严限制习惯性"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机构参与询价,以净化定价环境,使发行价更能反映企业真实价值 [6] - 倡导"注销式回购"和一年多次分红,从回报端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引导市场从"交易博弈"转向"价值投资" [6] 市场交易环节监管 - 强化程序化交易监管,加强报告信息核查与异常交易监测,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在同一规则下公平竞争,防止技术优势对普通投资者形成不公平 [6] - 重申严禁券商为个别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等特殊便利,堵上因技术或通道差异导致的不公平交易漏洞 [6] 经营机构责任压实 - 将抽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转化为具体、可嵌入业务流程的动作,如要求机构在销售前深入讲解业务规则和重要合同条款 [8] - 监管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合规",现场检查将评估投资者是否真正理解,倒逼机构升级服务体系 [8] 退市与投资者赔偿机制 - 清晰界定退市与赔偿关系,退市本身不必然触发赔偿,关键看是否存在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并造成损失 [9] - 对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为快速弥补损失提供高效通道 [9] - 对于主动退市,明确公司应当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垫",保障投资者退出权利 [9] - 为B股退市提供具体支持,支持收购人或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开立B股临时账户 [9] 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其集约化、规模化纠纷解决能力显著,如金通灵案覆盖约5万名投资者,美尚生态案覆盖超3.3万名投资者 [10][13][14] - "示范调解+仲裁确认"机制为群体性纠纷提供新路径,如某私募基金代销纠纷中,通过该机制使97名投资者获得赔偿近3亿元 [10][11] - 投资者保护已显现实效,截至2025年9月,证监会12386服务平台累计挽回投资者损失超7.3亿元;全市场调解组织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超102亿元;投服中心通过各类诉讼为超6万名投资者获赔约28.95亿元 [3][15] 典型案例与制度实效 - "太安退"股东代位诉讼案中,投服中心提起代位诉讼,通过司法调解以股权转让抵偿方式,全额追回控股股东占用的4.6亿元资金本息合计5.72亿元,且上市公司未承担任何诉讼费用 [14] - 特别代表人诉讼极大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和时间消耗,实现司法资源集约化使用,对系统性证券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 [14]
投资者保护网越织越密,证监会推出23条措施保护“钱袋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7 21:24
政策核心与背景 - 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涵盖五大方面共23项具体举措,旨在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的投资者保护体系 [1] - 改革直指市场深层次矛盾,包括新股“三高”发行、程序化交易公平性、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是对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九条”精神的具体落实 [1] - 政策标志着资本市场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建设”转型,旨在提升市场公平性和包容性,为长期健康发展注入信心 [2] 发行上市环节改革 - 研究提高锁定期更长、锁定比例更高的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通过利益绑定激励长期机构投资者给出更审慎报价,从源头上挤压定价泡沫 [2][3] - 从严限制习惯性“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机构参与询价,以净化定价环境,使发行价更能反映企业真实价值 [3] - 倡导“注销式回购”和一年多次分红,从回报端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引导市场向价值投资转变 [3] 交易环节公平性保障 - 强化程序化交易监管,加强报告信息核查与异常交易监测,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在同一规则下公平竞争 [4] - 严禁券商为个别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等特殊便利,堵上因技术或通道差异导致的不公平交易漏洞 [5] 经营机构责任压实 - 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转化为可嵌入业务流程的具体动作,要求机构在销售前深入讲解业务规则和重要合同条款 [5] - 监管检查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合规”,评估投资者是否真正理解,倒逼机构升级服务体系 [5] 退市与赔偿机制强化 - 清晰界定退市与赔偿关系,退市本身不必然触发赔偿,关键看是否存在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并造成损失 [6] - 对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引导控股股东等主体主动先行赔付;对于主动退市,要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6] - 为B股退市提供开立临时账户等具体支持,保障投资者退出权利 [6] 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其集约化模式可覆盖数万投资者,如金通灵案涉及约5万名投资者,美尚生态案适格原告超3.3万名 [7][9] - 推广“示范调解+仲裁确认”等创新模式,已有成功案例通过该机制为97名投资者获得近3亿元赔偿 [7][8] - “太安退”股东代位诉讼案通过司法调解全额追回占用资金本息合计5.72亿元,上市公司未承担诉讼费用,为处理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提供新方案 [9] 投资者保护实效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证监会12386服务平台累计挽回投资者损失超7.3亿元 [2][10] - 全市场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纠纷3.32万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超102亿元 [10] - 投服中心通过各类诉讼为超6万名投资者获赔约28.95亿元 [10]
多家退市企业被追责 “退市不免责”成监管常态
搜狐财经· 2025-10-21 06:15
监管趋势与核心理念 - 监管常态是“退市不免责”,即便公司退市,其上市期间涉嫌的违法违规问题仍会被监管部门持续追责 [1] - 从严监管已贯穿企业上市、经营、退市的全周期,全过程监管和全链条追责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1] - 立体化追责体系旨在提升市场各方合规意识,增强投资者信心,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4] 近期追责案例 - 中国中期控股股东中期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该集团持有中国中期6707.76万股,持股比例19.44% [2] - 富通集团因涉嫌子公司富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富通信息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于2024年8月退市,退市后7个月被立案 [2] - 已退市的江苏阳光因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问题未及时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江苏证监局拟合计罚款330万元 [3] - 今年以来,亿利洁能、东旭光电等多家退市公司被追责,其中亿利洁能、东旭光电均被罚款上亿元 [4] 追责机制与执法数据 -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对70余家退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4] - 追责体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实现全链条立体化追责,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4] - 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取得突破,例如美尚生态案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33324名投资者为适格原告,被告包括公司、中介及相关个人 [4] - 特别代表人诉讼降低了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形成规模性索赔压力,使违法成本远超违法收益 [5]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 - 年内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已达13家,多涉及财务造假,且呈现持续时间长、造假手段隐蔽等特点 [6] - 监管机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通过“惩防治”并举,坚决将粉饰业绩、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清出市场,增强退市制度刚性约束 [6] - 监管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并压实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 [6]
全方位立体化严打财务造假 证监系统一年合计罚没37亿元
证券日报· 2025-07-07 00:08
财务造假监管强化 - 监管部门自2022年7月5日以来开出165张财务造假罚单,罚没金额合计37亿元 [1] - 涉及72家上市公司及相关负责人,28家中介机构,东旭集团案罚单金额最高达17亿元 [2] - 监管覆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看门人"及"帮凶",实施全链条追责 [2] 民事追偿机制完善 - 紫晶存储案中4家中介机构先行赔付投资者10.86亿元 [4] - 美尚生态、金通灵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并取得进展 [4] - 证监会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优化投资者维权成本与效率 [4][5] 刑事司法协同升级 - 最高检2023年发布财务造假犯罪案件解答及3件中介机构犯罪典型案例 [5] - 证监会与最高检联合发布8宗证券违法犯罪指导性案例 [5] - 公安部公布5起上市公司犯罪案例,其中4起涉及财务造假 [5] 中介机构责任压实 - 2023年1月发布新规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及利益捆绑的监管 [2] - 最高检典型案例警示中介组织需依法履职,强化"看门人"责任 [5] - 华东政法大学指出第三方配合造假将受更严厉处罚 [2] 制度优化方向 - 需加快出台证券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细化财务造假罪构成要件 [6] - 建议建立跨部门情报共享平台提升执法效率 [6] - 法院需压缩诉讼时间、降低维权成本以提升投资者实际获赔金额 [4]
证监会公布十起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水平不断提升
金融时报· 2025-05-21 09:38
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 - 中国证监会发布年度十大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涉及特别代表人诉讼、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私募基金产品代销纠纷、欺诈发行及信披违规、违规资金占用、操纵市场等 [1] - 典型案例包括全国首单操纵市场领域"支持诉讼+损失测算"案、全国首单"示范调解+仲裁确认"机制化解私募基金群体性纠纷案、全国首例投资者保护机构公开提名独立董事案等 [1] - 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强调法治是资本市场根基,要优化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 [1] 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 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案涉及2017-2022年财务造假,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投服中心接受60名投资者授权向南京中院申请代表人诉讼 [2] - 美尚生态特别代表人诉讼案涉及2012-2020年连续9年财务造假,虚增净利润并隐瞒关联交易,投服中心接受60名权利人授权向深圳中院申请代表人诉讼 [2] - 两案分别涉及约5万名和3.3万名投资者,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3] - 证监会将继续推动构建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工作机制 [3] 欺诈发行与操纵市场 - 恒大地产2019-2020年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利润,导致债券欺诈发行,被证监会罚款41.75亿元,实际控制人许家印被罚4700万元并终身禁入市场 [4] - 恒大地产审计机构普华永道被罚没4.41亿元 [4] - 王某某操纵市场案涉及控制145个账户操纵8只股票,行政罚没5.7亿元,投服中心支持投资者诉讼获一审胜诉,判赔66万元 [5][6] 创新调解机制 - "太安退"代位诉讼通过调解追回控股股东占款4.6亿元及利息,合计5.72亿元 [7] - 中证法律服务中心采用"示范调解+仲裁确认"机制化解私募基金群体性纠纷,97名投资者获赔近3亿元 [8] - "远高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通过调解平台达成100%成功率,投资者获赔600余万元 [8] - 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通过"司法示范调解+平行案件协会集中调解"机制成功调解386起,金额3073.23万元 [9] 投资者保护机构提名独立董事 - 投服中心提名第一医药独立董事候选人获股东大会通过,为全国首例投资者保护机构公开提名独立董事案 [9] - 该案例为拓宽独立董事来源和完善选任机制提供了有益探索 [9]
第6期“投教领航”投资者教育网络课程第三季圆满完成
全景网· 2025-05-16 16:41
投资者教育活动 - 2024年陕西投资者教育领航者联盟投教系列活动第三季第6期于5月16日圆满完成 该活动由陕西证监局指导 21家成员单位参与 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 [1][7] - 本期课程主题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实务与中小投资者保护" 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高级经理夏雯雯主讲 内容包括投保工作介绍 代表人诉讼 后续工作理念 [3][7] - 该网络课程是联盟第五年举办的公益性投教课程 旨在帮助投资者了解规则 辨识风险 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4] 证券集体诉讼制度 - 2020年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制度 明确投保机构可代表个人投资者对财务造假 欺诈发行等行为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3] - 该制度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支撑"零容忍"监管要求 [3] 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例 - 2021年4月中证投服中心对康美药业启动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 11月代表52037名投资者胜诉 获赔24.59亿元 [4] - 2023年中证投服中心提起科创板首单欺诈发行特别代表人诉讼泽达易盛案 通过诉中调解帮助7195名投资者获赔2.85亿元 [4]